❶ 有研究员职称的退休人在计量养老金时有待遇吗
机关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请55岁退休与60岁退休薪水有差别。新政策实行老回人老办法,新人新答办法的原则,而对于已经退休的女干部不再追溯。新限定来自于中组部和人社部下发的文件,为了充足发挥女主管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岁方可退休,不过该政策不具有强制性,处级女干部也能够在年满55岁时申请自愿退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纪问题的通知》指出,为充足发挥女主管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岁退休。年满60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纪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限定》《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限定执行。
❷ 事业单位研究员退休能高靠一级吗
事业单位研究员退休之后,也不会再提一级了,但是研究员退休之后的待遇也是很高的,毕竟有能力,有工龄
❸ 研究员级在退休年龄上还有什么规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版于安置老弱病残权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❹ 2014年9月后评上的研究员,2017年退休时退休金怎么计算
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内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容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年龄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计发月数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上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20%+95年底前推算存储额本息/120+调节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政策为准。
❺ 退休的技术人员可以评定研究员吗
退休的技术人员一般是不参加评定研究员的。既然已经退休了,就不能再参加类似这样的职称评定了。
❻ 中科院研究员什么时候退休
院士是荣誉称号,不存在退休问题,终身
研究员是职称,也就是普通员工,按照男60女55退休。
退休后行政职务(例如院长,主任)会全部解除,但是可能会被返聘,返聘后也就没有退休一说了。
❼ 事业单位女干部,行政级别:正处级;技术级别:研究员(教授级)。安徽省合肥市。想60岁退休,有文件吗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83-9-12 0:0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号:国发[1983]141号
发布日期:1983-9-12
执行日期:1983-9-12
(注:一九八六年二月十八日国务院对该规定做了补充规定:凡建国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九八六年已满六十周岁,并于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前已获得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老科学家、老教授、老专家(含建国前在国外工作,建国后回国的),在他们退休后,仍可保留原已获得的称号,他们的退休费按其原工资额的百分之百发给。对于过去已经办了退休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同样对待;领取原工资额的百分之百退休费的时间,自一九八六年二月起计算。
这里所说“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前已获得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系指《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一条规定的范围,并包括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前经过职称评定组织评定了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已上报到有关部门“待批”或“待授”的人员。)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高级专家的作用,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多作贡献,并有利于新生力量的成长和队伍的更新,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高级专家,系指: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正副主任医师、正副编审、正副译审、正副研究馆员、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特级记者、高级记者、高级工艺美术师,以及文艺六级以上的专家。
第二条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
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第三条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中,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的,在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离休退休年龄时,应当免去其行政领导职务或管理职务,使他们集中精力继续从事科学技术或文化艺术等工作。特殊情况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除外。
第四条高级专家离休退休的待遇,按国家统一规定办理。符合以下情况的,退休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一)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经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其退休费标准可以酌情提高5%-15%。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二)建国后从国外或者从香港、澳门、台湾回来定居工作的高级专家,其退休费均按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的最高标准发给。其中有重大贡献的,再按本条(一)项规定提高退休费。
第五条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后,如身体尚好,可以接受部门或单位的聘请,担任科学技术或文化艺术顾问,也可以直接承担业务工作。聘请离休退休高级专家应签订聘请合同,聘请条件和受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各单位和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干部离休退休后政治、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对离休退休的高级专家应体贴关怀,热情爱护;要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继续进行科学研究、资料整理、著书立说等工作,为他们的业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
第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发布以前,已经离休退休的高级专家,不再复职。
第八条本规定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解释。
❽ 公务员拿到三级调研究员可否六十岁退休女性
看当地政策,组织部门批准
❾ 2021年1月退休,2020年11月被聘为3级研究员,对养老金影响大吗
2021年1月退休,在2020年11月被聘为三级研究员,对养老金的影响不会很大,养老金和职称之间并没有多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