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8]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经研究,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本《通知》下发后,《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8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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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是林业局职工15年工龄买断了.一直没有交养老保险.今年54岁.请问.我能有退休金吗
十五年工龄,不一定就是十五年的社保缴费。只要社保缴费不满十五专年,就有可能没有属退休金。也就有可能延迟退休,继续缴费,直到缴费十五年才行。
社保局现在有新规定,缴费不满十年,将强制退保,返还个人帐户内的余额。以后也没有养老金。
建议还是去社保中心确认一下。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更大的麻烦。
别在拖延了!
3. 买断工龄的国企职工退休前去世
凭公安户籍死亡销户证明 到当地社保机构办理死亡退保,目前的规定是退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本息,医疗保险卡卡上有余额的也可以一起办理退还个人帐户.
4. 退休职工病故如何补偿
法律分析: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5. 事业单位买断工龄自己补交齐退休前所有保费,退休后病故抚恤金丧葬费有吗
只要建立了社会保险关系,就可以享受《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待遇。
6. 我是一名林业职工很好年就一直放假,后期林业局要求职工买段,我本人不同意买段就劳动仲裁,现在我面临退
【1】林业局要求职工买断工龄。
【2】离退休时间不到五年的,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的,
只要林业局不关闭,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可以要求劳动者买断工龄的。
就是工龄短,不愿意买断工龄的职工,单位不可以强迫买断工龄。
【3】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单位一直没有为劳动者交社会保险,劳动者早就知道。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单位只能补缴一年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到退休时,
如果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满15年的,应该补交养老保险费满15年。
劳动者才能够拿到退休金。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第27条。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7. 死亡企业员工买断工龄后家属还能领取抚恤金吗
死亡企业员工买断工龄后家属还能领取抚恤金吗:买断工龄职工死亡,如果买断后,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可以由社会保险部门给予发放抚恤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8. 企业职工买断工龄后死亡,其亲属能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吗
退休前死亡的,可以退养老保险和医保的个人帐户部分的钱,有单位的,才有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没单位的没有
退休后死亡的,除了可以退个人帐户部分外,还可以向社保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需要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养老保险手册,去户口所属区的社保中心办理
补充:
买断就跟单位没关系了,单位没有义务支付
单位给你交的话,个人帐户部分就是自己交的全部,如果是个人自己全交的,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只是总交费的40%,医保就不一定有个人帐户了,得看当地规定的,有的话也很少的
9. 请问职工在没有买断工龄前死亡,能拿到钱吗是多少
当然可以拿到赔偿,走工伤损害赔偿。工亡待遇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10. 职工在买断工龄后一年因病死亡,买断的钱是否还有领
你父亲2004年7月份去世后,单位若支付了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你父亲就不应该参加改制。否则,你父亲就应该参加改制,并领取买断的钱,总之,二者不能同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