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退休后死亡还可以领取养老金吗
如果退休后死亡还可以领取养老金。退休后去世,会有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些钱都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1)退休职工死亡后养老金怎么发扩展阅读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Ⅱ 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金怎么办
如果没余额则不需领取了,如果个人账户还有余额则去社保局领取个人账户月部分退休人员死亡后。以后则不再发放养老保险金
Ⅲ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的20个月工资怎样计算
不是20个月,是这样规定的:
丧葬费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拓展资料:
企业职工需具备哪些条件,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离退休后在国内异地居住或出国定居的,如何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规定,在国内异地居住或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基本养老金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在国内异地居住的,也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邮局、银行寄汇给本人;出国定居的,若国内无亲属或他人代领,本人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款寄汇至国外的,汇费由其个人负担。
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5岁,纳税人上交的专项税金是欧美一些国家的基本养老金保障系统的主要资金来源,那么,到了6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退休者能得到多少退休金?
在欧美国家和地区,90%以上的退休者不单纯依靠领取政府发放的那块基本养老金来养老。这些国家还有一个非常发达的保障老有所养的辅助网络。
比如,美国在税 收政策上实行间接的财政转移,支持养老金制度;德国则是每年要拿出几百亿欧元支撑其庞大的养老保障系统运转。而退休金的来源,各国有许多不同之处。在美国,雇主和雇员各拿出工资收入6.2%的税收,形成专用“社安金”。其中85%用于支付养老金,15%则用来支付残疾金、遗属遗孤抚恤金等其它社会保障基金。
很多国家的退休职工领取的退休金并没有一个固定额,要视退休年龄、工作年薪和年限、供职岗位等情况的不同。少者,领不到原工资的50%;多者,可以领到原工资的100%以上。
瑞典的养老金分成两块,一部分是基本养老金收入,另一部分是“养老附加金”,这是瑞典特有的。“养老附加金”据退休前的收入状况和纳税情况而定,工龄越长,工资越高,“养老附加金”积累的就越多,退休后就能领到越多的退休金。
Ⅳ 退休职工去世后家属待遇应该有哪些
一、职工退休养老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 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二、从 2005年7月1日起,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下同)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0个月计发。
2、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或退职生活费数额的7个月计发。
3、 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其按规定享受的 1-2个月生活补贴的月平均数,也一并作为计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数。
(4)退休职工死亡后养老金怎么发扩展阅读:
一、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三、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四、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六、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Ⅳ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社保怎样发放
一、各地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不一样,但一般来说丧葬费是定额给付,抚恤金依据当事人去世当月养老金标准结合当地规定的抚恤金计发月数综合计算。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咨询,也可以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
二、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抚恤金申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一般是将资料提交给当事人原单位,由其代为办理);
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
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领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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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万源市抚恤金标准:
丧葬费和抚恤金计发办法和标准:
1、土葬的只有抚恤金一项,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2、火化的有丧葬费和抚恤金两项,丧葬费按其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抚恤金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Ⅵ 职工退休后死亡 养老金怎么继承
退休职工死亡,养老金不可以继承。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本人的待遇,退休职工死亡,基本养老金不可以继承。
但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退休职工死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退休职工死亡后,具有继承权的近亲属,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委托其中一人前往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需要提交退休职工死亡证明书、户籍注销证明、与死者关系证明、近亲属委托书等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Ⅶ 退休职工死亡后所发的工资怎么处理
退休职工死亡后,基本养老金应当发放到死亡当月止,近亲属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死亡,并进行死亡待遇结算。没有及时申报死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直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死亡,退回多发放的基本养老金,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
Ⅷ 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金怎么领取
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继承死亡退休人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余额。
另外可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企业退休职工大概是本人12个月的基本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各地执行标准可能不一致);事业单位职工是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公务员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退休费。法定继承人可以凭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等到当地社保局领取。
拓展资料:
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部分如何处理。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劳动部下发的《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中,对个人账户的继承问题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继承额为: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的比例。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可以继承,指的是死亡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而不是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此外还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Ⅸ 退休职工,不幸去世之后,养老金怎么办
退休职工死亡之后,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次月起停止发放。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大多数地区规定,在职职工医保返还与社保缴费基准挂钩,通常不超过2%;退休职工医保返还与个人基本养老金或者当地社平工资挂钩,通常介于4%~6%。
目前,个人医保卡账户余额可以在参保地看病、买药,少数地区可以取现或者用于购买商业保险。
职工去世之后,家属是可以继承医保卡账户余额的。当前,领取的前提是账户余额不为0。查看的方法很多,通过APP、或者到药房,都可以。
3、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
根据规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1)丧葬补助金。主要用于补助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因地而异。比如,大连是当地上一年度3个月社平工资、南京市一次性补助6000元。
(2)一次性抚恤金。现有政策中,公务员最多发放40个月基本养老金、事退职工最多发放20个月基本养老金;企退职工,各个地区不一,比如山东是10个月基本养老金、重庆市15个月基本养老金。
综上所述,退休职工去世之后,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次月起停止发放。同时,还能领取其他三笔权益,如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医保卡余额、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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