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要一次性交纳档案托管费1200元,以前每年交的120元托管费算什么
您好!首先祝您福您辛苦了一辈子总算熬出了头,快拿到了养老退金,恭贺!恭贺!你说,你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交1200元的档案托管费?这是哪门子费用啊?只听说,失业人员收取档案托管费,你不叫这种费用失业部门以后再就业不给你出具证明,并且不享受失业金,就是因为失业人员每月有了几百元的失业金,国家感觉发给员工是不是有些吃亏,所以就收取档案托管费,你现在已经是退休人员啦,你只要办理了退休手续,档案就没有一分钱的作用啦,你所有退休手续及退休情况都在社保所电脑微机上面记录着呢!每年调整退休养老金都是电脑自动生成,根本不需什么档案!你这种情况简直就属于乱收费,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劳动局档案室退休人员的档案随处可见,说明已经没有实际使用价值啦!您等到咨询清楚了在交也不迟!祝您身体健康!
⑵ 关于南京市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费的相关事宜,06年退休人员的费用怎么领取
南京市政府2008年211号文件摘要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要求,现对我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以下简称“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奖励对象
一次性奖励的对象为200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对已经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符合以上奖励条件、已死亡的持证退休职工,予以补发。
二、奖励标准
一次性奖励金的标准为每人3600元。
三、资金来源
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
兼并、转让、改制前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兼并、转让、改制后的企业支付。转让、改制企业支付一次性奖励金有困难的,经认定批准后,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
本意见实施前已依法破产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本意见实施后依法破产的企业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在破产清算经费中列支。
驻宁省、部属企业,按隶属关系解决。
四、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及发放程序
(一)本人申请
1、持证退休职工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和《职工退休养老证》的原件,向退休时所在企业(其中:已兼并、转让、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到兼并、转让、改制后企业)提出申请,已破产企业等退休职工到为其办理养老金生存验证的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审批表》。
2、已经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凭有效证明及相关材料代为申请。
(二)奖励对象资格确认
1、企业负责审核本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资格。
2、街道(镇)人口计生、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负责审核在社区申请持证退休职工的资格。
3、企业或社区将经过审核的名单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困难企业的认定
由市相关部门会同区县制定困难企业认定标准,并依照标准分别对困难企业予以确认。
(四)奖励金发放
1、对在企业申请的持证退休职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经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人口计生、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由企业直接发放。
2、对需市、区县财政支付困难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市、区县财政部门分别将经费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发放。由财政支付的其他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由人口计生部门在财政资金拨付后负责发放。
3、本意见实施前应由企业和市、区县财政支付的一次性奖励金原则上两个年度内兑现到位,本意见实施后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企业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支付。
五、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对持证退休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具体要求,关系到实行计划生育的企业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取信于民的良好形象,关系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企业要把落实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作为履行人口计生责任制的重要职责,保证按时、足额兑现。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和区县要成立一次性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精心制定方案,统一部署,平稳推进。国资、经委、发改、人口计生、财政、劳动保障、国税、地税、审计、监察、信访、档案、工会等单位和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审查把关。此项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资金支付量大,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履行程序,把好证件审查和档案核对关,确保不错、不漏。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追回一次性奖励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依法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做好宣传工作,使持证退休职工了解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的政策规定,增强企业落实一次性奖励政策的自觉性。各相关部门要公开、公平、公正推进一次性奖励制度的贯彻实施,监察、税务、工会等单位和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依法维护实行计划生育企业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扎实周密实施。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⑶ 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后,企业的生活补贴,退休人员的采暖费由谁来发放
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我就要听从社区的安排。生活补贴,取暖补贴也有社会。统一发放
⑷ 退休人员交社区管理是强制性的吗
交哪里管理与退休人员没有任何关系。一般来说只是党关系、档案等由谁负责保管。
⑸ 南京市社保退休手续的办理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受理正常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审批申请
办理部门: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中心待遇审批科
办理地点: 退休申报窗口(水西门大街61号210室)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办理时间: 每月1日-月底倒数第二天的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收费: 否
办理材料: 提交《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和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申请退休人员档案,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设定依据:关于完善我市城镇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制度的通知(宁劳社险【2003】10号)
申请条件:符合省政府36号令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的办理退休审批的申报
办理流程:
服务表格:相关表格,由服务窗口提供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前的预备工作有哪些?
(1)个人申请。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申请病退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前6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提交申请办理退休的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到龄职工办理退休申请。(2)单位公示。用人单位在收到职工本人的申请后(精神病人由其监护人提出),应在10日内对其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简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公示无疑义的,由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按退休审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退休的流程是什么?
(1)申报退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到退休申报窗口(210室)提交《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和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申请退休人员档案,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2)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在退休申报10个工作日后,到退休申报窗口(210室)领取已审核的《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经审核同意办理退休的,须按规定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经审核不符合退休条件的,退还申请退休人员档案及申报资料,并告知相关原因。
(3)待遇核定。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按规定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后,持《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报审表》到市养老保险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南京市参保人员退休(职)审批表》、《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及《退休证》。
⑹ 南京办理退休时档案管理费是应该是公司出还是个人出有没有明文规定
你好!单位办理员工退休时档案管理费原则是公司出。文件是:关于印发《南京市企业版退休人员社会化管权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劳社险管[2007]7号。其中第七条是这样说的:
1、2007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划拨1500元;200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划拨1000元,该项费用由企业承担。你可以按我给你的文号上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去查一下。
⑺ 企业托管退休人员和不托管退休人员退休待待遇是一样的吗
养老金是根据参保人员一生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每年缴费金额、退休时间、退休所在地历年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出来的。
与是否托管没有任何关系
⑻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是多少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可按年度或者一次性向企业收取。其收费标准各地不同:有分年度收取的,每位退休人员每年80-100元;有一次性收取的,每位退休人员800-1000元。对半停产的企业,经当地政府批准减半收取;对实施破产的企业,经当地政府批准可以免交。当地的具体标准和收法,可以直接去社保局询问。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
目前,有的地方把符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也纳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
退管服务的意义:
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这是进一步保障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其次,这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其三,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另外,现在不少退休人员的子女不能在身边照料,也迫切希望社区组织给他们以更多的关心和照顾。
管理服务内容:
1.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2.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基本信息实行社会化管理。
3.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
4.企业退休人员中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
5.为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组织他们参加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活动。
6.提供社会保险查询服务。
7.掌握企业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8.协助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9.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10.协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
管理服务方式:
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大中城市和其他经济比较发达、社区建设比较规范的地区,应主要采取这种形式。中央下放到地方管理的企业的退休人员,原则上应纳入其常年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仍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由于各地城市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些现实可行的管理服务形式。
1、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可以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确定或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退休人员实行管理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这类管理服务机构的指导和规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企业原有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人员和设施一并移交当地政府。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 在社区组织不够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的县,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部分地区经当地政府确定,由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人员及活动场所,继续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随着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逐步移交和当地社区建设的发展,这几种管理服务形式逐步过渡到由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
请问:提问的题目是否符合高质量要求,难道还需要回答者来把关吗?!
⑼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有什么规定要交的啊
这属于乱收费,退休后没有任何规定,收取任何费用,社会化管理这是政府部门应有的职责。
⑽ 南京市的退休证可以免费享受哪些
1、身份证明:是退休人员的专属身份证明,是自己已经正式退休了的象征性证明;
2、做出贡献的重要节点:是自己一生职业终点的象征,证明你自己为这个国家和社会贡献过,可以回家去过退休生活,安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了;
3、纪念意义:是个念想,就像从学校毕业要有毕业证一样;
4、办理退休人员相关事务:在很多地区到退休管理部门办理退休事务时,经常使用。如每年领取取暖费认证等;
5、住房公积金清算:在我国绝大多数地区,退休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清算时,一般都要求提交退休证;
6、节省人工成本: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凭着员工的退休证,就可以合法合规地不用给员工上社保,办理公积金,节省人力成本;
7、建立更自由的劳务关系: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凭着员工的退休证,就可以不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劳务合同。双方均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退休员工辞职或用人单位辞退他们,双方均不再需要提前30天告知;
8、出国旅游:出国旅游退休身份比在职身份方便很多,凭借退休证,部分国家可以免资金担保,就不用提供在职证明、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了。退休人员去美国以及欧洲等部分国家,没有退休证不给办签证;
9、出国定居审批更便利:提交退休证,以退休人员身份申请定居,审批时有一定的便利,更容易获批;
10、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退休后,女同志满55岁,男同志满60岁,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时,大部分地区仍然要求提交退休证。没有的,人家不给;
11、景点门票半价:国内旅游。持退休证部分景点可以半价,比如江西三清山,别的证都不认;
12、公交优惠:部分地区可和老年证一样发挥同样的功效;
13、领取老年综合津贴:部分地区领取高龄老人综合性津贴时需出示退休证;
14、享受前用人单位福利:部分地区部分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居多)给离退休人员提供福利,举办或组织活动时,须出示退休证或离休证;
15、上老年大学:很多地区,上老年大学,持退休证就可以直接报名;
16、坐高铁:铁路退休职工持退休证可以免费坐高铁;
17、火化:部分地区持退休证火化有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