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我购买了城乡居民大病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以后还有必要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吗
居民医保解决的普通疾病住院问题,对重大疾病保障较弱。
重大疾病往往花费10万或更多,且大量采用进口药品和器械,社保难以报销。
除疾病医疗费外,对家庭而言,还会有多项损失无法报销,比如误工费,比如疾病可能导致无法继续工作,营养、护理方面的支出会增加,可能无法继续为孩子存教育金等等,都是社保无法承担的。
商业保险的重大疾病不是报销,是确诊后赔偿,无论是否有社保或其他保险,只要事情发生就按合同赔偿。所以除了可以解决急用医疗金外,还可以解决上述的种种问题。即使这些都已不是问题,显然,我们也不会拒绝保险公司再多给我们10万20万,而且,保险往往是准备这些备用金的最好方法。
当然,重疾通常只是个附加险,选择合适的主险尤为重要,产品、保额、附加险、缴费方式的选择都有很多科学依据,请找专业代理人咨询。
㈡ 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职工有没有参加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 是总工会办的
一般有单位的,这个互助是必须要参加的
㈢ 上海市总工会互助医保怎么报销
上海市总工会互助医保《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被保障人自保单生效之日180天后(三年保障期内),首次确诊患尿毒症、恶性肿瘤、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颅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大疾病之一,可获得每份10,000元互助医疗保障金。
自保单生效之日后90-119天,慰问金500元;120-149天,慰问金1000元;150-179天,慰问金2000元。
《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首次参保执行30天免责期,免责期后属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个人自负部分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
(1)门诊大病治疗按50%给付;
(2)其余三种情况治疗: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按60%给付;封顶线以上部分按70%给付。
(3)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扩展阅读:
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办理参保手续:
(1)填写投保单(一式三联);
(2)提供参加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电脑盘片一张,打印相同的名单二份;
(3)提供单位本月或上月“医疗保险费缴纳结算表”复印件一份;
(4)缴纳足额保费。
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办理给付手续:
(1)填写“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金给付申请表”;
(2)提供以下材料:
A、医疗费专用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B、出院小结或门诊大病登记凭证、家庭病床建床证明;
C、身份证复印件;
D、首次申请时须提供上海银行医保专户存折“户名”页复印件。
㈣ 医院出院收据中“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金额”什么意思
这个可能是因为来你源曾经参加过职工互助或者是大病医疗险。所以在你住院的时候就会有一部分他参与的报销,也就是说原本你应该花1000元钱,但是他又给你支付了200多,也就是说你自己只需要支付700多就可以了。
㈤ 关于2016年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缴费的标准
可能各地区都不太一样··很难查询
而且很多单位也没退休补偿医疗···有这的都是有钱大单位··如单位有问单位相关人员
㈥ 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退保手续怎么办理
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以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即投保人可以随时退保,解除合同。
办理退保的要求和手续:
申请办理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必须取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由投保人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投保人申请退保,合同生效满两年且缴费满两年,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保险费应当退还给投保人。
退保人在办理退保时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投保人的退保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经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
退保人提供的证明合同成立的保险单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投保人的身份证明;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㈦ 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实际报销比例可以高达95%,不过各地政策有所区别。结算由医保部门通过数据系统自动审核办理。
㈧ 补充医疗保险与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区别
前者好
㈨ 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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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补充保险(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补充保险是指在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规范和指导下,以企业和用人单位为直接责任主体建立的一种具有政策性、团体福利性的社会化保障制度,是职业福利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公助
公助主要是指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出资为员工或离退休人员搞补充保障。如国家对承担高精尖科技项目的单位拨出一定资金,要求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搞补充保障,使其不仅在职时有高收入,而且晚年生活也相当有保障,无后顾之忧地安心、长期、稳定地在关键岗位上为国家作出贡献。又如地方政府出资对日晒、风吹、雨淋且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公安人员搞补充保障,使其在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和谐方面能勤奋地工作。再如上海市职工互助保障会搞的退休人员医疗补充保障,地方政府和总工会也承担部分资金,这实质上是有公助的成分。
(二)他助
他助主要是指以用人单位或行业为主,出资为其员工搞补充保障。有完全是由用人单位出资的,也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的。
(三)互助
互助主要是指工会系统的职工互助保障会推行的互助保障活动,其资金主要是工会和员工出资。目前进行的互助保障比较普遍的是养老和医疗。
(四)自助
自助是指完全由劳动者本人出资为自己搞补充保障。目前,不少地方搞的补充养老保险已经对个人开放:是企业的员工,个人可以投企业年金;个别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搞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的,其工作人员也可以个人投企业年金;自由职业者、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以及其他经批准有经济收入的人员也可以投企业年金。个人投保商业人寿保险也属自助形式。
㈩ 2019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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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待遇生效期是怎么规定的?您需要看看以下权威的解说:
①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其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享受时间一致。
②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参保个体人员,连续缴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突发重大疾病,经本人申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其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
③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初次参保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后,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予以享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中断4个月以后再缴费视为初次参保。
④未参加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但在本办法实施前按规定参加《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成办发〔2005〕123号)且连续不间断缴费的人员,到期后的3个月以内参保,初次享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待遇无等待期限。
另外,哪些费用可以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您可以参考:
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家庭病床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含起付标准的费用)以及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
其实您当初要购买了健康类商业保险,其报销是比这个要多的奥,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您,若您在今后想了解更多关于健康险之类的保险产品,请您点击我的logo,进入官网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