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体企业保险账户上有几个退休人员,可以办理注销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
因此,一般情况下,要想退掉职工养老保险,则需等到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执行,具体的职工养老保险退保条件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2. 企业注销后,原退休职工管理可否推向社会管理
明显违法; 直接向县工会反映,这属于拖欠工资; 如果这个企业是破产才结束的,那么清偿顺序为:清算费用、员工新资社保、税费、债务 如果企业真的没有钱发薪资,出于劳动者权益保护,政府应会先行垫付基本生活费的;
3. 企业注销后已退休人员的大病医保可以转个人缴纳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4. 企业注销后已退休人员的大病医保可以转个人缴纳吗
这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不能混作一起。首先是企业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该企业员工是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亦是如此。只有补足费用和滞纳金后才能恢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种做法,对该企业员工和退休人员貌似不公平
5. 单位退休员工,女,医保已缴纳12年,现必须公司注销,退休人员医保关系不能转移,公司职工全部解除合同
这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不能混作一起。首先是企业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该企业员工是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亦是如此。只有补足费用和滞纳金后才能恢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种做法,对该企业员工和退休人员貌似不公平,但对全体按时足额缴纳医保的企业和人员是公平的。至于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是重庆市为减轻企业负担,规定在三年内分步减少直至取消企业为70%以上的退休人员缴纳医保。具体做法是:重庆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单位,退休人员超过在职职工人数70%以上的,每月缴纳的退休人员基本医保费从2011年9月起,两年内将逐步取消。即从2014年1月1日起,取消缴费。这是为了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实施的新政策,虽然2014年开始单位不再为退休人员缴费了,但退休人员依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从2014年1月1日起,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是有欠费的除外。关于第二个问题的官方文件如下:对于第一个问题该文件也有明确规定,你也可以自己在网上搜索一下《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厅关于国有破产企业
6. 企业注销后职工档案保管在哪里。97年左右企业注销,现在要找回我的档案办理退休,请问在哪里找
找“武汉汇来凯传媒”的自上级单位,应该是他们负责保管或委托第三方(人才中心或街道)保管,他们应该知道档案在哪里保管。
如果“武汉汇凯传媒”的上级单位也没有了,是国企的话找当地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一般各省市的国资管理单位都叫**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如果不是国企,原来“武汉汇凯传媒”的人事档案委托哪里管理,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办事处?原来在哪儿现在还那里,没有批准,谁也不敢私自处理或销毁人事档案的。
7. 企业销户后,退休人员的医保怎么处理
已同企业没关系了,应由社保单位负责的
8. 企业注销后职工档案保管在哪里。97年左右企业注销,现在要找回我的档案办理退休,请问在哪里找
企业下属单位注销,档案一般应当移交给上给主管部门。
企业注销后档案移交分三种情况:
一种是职工内部分流到其它单位的,其档案直接转移到相关单位;
二种是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档案,可以移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三种是已经参加了失业保险的,职工档案上交到社保局失业职工管理中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办理再就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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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从单位退休,企业注销后对企业,职工是否有影
企业职工退休后,原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责任。
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是法定要专求,企业职工属退休后,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养老金,按规定支付医疗保险待遇,原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责任。但可以出于人文关怀予以关怀,可以逢年过节、疾病住院进行看望,去世前往吊唁,有条件的给予经济和物质上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