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办理已故退休人员一次性救济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手续
答:(一)办理一次性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金所需的材料 1、死亡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火化证明》的原件、复印件;2、供养人的个人申请;3、居(村)委会的个人收入证明;4、街道(乡镇)填报的《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生活困难救济费审批表》、《企业离休(含建国前老工人)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审批表》;5、死亡退休人员档案。 (二)一次性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办理 对已移交社区管理,符合领取一次性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金条件的,在接到供养人个人申请后,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时填报《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生活困难救济费审批表》,携带以上有关材料,到死亡退休人员档案存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取档案后,到死亡退休人员参保的同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批后,将《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生活困难救济费审批表》报死亡退休人员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份、原企业一份,将退休人员档案返还原档案存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 对由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以上手续的办理由原企业负责;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以上手续的办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Ⅱ 退休人员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申请书怎么写
不要写什抄么申请书吧!可袭凭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到社保局去办理抚恤金,安葬费领取手续。行政事业单位到财政办理,是否还有缴了的住房公积金退回,一般退了休的家属没有生活费补助,在职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就有遗属(夫妻)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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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死者遗孀抚恤全怎样申请领取
摘要 由家属带着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人事部门代为办理死亡丧葬费以及抚恤金,遗孀补助享受条件如下:
Ⅳ 如何写丧葬补助金申请书
丧葬补助金的申请书
XX单位:
(写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以及与死者关系)
XXX,于XX年XX月参与工作,系单位员工,不幸于XX年XX月XX日去世,根据国家规定,现申请领取丧葬费,以便安排后事。
申请人:XXX
年月日
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
丧葬费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职工、处理后事的必须费用,工伤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应予以补偿。
(4)死亡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申请怎么写扩展阅读:
去世丧葬补助金领取时间规定:
一、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二、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三、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Ⅳ 怎么申报已故离退休人员供应亲属生活费
(一)一次性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金所需的材料1、死亡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火化证明》的原件、复印件;2、供养人的个人申请;3、居(村)委会的个人收入证明;4、街道(乡镇)填报的《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生活困难救济费审批表》、《企业离休(含建国前老工人)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审批表》;5、死亡退休人员档案。(二)一次性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对已移交社区管理,符合领取一次性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金条件的,在接到供养人个人申请后,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时填报《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生活困难救济费审批表》,携带以上有关材料,到死亡退休人员档案存放地社会保险经机构提取档案后,到死亡退休人员参保的同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批后,将《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生活困难救济费审批表》报死亡退休人员参保的社会保险经机构一份、原企业一份,将退休人员档案返还原档案存放地社会保险经机构。由社会保险经机构和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对由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以上手续的由原企业负责;由社会保险经机构直接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以上手续的由社会保险经机构负责。
Ⅵ 老年人去世需要哪些手续才能申请社保局丧葬费
1、首先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
2、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
3、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4、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5、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6、丧葬费,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
(6)死亡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申请怎么写扩展阅读:
报告死亡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在7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或在3日内向死亡者原单位报告,原单位应在4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在7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报告材料为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发放丧葬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等项费用的手续,同时终止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江苏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将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发放到已故离退休人员现有工商银行的个人储蓄帐户,即原先的退休工资卡。所以,原先在工商银行的退休工资卡需妥善保管。
以上内容可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科电话咨询。
Ⅶ 你好,请问退休人员去世,导致亲属生活困难的,是否可以申请供养费
摘要 办理一次性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金所需的材料 1、死亡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火化证明》的原件、复印件;2、供养人的个人申请;3、居(村)委会的个人收入证明;4、街道(乡镇)填报的《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生活困难救济费审批表》、《企业离休(含建国前老工人)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审批表》;5、死亡退休人员档案。
Ⅷ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标准,及支出渠道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标准,目前全国没有统一规定,由所在省市规定,具体标准各异,支付渠道也不尽相同。如四川省广元市规定,供养直系亲属是城镇户口的,每人每月290元;是农村户口的,每人每月135元;是孤寡老人和孤儿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35元,由所在企业支付,从2013年1月起执行。山东省规定,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460元、410元、36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在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兼有前两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退休职工死亡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