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按工人退休的高工涨工资政策
谈国企退休高工
最近,媒体披露了国企退休职工提高养老金的“利好”消息。说今年,即”连调三年“的最后一年,继续向退休高工“倾斜”,除平均增加80元外,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再增加40元;从2008年起,再来个“连调三年”。对此,全社会的反应良好,国企退休职工也表示欢迎。
然而国企退休高工(包括国企一切退休高级职称人员)却有一个“惊奇的发现”,那就是,因自然法则谁也不能违背的原因,所谓“倾斜”,只能是“画饼充饥”。这三年国企退休高工因倾斜而增加的人民币是(不分正高和副高):05年增加10元,06年增加50元,07年规划增加40元,这三年合计增加100元。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高级人员,一次调整的高职金额却分别是400元、700元。显然,国企退休高工若想赶上他们现在的提升数字,还需要四个“三年”和七个“三年”的时间。也就是说,在这个四个“三年”和七个“三年”人家一分钱不增加的情况下,你才能赶上人家!经过12年和21年的漫长时间,你能熬过来吗?如果国企退休高工现在是80岁,你能活到90多岁、100多岁吗?若不能,这“倾斜”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了!是不是?再则,谁也不能说今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不能涨工资!其实,他们也应继续增加养老金!
这差距如何才能解决?如果说,国家不能废除“退休金双轨制”的话,那么,能不能废除“退休金双重标准”?若继续搞“退休金双重标准”,是不得人心的,是无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
⑵ 企业退休高工的调整文件
企业退休高工的调整文件整理如下: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⑶ 企业的高工退休后对工资会有影响吗
企业职工退休时,一率按退休前一年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本人交养老保险多少和工龄长短三个因素计算养老金多少,不考虑是不是高工,因为这个规定很不合理,经早退休的高工们多年上访反映,才在最近几年的调整时多少有点倾斜。北京,上海给的多,其它省份一般比工人多50~60元。
⑷ 何年会恢复企业退休高工待遇
现在各省做法不一样,在每年增加养老金时有些继续向高职称倾斜,有些巳停止倾斜。恢复原有待遇怕是不可能了!
⑸ 退休企业高工涨工资
其他各地还没有出台文件,不清楚高工是怎么涨,要看具体文件才知道,不过各地都有关于高工涨工资的规定的,
⑹ 留言板/退休高工专家网,国家应彻底解决企业退休高工养老金偏低的问题,企业退休高工强烈要求与事业单
国家已经连续几年对于企业高工实行倾斜政策,特殊调整,并且已经逐步减小和事业单位的差距,这个事情要慢慢来,并且取消双轨制也在逐步实施,相信会很快实现的。
1993年国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取消了企业干部编制,劳办发【1993】78号文剥去了他们“国家干部”身份,全部按照一般工人待遇处理。由于当初对他们社会保障待遇定位不合理,在企业转制中没有很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致使退休高工(包括高学历中级职称工程师)的待遇普遍偏低。
国资发分配(2011)63号《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出台,将资质、贡献比厂办幼儿园“阿姨”、职教老师更具条件与机关事业接轨的七十多万企业退休高级工程师群体排斥在外,他们绝望。“不要攀比”这是当时社保官员对他们的无情答复。
⑺ 企业高级工程师退休待遇
与缴费金额、总年限、退休年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 等因素有关。
一般,各地(以企业职工为例)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其他津贴。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总额 除以 某个数字,这个数字按退休时的年龄决定。
退休年龄 数字(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设:60岁退休,退休时个人账户里有1390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39000 / 139= 1000 元。
(2)基础养老金。为缴费年数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
假设: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为6000元、缴费25年。
基础养老金 = 25年 * 1% * 6000元 = 1500 元/月。
注意1:这是假设一直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缴费的,缴费高的话,1%这个数字会高,比如2%,缴费低的话,会不足1%,比如0.7%左右。
注意2:一般是1992年才开始个人缴费的。1992年之前的工龄,只要有合同、档案等证明,全部算做已经缴费,叫做视同缴费年限。
以上(1)和(2)举例的情况下,两项合计是每月:1000+1500=2500元/月。
(3)其他津贴。高工(有些地方已取消此津贴)、劳模、独生子女、地方补充、高龄津贴、过渡津贴、缴费年限津贴等。
以上全部,构成退休第一个月的养老金。一般每年上调一定比例,2015年10%、2016年6.5%、2017年是5.5%左右。
⑻ 企业高工退休后的工资待遇
企业高工和企业的中级,退休费的计算办法是一样的,没有区别,区别就在于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的不同,会算出不同的退休费,但是在退休之后,调整退休费的时候,就有区别了,对于具有高工资质证书,并且在退休之前在岗的,除了普调之外,还可以给予倾斜政策,另外增加退休费,而对于中级职称的,则没有倾斜政策,只有普调,没有特殊倾斜增加
⑼ 什么是企业退休高工
企业高工在社保退休后的养老金与在职时的职称没有太大关系,与一般企业回退休职工相比在答养老金方面并没有什么优惠的规定。前些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对退休高工有一定倾斜政策,但从2014年开始,已经取消了对退休高工在上调养老金时的倾斜。
⑽ 企业退休高工的调整文件是什么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