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保新规定
法律分析:正常办理退休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㈡ 企业破产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怎么缴纳
你可以直接去社保办事窗口办理缴纳医疗保险手续,然后去银行开户存入相应的金额,每月会自动扣走。
㈢ 破产单位已退休职工医保如何解决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相关通知精神,失业人员从办理领版取失业保险权金手续之月起(失业待遇领取标准、期限根据个人工作年限计发),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失业人员身份单独识别,不设等待期,暂不补缴以往欠费。自缴纳职工医保费,生育保险费的当月起,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
(3)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的家属医疗费用未纳入统筹不予报销)。
门诊医疗费包干到人,随工资发放,自行调节控制使用,其标准是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工人每人每月10元,退休,退职职工每人每月7元。
㈣ 破产后退休职工医保政策
一定能享受复职工医保待遇的因为制是国企破产,国家会有这方面的照顾的。
享受待遇: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单位和医务工作人员,要坚持文明行医,端正医德医风,协助医疗保险单位积极做好退休职工医疗管理服务工作,做到对症下药,合理用药。
(4)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㈤ 国企破产后退休能享受职工医保吗
不能!但有缴纳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
破产企业是指依据法律规定,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从这些企业已经退休的人员的医疗保险,企业在宣告破产清算资产时,将依法不承担退休人员的医疗保费,只承担和负责在职人员在岗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各地《医疗保险条例》明文规定的。
这是因为企业人员退休后,仅是养老保险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和法定缴费年限,依法可以退休领取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单独险种,只确定缴费年限,不确定缴费年龄。
且医疗保险开征的时间比较晚,大多数均为2000年以后开始征收。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在刚开始征收时,对于退休人员多数地区确定女10年,男15年,后来各省提高到女20年,男25年,或男女25年,和男30年。
并按实际退休时间区别对待:如对2000年以前退休的,规定了最低缴费档次(约6500元左右,主要是针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退休人员),对2010年12月31月之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的退休人员规定了女缴10年男缴15年的优惠政策,有的地区分情况分别按15700元或22000元缴纳。2014年以后缴费年限普遍提高了10年以上,医疗保险是省级、市级、县级统筹制度,缴费标准是用人单位承担8%为统筹基金,个人承担4%为个人帐户资金。
因此,企业破产退休人员不论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可以根据各地政府的优惠政策自行缴纳到法定缴费年限,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年一缴。
㈥ 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有啥不同
破产企业退休职工与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主要是,药费报销比例不同,退休职工报药费比例高。
㈦ 关于破产企业或困难企业退休是否能享受职工医疗保险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制度,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我区自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广大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因为企业关闭破产失去了缴费主体,致使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这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已引起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推进各地研究完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切实保障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级劳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是关心群众生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行之举。尽快将关闭破产企业中已经失去缴费主体的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由职工所在企业负责解决,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时,从其资产中优先解决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确保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2005年1月1日以前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按照政府、企业、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参保资金。
三、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已失去缴费主体的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在坚持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和当地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适当降低缴费标准,采取只享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暂不建立个人账户的办法,先行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障问题。也可以采取按一定标准、一次性缴纳费用的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以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10-15年的标准一次性或分期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标准由各盟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四、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身份认定工作,由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认定的具体程序,由各盟市制定。认定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身份,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国有企业依法破产的法院裁定书及企业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
(二)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或依法关闭的政府、出资人批准文书及企业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
(三)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
(四)各盟市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五、各地在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同时,要积极做好大额医疗保险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各盟市要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充和完善参保办法。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研究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认真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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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破产后的退休职工还交基本医疗保险费吗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达到男30周年(360个月)以上,女25周年(300个月)以上,并且在本地参保的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2年(144个月)的,用人单位可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保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或者本地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以此两种年限中较长的不足年限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
1、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12年—基本医疗保险本地实际缴费年限;本人大病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10年—大病医疗保险本地实际缴费年限。
2、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额=【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60%×本地用人单位缴费率(8%)】×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总月数(或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大病医疗保险费额=当前大病医疗保险费标准×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或本人大病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达到上述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再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0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后,终生享受医保待遇。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金额=当前大病医疗保险费标准×本人距75周岁的年数(超过10年的按10年计算),例:本人距75周岁的年数=75周岁—2011年11月1日本人实际年龄
3、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政策规定:关闭破产企业,在企业关闭破产时一次性缴纳10年余命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未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按规定补缴不足年限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同时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不满75周岁的,按规定再一次性补缴不足75周岁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已一次性缴纳10年余命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的,不再补缴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配置额=本人上年度月退休金×4.3%。4、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政策规定:确有困难无能力一次性缴纳的参保单位(或无单位承担补缴责任的退休人员),若无力一次性补缴不足规定年限的相应费用,可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和当地用人单位费率继续按年为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直至补齐规定缴费年限,退休人员再按第2项的规定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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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破产国企退休职工医保
中央财政补助429亿将破产国企退休人员纳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7日02:58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6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部署进一步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
会议指出,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揽子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中央以贷款贴息为主的方式,安排200亿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后预计可直接带动全社会投资4600亿元。
会议指出,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促进增长、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多渠道筹集所需资金,于2009年年底前,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统筹解决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等其他城镇未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为此,中央财政新安排一次性补助资金429亿元。
相关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9-05-07/0258177598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