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云南企业退休养老金金额

云南企业退休养老金金额

发布时间:2022-01-21 12:57:38

① 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加多少

4月8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全省将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幅为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两项待遇调整将于本月底前落实到位。
退休职工养老金再涨10%
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此次对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当地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定额调整要充分体现公平的原则。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以体现鼓励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倾斜的对象主要是高龄人员、退休时间早、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对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调整,从2014年7月1日起,中央财政支付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同时,省财政支付的重度残疾人员的养老补助金标准也将同步提高。
调整幅度与缴费多少挂钩
据了解,我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已经连续第11次提高。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速放缓、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的大背景下,本次调整更显得有价值。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挂钩调整不仅与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还增加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引导适龄人群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逐步提高个人账户的积累,逐步构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本月底待遇调整到位
本次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待遇调整,将在本月兑现完毕。

② 云南省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多少

2017年调整,已经结束,你没有调整吗?
调整办法:
1.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2.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73%增加调整。

3.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1)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2)对退休时单位驻地在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其他类地区和一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五地类区企业退休人员每天每月增加25元,六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

(一)调整范围

1.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73%增加调整。

3.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③ 云南企业退休职工2017年度养老金增额是多少,何时发放

2016年,我国实来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自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1亿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也提出,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推动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提高覆盖面。
养老金的科学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们普通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到2016年底,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已正式启动。

④ 2017年云南省企业退休的养老金能加多少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范围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于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确定云南省退休人员从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30元基本养老金。另外,按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不同,还将有5%或2.5%的增加挂钩调整。《通知》要求,云南省各州市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调整的兑现工作。
调整方式:定额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叠加调整: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5%增加调整2016云南省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标准:倾斜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满足多项条件的,叠加调整。
1. 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2. 对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类地区: 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二类、三类地区: 每人每月增加15元
四类、五类和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其他地区: 按一类地区标准调整
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以下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⑤ 云南省昆明市社保退休金今年加多少

云南省昆明市社保退休金加多少,主要看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⑥ 云南养老金上调,2021云南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计算

云南省养老金上调的2021年养老金调整计划,早已于6月底发布并曾经施行到位了。

以上仅仅是针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曾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退休待遇的老人。

关于今年办理退休的老人,实践上要依照云南省的养老金计算公式计算养老金,运用的是2021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没有增长养老金,其实也不会吃亏。不过暂时2021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没有发布,还需求再等等,到时分会补发差额的。

⑦ 2016年云南省退休基本养老金计算方法,退休能领多少钱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

    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1.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⑧ 云南企业养老保险计算公式

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年龄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计发月数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上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20%+95年底前推算存储额本息/120+调节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政策为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⑨ 云南省社保缴交比例和金额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细则》已经2007年3月21日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细则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企业: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云政发〔2006〕139号、以下简称13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贯彻执行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等原因造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的,其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二、因用人单位对职工档案管理不善、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原因,导致职工不能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的,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21号)第2条的规定,职工未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应与其他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三、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的规定,参保人员个人中断缴费的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四、新参保的用人单位和由未参保企业转移到参保企业工作的职工(不含合同制职工和以个体身份参保人员),单位和职工按以下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补建个人账户。
(一)补缴时段
1、新参保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应当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995年9月30日前成立的用人单位,从1995年10月1日补缴;1995年10月1日后成立的用人单位,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从业人员从规定的时间起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从未参保企业转移到参保企业工作的职工,1995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且1995年10月1日以后符合退休条件的,从1995年10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995年9月30日前国家和省认可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1995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补缴基数和比例。2005年12月31日以前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补缴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缴纳,其中个人缴费比例按补缴年度规定的比例执行,个人2005年12月31日前缴费比例与11%之间不足的部分由单位承担;2006年1月1日以后缴费比例单位按20%、个人按8%缴纳。
(三)补缴利息。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应补缴个人账户利息,利息按有关规定计算。
(四)国家和省对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办理。
五、职工原来错受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开除公职、除名、自动离职等处理,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予以纠正的,在裁决或判决生效后,参保单位应恢复其职工身份,凭裁决书或判决书、单位恢复其职工身份的决定等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有关手续,并按本细则第四条的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只能补缴到法定退休年龄。
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企业应为与本单位有劳动关系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除按本《细则》第四条的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外,应按《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收取滞纳金。
七、改制企业办理内部退养发给生活费的职工,按国家对职工的缴费比例和基数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八、从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含延长退休年龄或延伸缴费年限),单位或个人应及时申报退休。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的规定,延长退休年龄的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属组织部门管理的人员,须提供组织部门的相关批文),延伸缴费年限的报县级以上(含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符合延长退休年龄或延伸缴费的人员,应当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同意延长退休年龄或延伸缴费的人员,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按批准的退休年龄或缴费满15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退休时年龄计算;对未经批准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已满15年的人员,缴费年限只能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以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法定退休年龄的月数计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可退还本人。
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且本人未申请延伸缴费或延伸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通知书》,一次性支付基本养老金,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九、对因病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满15年以上但年龄低于40周岁的人员,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时计发月数按233个月计算。
十、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和《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的规定,用人单位1986年10月1日以后招用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含招用为临时工后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实际缴费年限,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一)对建立个人账户前已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可以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的实际缴费年限×1.3%
(二)经劳动人事等部门批准招为临时工且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或直接招收为劳动合同制职工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单位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厅函〔2002〕323号等文件的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劳动合同制职工在建立个人账户以后参军且退伍后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军龄视同缴费年限,每一年军龄的指数分别按1计算。
(四)建立个人账户前没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合同制职工(含符合补缴条件未补缴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
十一、计发中断缴费人员退休基本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公式中的“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只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公式中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中断缴费年限。
十二、参保人员达到退休条件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缴费年限应含视同缴费年限。
十三、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未领取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由合法继承人继承。计算公式为:
十四、按云政发〔2000〕212号文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正常退休及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年以上且未中断过缴费的人员,基本养老金低于390.60元的(即按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60%计算,参数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可用390.60元与139号文件的计算办法进行比较。139号文件计算出的养老金高于390.60元的部分,按有关规定实行过渡。
十五、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改制的事业单位,在改为企业并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对符合国家和省人事行政部门规定退休条件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余人员应按职工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十六、从2007年1月1日起,参保从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按照《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执行。
(一)从业人员利息计算公式为:
1、当年缴费满12个月的人员
从业人员至本年底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账利率)+个人账户本年记账金额×(1+本年记账利率×1.083×1/2)。
2、当年缴费不满12个月(含退休、退保、死亡等)的人员
从业人员至当年发生变更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账利率÷12×应缴费月数)+个人账户本年记账金额×(1+本年记账利率×1.083×1/2)〕
(应缴费月数指截止参保人员发生变更时,本年度按规定应该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数)
(二)退休人员利息计算公式为:
1、全年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余额-当年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本年记账利率+当年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本年记账利率×1.083×1/2)。
2、退休人员当年发生变更(含退休、死亡等)的人员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余额-当年应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本年记账利率÷12×应支付月数+当年应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本年记账利率×1.083×1/2。
(当年办理退休的人员,个人账户年初余额是指在职转退休时的个人账户总额)
每年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息,按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记账利率,年末一次性记入个人账户余额,但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十七、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债务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2〕27号)的规定,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或代扣代缴其他费用。
十八、国有企业因破产、关闭、撤销等应一次性清缴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破产清算组直接缴纳到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十九、从本《细则》下发之日起,凡与本《细则》规定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本《细则》未作出新规定的,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阅读全文

与云南企业退休养老金金额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上海妇幼保健院体检怎么样 浏览:392
老人家用的洗脚桶 浏览:836
老人家小肠掉了可以吃什么 浏览:608
老人家钻痛 浏览:279
未到退休年龄 浏览:457
70岁国庆节图片 浏览:403
第三军医怎么挂号体检全身检查 浏览:182
父母养鸽子经济来源写什么 浏览:744
退休工资年审 浏览:641
孝敬双方父母多少钱 浏览:660
民生鑫瑞返本养老保险 浏览:583
退休老人每年医保缴费多少钱 浏览:785
老年人高压210怎么办 浏览:983
养老金中间断了年休还有吗 浏览:634
武汉社保退休多少钱一个月多少钱 浏览:990
最新老人陪护假多少天 浏览:273
退休金跟养老金的区别2017 浏览:222
如何做好老年人退休教师工作 浏览:37
不得父母疼爱怎么办 浏览:451
金牛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有哪些 浏览: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