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单位养老保险怎么申报表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及指南
一、社会保险登记
(一)开户登记
单位向机关事业社保险处递交《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的同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变更登记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1、申请
单位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向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提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的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表》。
单位在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的变更证明、文件和资料。
2、审核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收到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后,应对单位填写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表》及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三)注销登记
因机构改革、单位迁移等各种原因,参保单位被撤消、合并、分立,应终止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单位应及时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利息和滞纳金。
二、参保单位和人员审核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是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单位;其参保人员应是经批准的正式在编人员。
1、机关、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指劳动合同制工人和聘用制干部);
2、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3、人事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范围的各类人员;
4、省、市驻兴同类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三、养老保险费申报和养老保险待遇申报
养老保险费申报和养老保险待遇申报同时进行。
1、参保单位应在每年1月10日至31日期间,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养老保险年度缴费申报手续。
2、单位申报的年度缴费基数,按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构成:行政机关工人5项: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奖金、岗位津贴、综合性补贴;事业单位4项:职务工资、津贴、职务岗位津贴和综合性补贴)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3、缴费年度内,如在职参保职工或离退休人数发生增减变化,该单位应在发生变化的当月,到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办理申报手续。
4、参保单位申报养老保险缴费手续时,应填报《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申报表》和《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四、养老保险待遇核准
1、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
(1)申请
参保人员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条件,经人事部门批准退休时,原工作单位应向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领取和填写《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提交下列有关的证明材料:
①职工档案;
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审批表;
③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证明;
④劳动鉴定委员会发给的伤残鉴定书;
⑤特殊工种证明;
⑥获奖证明;
⑦独生子女证明;
⑧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审核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个人档案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查验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必要时可面见本人。
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查阅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情况,包括缴费基数、是否足额缴费、有无欠费等电脑记录资料。未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的按实际缴费基数计发退休待遇;单位或个人有欠费的,待补交欠费、利息和滞纳金后方可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3)单位应在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核准养老保险待遇后,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4)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根据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报手续的时间和核准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计算机系统中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总额。
五、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1、发放方式
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由各单位代为发放。实行养老保险后,离、退休人员和原单位的隶属关系不变。
2、发放标准
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养老金基础和标准为: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省政府规定的综合补贴和职岗津贴(含基础津贴)。其他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各单位负责支付。
3、发放时间
单位应按月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
六、《养老保险手册》审核
《养老保险手册》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1、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每年打印一次《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
2、参保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领取本单位所有在职参保人员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并交参保职工本人核对、签字确认。
3、参保单位应将职工签字确认后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记录》粘贴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并将《养老保险手册》集中送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审核盖章。
七、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
1、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单位新增人员,如符合参保范围,单位应及时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手续。
(1)、单位填写《兴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并提供有关材料。
(2)、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按“参保对象审核”的要求进行审核。
(3)、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审核同意后,按《养老保险手册》发放的程序发放《养老保险手册》。
(4)、单位应同时重新申报缴费基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重新核定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
2、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单位在职参保职工减少(办理退休手续人员除外)应及时为原参保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单位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携带原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2)、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业务部门负责受理,经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开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并在《养老保险手册》上注明转移日期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3)、按规定需转移个人缴费金额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财务部门负责办理个人缴费转帐手续。
(4)、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根据办理转移手续的时间和人员资料信息调减单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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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
《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
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2)退休人员养老关系转移申请表扩展阅读:
200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在29日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一)转入地养老金支付压力大。
但在实际操作中,转移的大部分统筹基金仍不足以支付老龄化带来的资金需求,给转入地带来很大的支付压力。
(二)各省异地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政策仍存在分歧。
例如深圳地区,条例规定只有办理了户籍调动的人员,外地的视同缴费年限才予以确认,对于一些非户籍的参保人员,他们之前在老家的视同缴费年限深圳市是不予认定的。
各个统筹地区关于重新招工就业后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相关规定都有所不同,损害了部分参保人员的利益。
(三)信息传递不顺畅。对于企业职工跨省正常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从办理转移手续时间上看,目前还是不“圆满”。
对于转移时限问题,采取电话联系和邮寄方式,由于沟通上存在障碍,时效上的确存在困难。
❸ 退休社保转移怎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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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流程手续
一、转移年龄规定:
男性参保人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满40周岁,不用立即办转移,等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到待遇领取地。如果男性参保人不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不满40周岁,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可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二、社保转出手续:
方法: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的社保服务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在外地就业并参保后,可向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出示原工作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社保转移流程手续
三、社保转入手续:
方法: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但单位的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异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新旧参保地的社保机构通过在国家或省的信息平台进行联系以及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一般情况下,参保人不用两地跑。
四、跨省转移的基金转移标准:
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之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之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❹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如何办理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抄外地,须携带以下资料:(1)调动职工在我市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外地接受该职工的手续(如:录用手续、合同、外地职介所托管协议等);(3)1992年1月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须携带职工档案到我局养老保险处(化龙巷2号608室)开具《企业职工调动工作缴费年限核定证明》,然后凭该证明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开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转移到外省的职工需提供转入外地保险机构的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
1.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转移办法是:到原单位开据养老保险转移单,填写清楚现在的工作单位,(最好拿原调动手续)由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管理部门签章,办理养老保险帐户转移手续,原单位做养老帐户减人处理;再到现单位盖章认可,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接受养老手续,现单位做增人处理;
2.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后,现单位也为你参加了养老保险,两者完全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待遇不受影响!
3.抓紧时间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以保障自己的养老待遇!!如果不能合并,退休以后的养老保险金会受很大影响!切记!!
❺ 社保如何办理北京市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转移单(表十八)
直接去社保填写减少表,打印转移单即可
❻ 洛阳市市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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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登记
申报登记科
杨丽萍
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市本级)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⑴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的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⑵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⑶法人登记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联系电话;⑷事业单位编制花名册或从业人员工资花名册;⑸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单位职工参保
申报登记科
杨丽萍
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市本级)和在市劳动力市场代理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⑴《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保证明;⑵到社会保险中心申请领取有关申报表或程序盘;⑶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需提供财政代发工资表或人事部门工资审批表,及工资表中未显示人员相关资料(如:退休人员《退休审批表》,新调入人员《派遣证》或报到证、劳动合同,失业人员失业证),身份证复印件,退转军人需安置部门分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⑷财务报表、劳动情况报表(104号表);⑸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人卡(或编制花名册)、工资卡、个人档案。
3
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稽核审计科
王秋芳
市本级所属参保单位
(1)每年2月至6月上旬携带U盘到稽核审计科复制本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填报本单位参保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确定下一年度缴费工资基数;(2)参保单位在申请缴费工资基数的同时,携带本单位财务年报中反映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报表复印件(加盖财务印章)、《劳动情况》(表号:1102-1表)统计报表。
4
单位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更
申报登记科
杨丽萍
参保单位职工基本信息和工资发生变化以及其他需要更正的情形
⑴个人档案、户口薄、身份证、公安户籍证明;⑵上级机关批准和审核的更正材料和文字材料、工资审批花名册;⑶批准离退(职)休审批手续;⑷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离退(职
5
参保职工增减变更
申报登记科
杨丽萍
参保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社会保险中心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增减情况(含新参保人员、增加险种、转入、续保、中断、终止、死亡等)
⑴参保人员增加(首次、续保、转入、视同缴费):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证件照2张;②分配、安置、招工、劳动合同、增人卡、任命手续(复印件)及个人档案、退转军人需安置部门分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③工资申批表或财政代发工资表(复印件);④续保、转入、视同缴费须带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市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⑵参保人员减少:①因辞职、辞退、解除合同、除名、开除终止或减少人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文件、证明等材料;②因死亡减少人员,须附报其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保险个人账户进行清算。
7
从外地转入市区统筹范围
申报登记科
杨丽萍
统筹范围外转入的参保人员
⑴《职工养老保险手册》;⑵经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情况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等资料(必须能提供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个人缴费比例及单位划帐比例);⑶经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必须能提供首次参加医保时间、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等情况);⑷从外省(市)转入人员,还须提供市社会保险中心基金财务科出具的养老保险转移基金到帐证明。
8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
参保企业和职工符合正常退休(职)条件或符合提前退休(职)条件的人员。
⑴《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档案、近期1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⑵《洛阳市企业参保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洛阳市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汇总表》;
9
离退休人员死亡及供养亲属待遇
核定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
贾萍
离退休人员及供养亲属
单位填报终断表,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供养遗属审批表、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4
两定单位协议签定
医疗监督科
周峰
取得定点资格证书的单位
(1)定点资格证书;(2)单位全员参保;(3)执行许可证书;(4)收费许可证。
⑴《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⑵职工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1张;⑶证明职工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供养直系亲属情况、工资演变情况、从事特殊工种情况等原始档案材料;⑷《洛阳市企业参保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批表》
❼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是自己填写吗
是的,只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然后加盖转入和转出部门公章即可,你的参保缴费凭证上版显示,就是原参保的社权保经办机构所在的地区,或者问社保局。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以前的规定是,单位那20%里面的一部分和个人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现在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仅个人缴的那8%划入个人账户。
(1)丧葬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5000元);
(2)一次性抚恤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10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本人工资的20个月);
(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❽ 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上面的编号怎么填啊
可以去社保局查询,只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然后加盖转入和转出部门公章即可,你的参保缴费凭证上显示,就是原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所在的地区.或者问社保局。
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8)退休人员养老关系转移申请表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缴费具体规定如下: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也就是说在缴费期间允许断;
2、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当地医疗保险成立起以前的工龄算视同年限;
3、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0年也就是120个月。3.达到退休年龄,也就是说拿到退休审批表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只是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来说的,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养老保险缴费规定具体如下: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也可以转入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这样一来,参保人就可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