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业职工退体后还能享受工会的福利吗
退休了,也能享受工会的待遇,毕竟你是厂里的退休职工,这些福利还是有的
❷ 退休人员福利待遇
见下面内容:
❸ 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后应享受企业哪些福利待遇
一般国企当个人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时是按个人工资为基数缴费的,而大多数私企是全部按社保的最低基数给员工缴费的,这样老板可少缴社会统筹费用,所以国企平时缴纳的社保金多些,国企职工退休后的工资相对要高些。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❹ 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待遇有什么区别
退休人员是指按国家规定达到退休条件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凡解放后参加工作退休的一般都称作退休人员;。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的人员,达到离退休年龄,办理离休手续的为离休人员。离休人员享受的工资标准原则上比退休人员高,且每年还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享受100%的原工资标准。还有书报费、体检费、交通费、医疗费全报销等待遇。
离休和退休差异很大,是两个时代的产物。
离休是针对特殊革命年代的老一辈干部们推行的离职休养政策,退休是现代对所有企事业、行政单位等的员工达到一定年龄离开工作岗位推行的一种申请养老待遇政策。前者带有浓重的时代特色,和后者属于两个时代的产物,差异很大,以下从四个方面来分析它们之间的区别。
一、任职时间不同
根据国发[1982]62号文件,离休人员必须是1949年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而相应的,只要是1949年后参加工作的都只能算是退休。
二、对岗位级别要求不同
离休人员必须是干部级别,一种是在国内革命时期就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一种是在抗日战争中担任副县长或行政级别为十八级等以上的干部,一种是在1949年以前参加工作行政级别为十四级以上的干部。
但退休人员则没有岗位级别的规定,只要是符合退休年龄的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社会群体等的员工都可以申请养老金。
三、对缴纳社保的规定不同
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都对退休年龄有规定,但对于是否缴纳社保则规定不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才正式推行社保制度,因此,对于离休人员并没有规定必须缴纳社保达到一定年数。
但现在退休人员必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十五年以上才可以申请领取养老金。
四、领取养老金标准不同
总的来说,离休人员的退休金要比退休人员高得多。离职人员的退休金是按照退休前的工资来发的,并且每年还有额外1-2两个月工资的生活补贴。但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按照当地的上年平均工资来计算,跟退休前的工资比相差很多。
❺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的待遇
职工因病死亡待遇:
(一)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休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病故后,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但不再享受现役军人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者死亡时增发抚恤金的待遇。
(三)自1995年1月1日起,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340元;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无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510元。
(四)职工死亡后有关装殓方面的费用,即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尸、火化、骨灰盒及存放等项费用按800元标准发给其家属包干使用。
退休职工死亡待遇的相关知识——退职待遇包括
(1)按月发给相当于本职工退休之前基本工资一定比例的退职生活费,其数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2)医疗待遇、死亡待遇与在职职工相同。
(5)企业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扩展阅读
职工或其继承人要想领取企业年金,首先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到达退休年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出国(境)定居;
4、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时,剩余部分可以继承。
符合条件的职工或继承人,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❻ 离退休人员工资为什么不属于企业企业工资总额
因为离退休工人的工资都是由社保基金负责了!在未离退休之前,每月交纳的养老报销都转入社保,离退休后就由社保支付工资!
❼ 有谁知道离退休人员还享受工会福利吗
有谁知道离退休人员还享受工会福利。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相关规定:
第八条专 会员离休属、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7)企业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相关规定:
第三条第五项 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互助保障、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第三十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关心工会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督促落实相应的待遇,支持他们的工作,坚决同打击报复工会干部的行为作斗争。
县和县以上工会设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保障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
县和县以上工会可以为基层工会选派、聘用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