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5退休工资新规定,我2015年2月退休能享受吗
2015年企业职工增加养老金,当年2月份退休人员不能享受。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专《关属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规定,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对象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2015年2月份退休的不在其中。
但2015年2月退休的职工,由于退休时2014年职工工资收入等与基本养老金计算有关的数据尚未发布,仍然采用2013年数据计算,待2014年数据发布之后,会重新计算基本养老金,并从退休之月起执行。
㈡ 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新政策出台了
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新政策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㈢ 法院冻结了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合法啊,为什么不合法,把钱还上法院就解除了,不然会一直冻到还清为止
㈣ 2015年机关退休人员怎样补发什么时间核定退休釡
各个省市的进展不一,有的省市已经兑现,有的省市还没有出台文件,但是无论早晚,都是从2015年1月份补发。请放心。
㈤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怎样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与退休年龄有关。因为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并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调整系数,各地实际计发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㈥ 法官退休后从事法律业务活动的规定,2015年退休,现要当仲裁员具备条件吗
对退休后的法官担任代理人和辩护人有限制,对担任仲裁员没有任何限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对方当事人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不予准许本院离任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㈦ 关于法院干部离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
法院干部退来休年龄跟国家规定是统一源的,男职工满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为退休年纪。法律依据如下: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㈧ 退休人员任职最新规定2015文件怎么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我省将对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这次调整共分为普调基本养老金和特调基本养老金两大类。调整范围包括,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符合其他相关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
普调基本养老金标准
1. 按全部缴费年限调整。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 按缴费水平调整。在按第1项调整的基础上,退休(职)人员办理退休(职)审批手续时,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的平均缴费指数不满1的,再增加20元/月;平均缴费指数等于大于1小于2和建立个人账户前已经退休、退休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没有缴费指数的,再增加26元/月;平均缴费指数等于大于2的,再增加32元/月。
3. 按退休(职)人员年龄调整。在按第1项和第2项调整的基础上,截至200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再增加20元/月;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再增加30元/月;满80周岁及以上的,再增加40元/月。
特调基本养老金标准
1. 在普调的基础上,在职期间经国家或本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相应组织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正高职称退休(职)人员再增加60元/月;副高职称(包括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退休(职)人员再增加50元/月。
2. 在普调和特调第1项的基础上,1953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满35年以上的,再增加50元/月;满30年不满35年的,再增加40元/月;不满30年的,再增加30元/月。
3.在普调和特调第1项基础上,已退休(职)的原工商业者(包括从原工商业者中分离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全部缴费年限满35年以上的,再增加50元/月;满30年不满35年的,再增加40元/月;不满30年的,再增加30元。
何谓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此次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中,有好几项与个人平均缴费指数密切相关,那么什么是平均缴费指数?针对市民的疑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称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它是由参保人每年的缴费基数除以当地上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得出当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如此每年计算一次,到退休时,把每年的缴费工资指数相加,然后再除以实际缴费年限得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与养老金水平的高低密切相关,平均缴费工资指数高,养老金待遇就相应提高。
㈨ 临安市16年退休工资怎么调整临安19楼
您好!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员,都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金额,调整的幅度是在2015年的基础上平均上调6.5%,不管什么时候发放,都从2016年1月份起补发。上海市已经于2016年6月15日发放到位,北京市已经在8月31日发放到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经在2016年6月底之前把实施细则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后,最迟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发放到位,从2016年1月份起补发。临安市也是9月30日发放到位。谢谢阅读!
㈩ 法院退休人员有没有职业年金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