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的问题
如果你这些项目都没有的话,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就不用去做,上面什么都不选择就可以了。
2.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何申报
相应的一年,现在是2019年!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由扣缴单位按月申报,另一种是在年终汇款时自行申报。如果你选择以「代扣代缴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可使用代扣代缴软件取得你所填报的特别附加扣除资料,并向税务机关提交全部员工的报税表。这样,你便可在扣除期内享有扣除。如果你未能及时提交报告,你亦可在随后的月份补交报告,由有关单位在该年度余下的月份内发还扣除,并不影响你享有特别额外扣除。扩大数据: 自纳税申报是指: (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按照应纳税所得项目和所得额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报税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二)纳税年度结束后,按照全年应纳税的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和退还的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报税务机关处理。
3.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个人所得税退税中的专项附加扣除的申请,会对将来的退休金养老金有影响吗
一般没有影响!
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是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赡养老人等。一般对退休金养老金有影响的是参保年数、个人缴费金额等。两者不一样。
以上答复供参考!
5. 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怎么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6.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和退休金有关系吗
退休了不需要交个税啊,所以和他们没有关系的,不影响的。
7. 新个税专项扣除,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可以享受
新个税在2018年首次在增加专项扣除。
内容包含:
子女教育支出
继续教育支出
大病医疗支出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支出
目前,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还在确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