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看望生病职工购买的慰问品会计怎样入帐
1,“工会购礼品慰问提前退休职工,工会看望生病或职工家属去世给的现金”计入“维权支出”科目比较合适。
2,在“维权支出”科目下有一个明细科目“送温暖费”核算工会向职工送温暖发生的支出。工会慰问提前退休职工,以及看望生病或职工家属去世给现金都可以视作“向职工送温暖”。
3,发生维权支出时,
借:维权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拓展资料
提问者,这要看原单位在经费管理上,在工会组织发挥作用上的能力了。如果原单位在经费管理上严格,工会组织经费较紧张,可不参与慰问。仅供参考。
㈡ 退休职工生病住院慰问费可以在工会经费中列支吗
㈢ 职工和已退休职工的节日慰问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1,计提时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或工会经费
2,发放时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或工会经费
贷:库存现金
㈣ 慰问职工费用怎样做会计分录
企业慰问职工费用且取得对应发票,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拓展资料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
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三要素,一,记账方向(借方或贷方)二,账户名称(会计科目)三,金额 。
种类,根据会计分录涉及账户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
简单分录是指只涉及两个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分录是指涉及两个(不包括两个)以上账户的会计分录。
编制格式
(1)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一借一贷:
借:科目A 金额1
贷:科目B 金额1
多借一贷:
借:科目A 金额1
借:科目B 金额2
贷:科目C 金额1+2
一借多贷:
借:科目A 金额1
贷:科目B 金额2
贷:科目C 金额1-2
(2)先借后贷,借贷同行,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一借一贷:
借方科目甲 贷方科目乙 金额1
多借一贷:
借方科目甲 贷方科目空 金额1
借方科目乙 贷方科目空 金额2
借方科目空 贷方科目丙 金额1+2
一借多贷:
借方科目甲 贷方科目空 金额1
借方科目空 贷方科目乙 金额2
借方科目空 贷方科目丙 金额1-2
㈤ 公司给退休工人慰问金应计入什么科目
工会发给退休人员慰问金,应该计入工会经费,而不是职工福利费。
全国总工会日前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规定。其中,工会经费可用于集体福利的支出主要在四个方面: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因此,对于工会发给退休人员慰问金,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慰问金)
贷:库存现金
(5)工会慰问退休职工财务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没有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明确为福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文件对此明确之前,按照现行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仍不能将此类费用作为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因此,该单位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节日慰问金和补助费在财务处理时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列支,但不能在税前扣除。
㈥ 退休慰问金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求答案
》(财企[2009]242号)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作为职工的延期福利,财务处理时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支出时应该有费用真实发生的凭据或收款人签收证明,发票抬头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不影响该费用的列支。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规定,没有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明确为福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文件对此明确之前,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仍不能将此类费用作为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因此,该单位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节日慰问金和补助费在财务处理时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列支,但不能在税前扣除。
㈦ 新工会会计制度,工会购礼品慰问提前退休职工入什么科目工会看望生病或职工家属去世给的现金入什么科目
一、“工会购礼品慰问提前退休职工,工会看望生病或职工家属去世给的现金”计入“维权支出”科目比较合适。
二、在“维权支出”科目下有一个明细科目“送温暖费”核算工会向职工送温暖发生的支出。工会慰问提前退休职工,以及看望生病或职工家属去世给现金都可以视作“向职工送温暖”。
三、发生维权支出时,
借:维权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四、职工生病,支付看望的费用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1、计提: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现金
(7)工会慰问退休职工财务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㈧ 提取工会经费是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那么退休的人员的节日慰问金能在工会经费支出吗
退休的人员的节日慰问金肯定不属于“工会经费”。因为普通企业的工会经费是由地税局代收的。只有通过地税上缴且有地税出具的缴款凭证支出,才能计入企业的工会经费科目。
㈨ 工会经费可以给退休职工送温暖吗
退休职工工资己转入社保,退休后只保留会籍且免交会费。工会经费褔利只针对在职会员。但维权支出送温暖科目应该可以为退休职工送点温暖。
㈩ 企业慰问离退休职工发生的费用列入什么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 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参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内。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虽然离退休人员已经不再为企业提供劳务,应当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予...
中华。会计网校小文哥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 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参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内。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虽然离退休人员已经不再为企业提供劳务,应当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予以保障,但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仍然比较低,企业为他们支付统筹外费用,实质上属于延期支付福利。
因此,企业为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或支付的统筹外费用,暂定可按照职工福利费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给离退休人员发生的费用要符合企业的相关制度、不以避税为目的。
但在企业重组情况下,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则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 号)执行,主要有以下特殊要求:
一是按规定从重组前企业净资产中预提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重组后企业承担人员管理责任的,重组后企业发放或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从预提费用中直接核销,不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
二是企业实行分立式重组,将离退休人员移交存续企业或者上级集团公司集中管理,并将按规定预提的统筹外费用以货币资金形式支付给管理单位的,管理单位发放或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从专户中列支,也不作为管理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三是企业在财政部财企[2009]117号文件实施前完成重组,重组后企业将离退休人员移交上级集团公司集中管理,但当时未预提并划转相应资金的,重组后企业定期向上级集团公司缴纳费用,应当纳入职工福利费;上级集团公司代为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不纳入上级集团公司职工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