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 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是湖北省通用吗
应该是
3. 湖北企业工人想办理病退手续政策规定
根据湖北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09]44号),因病退休的条件如下:(三)办理因病提前退休审批程序 经市州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或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1)职工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办理病退的书面申请;(2)职工本人在《湖北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条件审批表》“本人签字”栏内签名,确认本人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岗位或工种等情况;(3)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原始档案记载情况将拟按因病提前退休人员的花名册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在本单位公示一周;(4)用人单位根据职工本人的申请、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湖北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条件审批表》和公示情况,确认无误后,经办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并将职工的上述资料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同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提供的职工原始档案,对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以及缴费年限进行核实和审查;(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后,对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在《湖北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条件审批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栏内签字盖章批准并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7)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对不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将材料退还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向职工说明情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审核职工出生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时,要以职工办理招工(招干)表、入伍政审表、学校分配表等原始资料为依据来确定其出生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4. 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金怎么样计算今年60岁87年至2006年企业上班2006年至2021年
5. 2019年湖北省社保局企业退休工人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随着社会人口的增加,人口的老龄化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金政策最终将成为一项新的政策!最近,已经调整了退休工人的工资,这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薪水怎么样?它是如何计算的?
退休人员涨工资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
2017年养老金标准继续上调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7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这意味着从2005年开始,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将实现“十三连涨”。
《“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未来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基础养老金水平合理调整机制。
《规划》还指出,继续实行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收付透明度,坚持精算平衡,推动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规划》明确,要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三年规划,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将个人缴费与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挂钩。今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并扩大用药保障范围。
《规划》指出,将建立标准统一、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并简化转续流程,推行网上认证、网上办理转续,力争实现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险待遇异地领取、直接结算,方便参保职工、失业和退休人员流动就业、异地生活。《规划》明确,未来将推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逐步实现省级统筹。结合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合理确定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4种不同情况下养老保险这样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不在户籍地,且每个参保地缴费均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规划》提出,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生育保险强调雇主责任,职工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人社部强调,两险合并实施不会导致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降低。
给予各类稳定岗位补贴
《“十三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各类稳定岗位补贴。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指出: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超过12%
住建部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7年退休职工的工资何时发放?
(一)正常退休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达法定退休年龄之月;(二)提前退休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退休之月;
(三)因工作需要后延缴费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后延缴费满整年度之月;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延长缴费人员,其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缴费满15年之月;
(五)工伤医疗期内人员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月。
6. 湖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4月26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为全省符合条件的401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省人社厅召开全省视频会议要求,各地要确保增加的养老金在5月份发放到位。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上调
据悉,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进行,湖北省调整水平按201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调整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据悉,这次调整企业退休具体调整办法包括三种,实行累加。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挂钩调整的,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对高龄、偏远地区人员有倾斜
对高龄人员,201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4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原渠道解决。
省人社厅强调,各地要严格按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7. 湖北省 养老保险 退休审批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十堰市职工办理退休提交《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本人书面退休申请,职工人事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十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直企业参保职工正常退休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09〕44号)
3、国家和省其它有关退休审批问题的政策文件
二、审批条件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或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操作、生产或服务岗位)年满50周岁、女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以上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本人书面退休申请,职工人事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四、审批程序
1、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或代理机构提出退休书面申请,单位或代理机构按要求填写《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
2、单位或代理机构向养老保险科提交申请材料,养老保险科按国家政策规定,对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以及缴费年限等进行核实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正常退休条件的,办理正常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