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人员有高级职称加薪吗
Ⅱ 教师退休前晋升高级职称,退休后养老金能大幅提高吗
据我所知可以的。
近年来,在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出现了一种看似正常、又不正常的现象,那就是想方设法赶在退休前评上高级职称。说正常,是因为只要评上了高级职称,并且获得岗位聘任,也与工资待遇挂上了钩,那么不管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其在职工资和退休养老金,都要比中级职称的高出一截。加之地方补贴都是根据职称工资和级别带发,收入差距就更大了。说不正常,是因为评上高级职称仅是第一步,没有岗位聘任、不能与工资待遇挂钩,同样是有名无实、有花无果。身边就有这样一位退休教师,当年高级职称评上了,可是两年没有等到一个聘任指标,无奈到龄不得不退。他曾感概地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十五年,达到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领取养老金的多少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以及当地的社会统筹水平来确定。由此可见,退休养老金的多少只与你退休前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相关,不考虑你退休前的职务、职称等其他因素。但是在以前是考虑这些因素的,因为在以前的过渡期,退休工资里有除了社保的养老金外,还有单位的一块,其计算方式有些不同,但一般会考虑退休前本人在单位的职务、职称等因素。
Ⅲ 请教关于高级职称退休的“专加”养老金
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本市企业1996年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待遇若干问题的规定
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本市企业1996年以后离退休职工计发养老金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规定:1996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高级专家、1995年底以前评上劳动模范及其他按原国家规定退休后可提高退休待遇的人员按《实施办法》计发养老金后,还可分别享受不等额度的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现对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高级专家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条件及审核程序。
(一)关于高级专家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条件:
1、凡经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退休时聘用在相应职务岗位满一年以上,或获得高级专家职称后在相应职务岗位上聘期累计满二年及以上的高级专家(下称高级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退休时可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7500元。
(1)国家自然科技奖、发明奖的特等、一、二等奖获得者(集体奖指主要学术带头人或发明者);
(2)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获得者;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获得者;
(3)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两次以上获得者。
2、高级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退休时可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
(1)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的三等奖获得者(集体奖指主要学术带头人或发明者);
(2)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委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集体奖指主要学术带头人或发明者);
(3)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获得者;
(4)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优良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A、经批准获取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并按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
B、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委科技成果奖的三等奖两次以上获得者;
C、区、县、局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一等奖两次以上获得者;
D、有特殊贡献者。
3、高级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退休时可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2500元。
(1)在本单位的生产、科技、管理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做出成绩者。
(2)获得本市各部、委、办、区、县、局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
(二)高级专家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审核程序1、符合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高级专家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审核程序为:
(1)符合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2500元的高级专家,由单位提出申请,各主管局,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出意见,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下称市社保局)认定;
(2)符合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一7500元的高级专家,由单位提出申请,各委、办、局,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出意见,报市社保局认定;
(3)无归口部、委、办、局的单位中符合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高级专家,由单位提出申请,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出意见,报市社保局批准。
2、单位在报送各委、办、局,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时需附以下材料:
(1)单位填写的《职工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申请表》;
(2)高级专家资格证书原件;
(3)有关得奖证书、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证书、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原件;
(4)做出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综合报告及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关于获得英雄模范称号人员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条件及审核程序。
(一)获得英雄模范称号人员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条件:
1、凡在1995年底前获得全国、本市(省)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和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二、三级战斗英雄称号、特等功、一等功称号的转业、复退军人以及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的人员(下称英雄、模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退休时可按本市当年规定的劳动模范奖励标准的3倍发给一次性补充养老金。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二次以上(包括二次)或中央各部和本市(省)四次以上(包括四次)的;
(2)中央军委、国防部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以及军以上单位授予特级和一级英雄称号的转业、复退军人。
2、英雄、模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退休时可按本市当年规定的劳动模范奖励标准的2倍发给一次性补充养老金。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并有特出贡献或获得中央各部和本市(省)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三次的;
(2)军以上单位授予二级、三级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退军人。
3、英雄、模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退休时可按本市当年规定的劳动模范奖励标准发给一次性补充养老金。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或获得中央各部和本市(省)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二次的(一次的一般不享受,有特出贡献的也可享受);
(2)军以上单位授予特等功、一等功称号二次的转业、复退军人。
(二)获得英雄、模范称号职工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审核程序
1、符合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英雄、模范职工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审批程序为:
(1)符合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英雄、模范职工,由单位提出申请,各主管局提出意见,区、县中心审核,报市社保局批准。
(2)无归口主管局(集团公司)的单位中符合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英雄、模范职工,由单位提出申请,区、县中心审核,报市社保局批准。
2、单位在报送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时需附以下材料:
(1)单位填写的《职工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申请表》;
(2)荣誉证书原件;
(3)特殊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
(4)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三、关于实行计划生育等按原国家和本市规定退休时可提高退休待遇的其他人员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政策规定及审核程序。
(一)实行计划生育人员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政策规定:
1、凡符合《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退休时可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2300元。
2、凡婚后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子女死亡又不再生育、且均未收养孩子的夫妻退休时可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4600元。
(二)实行计划生育等按原国家和本市规定退休时可提高退休待遇的其他人员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审核程序1、凡符合计划生育等其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人员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时,由单位提出申请,区、县中心审核,报市社保局批准。
2、单位在报送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时需附以下材料:
(1)单位填写的《职工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申请表》;
(2)《享受退休后计划生育奖励待遇证明》;
(3)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四、关于从事有毒有害、井下、高温特殊岗位的人员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条件及审核程序。
(一)凡1992年底前已从事的有毒有害、井下、高温特殊岗位工作累计年限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按原国家规定比例折算的工作年限不满7年的,发给一次性补充养老金3000元;满7年及其以上的,发给4000元;
(二)符合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待遇的从事有毒有害、井下、高温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由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从事特殊岗位工作职工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申请表》及出示其它需提供的资料,经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市社保局批准。
五、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应按月将以上材料复印件和在《职工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申请表》、《从事特殊岗位工作职工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申请表》原件中的意见及汇总表报市社保局,并自市社保局批准认定之月起按规定发放一次性补充养老金。
六、本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
Ⅳ 关于湖南企业退休高级职称人员调整养老金应区分正高和副高。
部分地区对高级职采取了兜底式的倾斜政策,保障高级职称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金不低于当地退休人员的平均水平!山东省有这个规定吗??本科学历高级职称30年工龄,2021年退休,企业按照最低基数给交的养老金!!!
Ⅳ 上海的退休高级职称人员养老金有第三次增加300元吗
可以直接问单位,或者社保部门
谢谢你的提问
Ⅵ 企业高级职称人员退休工资是否有职称补贴
现在退休,都是按照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以及退休年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不考虑职务和职称,没有任何补贴,不管是什么人,都是一样的计算办法。
在平时工作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已经领取高级职称的工资,并且按照高级职称的工资缴纳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越高,领取的养老金越高,因此,在计算退休养老金时,已经把高级职称的因素计算在内了,不再另行计算。再发给补贴,就等于重复待遇了。
(6)退休高级职称人员增加养老金扩展阅读:
补贴
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已经公布了“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办理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Ⅶ 是否赞同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的退休人员多增加养老金的调查
退休后就一视同仁,大家是公平的,在职的时候有区别就好,就像是公务员在岗的时候国家给的待遇就很高,不然我们这些私企上班的员工,退休永远都没有出路,在私企里老板就给你办理最低的养老保险,你是没办法的。我们要求退休后所有的人都拿一样的退休金。
Ⅷ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退休人员涨工资吗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内人员容(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