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陕西省咸阳事业单位职工2019年10月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为什么到现在还未批下来
应该咨询本单位退休办或者人事部门具体原因。正常在退休前走开始走流程,当月就会办理退休,开始领取退休金了。
❷ 事业单位退休死亡补助需要哪些手续
事业单位退休死亡补助办理所需资料、流程和标准如下:
1.办理资料
(1)死亡证明(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2)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离退休人员档案。
2.办理程序
(1)提供有效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2)核对死亡日期;
(3)核对有无多拨养老金,若存在多拨养老金,参保单位应及时交回保险机构;
(4)核对确认死亡人员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余额;
(5)待保险机构审核确认后,打印《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离退休)一次性支付审批表》,将离退休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转入原参保单位,由单位返还其家属。
(6)对财政代发范围内离退休死亡人员计算丧葬费、抚恤金发放金额;
(7)社保机构审核完结后打印《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丧抚金、抚恤金发放审批表》。
根据自治区新民发〔2012〕10号《关于转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及人社部发〔2008〕4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转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民发〔2012〕10号)的规定执行。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金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❸ 西安市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工资标准
具体的没地方查去,都是单位自己内部的文件,网上查不到.
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解读
为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从2005年起,国家连续两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12日下午开始,我市企业退休人员陆续开始领取补发的退休金。记者采访了市社会保险局有关人士,对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做以解读。
调整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据介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此次调整对退休人员来说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200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05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另外一种情况是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2005年的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照政策规定,2005年调整的标准,退休职工可以享受到16个月的补发额度。具体为: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8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195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199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此外,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含高级技师),按以上对应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煤炭行业1982年、1983年按有关文件审批的退养人员,按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对应的退休人员条件确定增加额。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不含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006年的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规定,2006年的补发额度为从今年7月份到10月份4个月的总额。具体为: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5元;195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199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0元;1994年1月1日到2001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2元;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1元。
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含高级技师),按以上对应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煤炭行业1982年、1983年按有关文件审批的退养人员,按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对应的退休人员条件确定增加额。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不含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❹ 办理教师退休手续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教职工退休手续由人力资源处人事综合科具体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如下:
一、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1、待退休人员在本人到龄当月5日前向人资处提供独生子女证(教龄满30年的不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和本人免冠1寸照片1张。由人资处报人社局办理退休手续,次月执行退休工资。次月5日后到人资处领取退休人员银行卡。
2、按照人资处通知,本人携身份证到人资处领取退休证;
3、凭身份证、退休证到财务处开具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4、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和建行卡或建行存折,到建设银行雨花支行(雨花西路77号)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5、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相关事项的补充规定》(金院字〔2015〕165号)文件规定,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选择是否自愿退休。如果选择自愿退休,必须提前2个月向学校人资处提交书面退休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办理退休手续;未选择自愿退休的,在职期间按学校相关岗位要求进行管理。
(4)西安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退休待遇说明
退休待遇按照发放来源不同分两部分,一是养老金,二是其他补贴。分别说明如下:
(一)养老金
每位教职工退休的时候,会拿到一份由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中心(简称市社保中心)出具的“南京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通知书”,通知书中和我校教职工有关的养老金组成有两部分:离退休费和生活补贴。
1、离退休费
离退休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根据工龄打折扣)
(1)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具体数额,目前的参照标准是2014年10月前调标(2006年工资标准)的基数,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查对应数据;
(2)根据工龄打折扣:
一是教龄满30年的(现仍在教学岗位,工资执行专技的),100%发放;
二是按照工龄(M年)进行分段,35≤M年的90%,30≤M<35的85%,20≤M<30的80%,10≤M<20的70%;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5%。管理岗退休的老师,工龄满35年及以上如果有独生子女证的,工龄的折扣封顶是95%。
2、生活补贴
按照南京市“退休生活补贴标准”对应查找,分教师、管理和工勤三个系列:
(1)“教师系列”:分“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和员级”五档;
(2)“管理系列”:分“正副厅(局)级(三级职员)、副局(四级职员)、正处(五级职员)、副处(六级职员)、正科(七级职员)、副科(八级职员)、科员(九级职员)和十级职员”八档;
(3)“工勤系列”:分“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五档。
对应每个系列每个级别,又按照工龄(M年)分“35≤M、30≤M<35、M<30”。每位教职工根据本人退休时候的情况,对应一个具体金额。
养老金由南京市社保中心负责发放,每月由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直接发到各位的养老金银行卡。教职工办理好退休手续后,由社保中心办理新卡,人资处负责领取和发放。领卡时间一般在退休次月的5-10日之间,具体时间等人资处通知。如果退休当月手续没有及时完成,次月的工资仍然由学校代发,仍在工行工资卡上查收。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南京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尚未出台,目前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和依据是按照2014年工资调标前(2006年工资)的标准计算的,由国家工资前两项组成(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因此目前的养老金金额为预发放,待政策出台后会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已退休教职工。
(二)其他补贴
退休待遇中的第二部分是其他补贴,包括提租补贴(目前比例为15%)和交通费(12元),市厅级离退休干部还有电话费。每月由学校发到教职工的工行工资卡。
参考资料:金陵科技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须知
❺ 西安社保怎么办理
1、办理社保需要哪些条件?
具有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都可以参加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在西安新落户如何办理居民养老参保手续?
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3份,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张,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办理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3、在西安工作如何办理社保
如果单位参加了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的医疗保险经办人员为您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相关手续。
4、外地社保如何转入
本人或者原单位到原来办理社保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开具《参保凭证》,将《参保凭证》交给在西安就职的单位。
(5)西安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西安市个人社保卡办理所需材料:
1.西安相关联银行(凭本人18位身份证去银行办理),在借记卡中存入足额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
2.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A4);
3.新参加保险还请携带:
⑴2张1寸白底、深色衣服冲洗的彩色免冠照片;
⑵1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1张正面居中身份证复印件(A4);
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各一张(A4);
❻ 西安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年一任西安何地认证
摘要 由西安地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❼ 陕西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认证怎么办
用手机下载有关App。在手机上认证。有困难去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求助。
❽ 陕西省养老保险办理办法
为了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我省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贯彻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的原则,保障水平与我省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以下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中的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中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原则上按本办法执行。 三、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按以下规定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的比例缴费。由用人单位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开户银行代为扣缴。随着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单位缴费应适当降低,具体根据养老保险的实际承受能力测算确定。 2.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按4%的比例缴纳。
从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职工缴费工资高于本地(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作为缴费工资,计算缴费额;低于本地(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作为缴费工资,计算缴费额。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按月代为扣缴。离退休人员不缴费。
3.城镇个体劳动者以本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18%的比例缴费。
4.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依法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5.实行职工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及我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为职工个人缴费年限。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的11%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进入社会统筹基金。
2.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每年由省劳动行政部门公布一次。
3.职工及个体劳动者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档案的同时,转移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本息及1998年1月1日以后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
4.职工在职期间及个体劳动者未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死亡的,职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个体劳动者的继承额为其本人全部缴费的本、息。
5.职工由于各种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账户由原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计息。重新缴费后,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及个体劳动者到达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按以下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基本养老金: 1.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或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劳动者,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所在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到达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其个人全部缴费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或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劳动者,1996年1月1日以后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四部分组成。
月基础养老金为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储存额月个人账户养老金=——————-120月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地(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1.4%×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月调节金按职工缴费和视同年限每满一年,累加4元确定。
3.在本办法实施后,办理离休手续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可增加5个百分点。
4.按本办法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按原办法计发标准的,按原办法规定执行;高于原办法的,5年内最高不得高于原办法规定标准的10%。
5.本办法实施前已离退休人员,按原规定继续执行,不作变动。
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支付全省2个月离退休人员的费用外,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财政专户,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事业。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发生困难时,由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七、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范围。从1999年开始,参加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全部纳入省级统筹,建立不分所有制形式,不分职工身份,全省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统筹项目,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原经国务院批准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统筹的企业,要按新规定,纳入地方统筹。 八、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预算年度终了时,负责编制下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经省劳动厅审核、省财政厅复核后,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九、企业因经营困难确无力缴费,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足额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不能拖欠、停发、减发。对以前拖欠的基本养老金,根据养老保险的实际承受能力,逐步补发。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实行全额收缴、全额拨付的结算方式。
十、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调剂机制。养老保险调剂基金实行全省统一管理,主要用于调剂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的地、市、县(区)及保障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十一、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受同级劳动部门领导的同时,接受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领导,以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导为主,干部任免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编制由省上统一下达,业务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 十二、严格控制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提高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水平。各级劳动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退休政策,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杜绝违反政策规定搞提前突击退休,以减轻养老保险负担。企业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无故停缴、拖欠。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加快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步伐,减轻企业负担。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完善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算机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三、本实施办法由省劳动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并对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负责解释。
十四、本实施办法从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❾ 西安事业单位教育系统人脸识别做晚了,退休费没发,现在去哪办理
摘要 问友您好,您到西安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并填报《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可根据申请人实际需求,勾选退休“一件事”的其中几项或全部事项),通过“陕西政务”后台流转至各审批部门分别作出决定,市人社局统一汇总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