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人员住院医保可以报销多少一
退休人员住院可以报销多少应该行退休人员住院可以报销多少?应该说退休人员。是什么?单位退休的。档次是不一样的。省医保是医保也是有区别的。
㈡ 退休人员门诊看病是不是报销 比例多少
㈢ 退休职工每月医保的帐户金额是多少
如果医保正常的办理退休,那么对于我们退休人员来说,每个月都会有相应的余额,不到我这里的医保卡中 也就是所谓的自己每个月医保可以获得多少钱的待遇,这个个人医保的待遇,或者说余额是根据我们的年龄来决定的 因为我们退休人员都是年龄比较偏大的群体,所以说个保账户的比例划转大约是在3%~3.5%左右的比例。
因此你社保卡里扣每月返多少钱,是与您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缴费保险基数,个人年龄有关的, 与每月交的社保总额并无直接关系,而且每月缴纳的社保总额也不会推算返网还您社保卡里的金额 。
职工医保一般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其中个人账户可支付一下费用,定点零售药店 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是由本人支付。
统筹账户主要支付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恶性肿瘤放射治疗 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 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 。
㈣ 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各地不一样,大约在85-95%左右,具体查询当地的医保办法。
住院费用则按照医院等级和住院费用分段报销。
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1300-3万元:91%;3万-4万元:94%;4万元以上:97%。
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1300-3万元:92.2%;3万-4万元:95.2%;4万元以上:98.2%。
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1300-3万元:94%;3万-4万元:97%;4万元以上:98.2%。
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若超过7万元,则不论医院等级,超过的费用均按70%报销。
拓展资料:
通常比在职人员要高,医院等级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咨询当地12333劳动保障热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称,社会退休人员的门诊和住院报销费用起付标准均为1300元,且用药必须符合“三大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门诊报销比例为:1300元以下由本人自行支付;超过1300元的部分,70岁以下报销70%,70岁以上报销80%。
提示: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_网络
㈤ 退休人员住院医保可以报销多少
各个项目不一样的,但总的来说,一般是医保占三分之二,自己付三分之一。
如果是全自费的药,比较昂贵的,医生会提前跟你说的,要得到家属同意才会用的。
㈥ 退休人员门诊看病是不是报销 比例多少
困了退休人员,如果看病的话,正常是可以报销的,而且他们都是有医保卡的,如果是在门诊看病是不报销的。因为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
㈦ 医保退休职工门诊看病报销药费是不能超过2万元吗超过2万就自费吗具体应该是多少
摘要 : 各地医保都有年度支付限额,比如我们城市年度支付限额不能超过9万元。请咨询当地医保中心或网页。
㈧ 事业单位退休后在社区门疹看病自费多少
如果定点这个社区医院,每年有一定额度的门诊报销,大多地区不会超过2000元。
㈨ 退休人员门诊看病是不是报销 比例多少退休了,但是还没拿到退休证,在门诊能报销吗
门诊费用不能报销,只能用医保卡里的金额。
㈩ 企业退休老人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各地报销比例是不同的,具体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也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合理梯度和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原则,适时进行调整的。以上海市为例,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
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五条,相关标准、比例的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的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应当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合理梯度和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原则,适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八条,退休人员的住院、急诊观察室医疗费用
退休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
退休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退休人员自负。
(10)退休人员看病自费多少扩展阅读
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医疗费用的记账和账户划扣
职工就医或者配药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凭职工的医疗保险凭证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属于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如实记账;
(二)属于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从职工的个人医疗账户中划扣,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支付的,应当向职工收取。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对职工就医或者配药所发生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当向职工收取。
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三条,医疗费用的申报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对从职工个人医疗账户中划扣的医疗费用,每月向指定的区、县医保办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对属于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记账医疗费用,每月向指定的区、县医保办结算。
职工对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所发生的可由统筹基金、附加基金或者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凭其医疗保险凭证向指定的区、县医保办结算。
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四条,医疗费用的核准与拨付
区、县医保办对申请结算的医疗费用,应当在收到申请结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在接到区、县医保办的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支付、暂缓支付或者不予支付的审核决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作出暂缓支付决定后,应当在90日内作出准予支付或者不予支付的决定并告知相关单位。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医疗费用,市医保中心应当在核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从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中予以拨付;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者职工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