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伤医疗费自费部分该由谁支付
如果属于工伤,则相关的治疗费用包括自费部分,应当由单位解决报销问题。
② 工伤医疗费自费的部分是否由用人单位支付
是的,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的,就算医疗保险没有报完的部分,也是由公司承担的,不过一般工伤产生的费用,工伤保险都可以报销的,出现个人自费就是你们先用医保报过一次,余下用工伤险报就行的。
③ 工伤医疗自费部分由谁支付
工伤医疗费用自费部分应当由工伤职工自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保险基金没有支付的部分,属于工伤职工超标准和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应当由工伤职工本人自理或者按医疗保险规定申请报销。
④ 工伤自费部分由谁承担
1. 首先,在我国并没有相关规定工商自费部分由单位承担。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承担。未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擅自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工伤人员确因抢救需要发生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工伤医疗费用,由治疗工伤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报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下的雇员受到伤害后尚且无需自付医疗费,那么,受到更多法律保护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更不应承担医疗费。因此如果个人无法承担医药费,可依据最高法与公司协商解决
⑤ 工伤自费部分医药费由单位报销
您如果参加医保,应按医保的报销规定予以报销。如果没有医保,或是属于医保的自费药品,您要自己付费。建议您与单位协商处理,争取由单位报销。
⑥ 请问工伤保险报销里,有自费的部分吗
工伤待遇中的自费主要有以下项目: 一、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擅自到非定点医疗单位治疗的,自费; 二、治疗工伤所需药品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不符的,自费; 三、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另外的30%,自费;四、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引发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无医疗保险,自费; 五、工伤职工到非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自费; 六、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超标准的,自费; 七、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超过的,自费; 八、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支付,标准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其余的部分,自费。 你说的钢板问题,就是属于第六种情况。
⑦ 工伤自费部分由谁报销
工伤医疗费就是应该自费,不能刷社保卡的医疗保险部分。
没有新的医疗费产生后到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医疗费部分符合标准的能报销,不符合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不支付的部分要看你单位能不能报销了。
工伤发生后的医疗费都应该是单位垫付,最后报销的发给单位,但是很多单位都是职工自己垫付的
⑧ 工伤自费部分谁承担
与工伤无关的疾病自己承担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