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在线等)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辽宁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辽政发[1999]14号)文件规定,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省、市、县(市)分级统筹形式。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财政和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用人单位的缴费率,单独收缴并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由各统筹地区单独管理,彼此之间不能结算、调剂。由于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和待遇支付标准不同,各地区医疗保险网络建设、软件设计以及医疗保险卡类型也不相同。因此,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实现医保卡在全省通用,其他各省也是如此。
针对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异地就医等问题,各统筹地区都出台了相应的异地安置人员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基本保障了异地安置人员的医疗需求。主要做法是: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提供在异地选定的医院,发生费用后将病历、收据、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寄给其所在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员凭上述材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并由单位将现金返还本人。
针对目前由于医疗保险卡在全省不能通用,给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造成不便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开展调研,研究解决办法。
② 我是退休人员,如何医保异地转移
一般不能转移,因为你已经退休了,可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③ 如何办理退休人员就医关系的异地转移
退休人员的医保,不能转移,只能在原来的医保机构办理报销,如果长期在异地居住,可以在你医保部门领取异地医疗审批表,到你现在居住地医保医院,医保科盖章认可,一般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各盖章一个,拿到你医保地医保部门得到批准,你就可以在你现在居住地盖章的医院就医,全额自负药费,根据你当地医保机构的要求,在你就医的医院开具有关证明资料,一般有住院证,出院证,发票,住院治疗费用清单等等,拿到医保地社保部门报销。
④ 退休人员异地医保怎样报销,没有在医保指定医院就诊的还给报销吗
如果是长期居住在抄外地的话,可以到原参保地的医保局办理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医保。并选定异地的定点医院。
短期在外地的话,需要在就医前征求原参保地医保局的同意,在指定医院就医,然后再回参保地报销医疗费用。
没有在指定医院就诊的就不能报销了。
社保局电话:(区号)+12333
⑤ 山西退休人员申请了异地就医现在还能更改定点医院吗
根据病情的需要。是可以更改其他定点医院的
⑥ 2021年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当地备案后在异地可任意选择医院吗
2021年,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当地备案后,在异地可以任意选择医院吗?那是不可以的,除非转院,如果不是你们医院转院,那是不行的
⑦ 如何办理退休人员的就医关系的异地转移
如何办理退休人员就医关系的异地转移
一、就医关系从本市转到外省市
1、就医关系在本市的城保退休人员,需长期定居外省市,可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将就医关系转到外省市居住地。
2、办理手续时,应当正确提供外省市居住地的详细信息(如省市名、地址、邮编等)
二、就医关系从外省市转到本市
1、就医关系在外地的退休人员需回上海定居,可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社保卡》或《医保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就医关系转回本市。
2、办理手续时,参保人应先报销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再申请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
3、个人帐户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参保人,其在外省市的医疗费未超出个人帐户资金标准的,应将个人帐户资金的余额以现金方式交区县医保中心,区县医保中心当场将上述资金计入其个人帐户。
三、其他
1、办理就医关系转移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重新转移。但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退休人员,在6个月内如因发生门诊大病或发生严重疾病住院,必须回本市医疗机构治疗的,可凭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大病或急诊入院的证明,办理就医关系转入手续。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⑧ 退休人员搬迁到另一个地区医保怎么转办
方法如下: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获取信息。
在结算方面,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
(8)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如何改医院扩展阅读:
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各地要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对有异地就医需求的人员优先发卡,建立跨省用卡服务机制。要按照全国跨省用卡技术方案和统一接口规范,完成用卡环境改造,支持跨省用卡鉴权。
⑨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手续
1、已开通凭医保卡异地医保结算的,不需要再办其他手续。
2、尚未开通异地结算的,应先到你原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填写好登记表(一式三份)后,到你居住地找一家或两家有社保定点医疗资格的医院盖章签认,把盖章后的表格拿回原参保地社保局办好审批手续就可以异地看病报销了。
3、参保人员在异地入院后三日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住院医院名称、地址、科室、床号、联系电话、病情,不按规定申报的,医保经办机构不予报销。
医保经办机构在接到申报后根据该参保人员的此次住院病种、病情、病史等情况确定稽核方式。稽核方式有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稽核、委托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稽核、委托异地定点医院稽核。
(9)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如何改医院扩展阅读:
申报原因
1、限于本地医疗水平的限制,一部分重病人和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的病人转外就医。
2、一部分人员在本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平常在外地工作,生病时在工作所在地就医。
3、部分职工退休后,怀念故土回家乡养老,在家乡当地医院就医。
4、一些企业在外承包工程或在外地设立营销机构,职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就医。
申报标准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管理措施
1、同步推进三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在全国严格推行住院实名制,医院收治病人时严格核对个人身份证,减少冒名住院。
2、实行异地就医医院等级制度。一般应要求异地就医医院等级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高的医院规模大,内部运作均按程序化管理,加之实行了计算机系统管理,票据、药品管理规范。
出具的资料真实度高。而一部分小医院,由于缺少正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经济利益等因素考虑过多,医疗行为、费用记录不规范,医疗票据管理不严,确定为异地定点医院应从严控制。
3、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出台参保人员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严厉打击医保欺诈行为。对异地定点医院为参保人员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提供便利的,取消其异地定点医院资格。
同时将情况反映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并逐步发展到在全国医保系统内通过内部网络相互通报相关信息,将违规医院列入黑名单。
可随形势的发展将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参保人员的医保行为的诚信状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制约医保欺诈行为。
⑩ 已经退休的怎么办理异地社保就医手续
办理就医关系转移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重新转移。但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退休人员,在6个月内如因发生门诊大病或发生严重疾病住院,必须回本市医疗机构治疗的,可凭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大病或急诊入院的证明,办理就医关系转入手续。
已经退休的办理异地社保就医手续的流程:
一、就医关系从本市转到外省市
1、就医关系在本市的城保退休人员,需长期定居外省市,可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将就医关系转到外省市居住地。
2、办理手续时,应当正确提供外省市居住地的详细信息(如省市名、地址、邮编等)
二、就医关系从外省市转到本市
1、就医关系在外地的退休人员需回本地定居,可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社保卡》或《医保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就医关系转回本市。
2、办理手续时,参保人应先报销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再申请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
3、个人帐户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参保人,其在外省市的医疗费未超出个人帐户资金标准的,应将个人帐户资金的余额以现金方式交区县医保中心,区县医保中心当场将上述资金计入其个人帐户。
三、其他
1、办理就医关系转移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重新转移。但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退休人员,在6个月内如因发生门诊大病或发生严重疾病住院,必须回本市医疗机构治疗的,可凭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大病或急诊入院的证明,办理就医关系转入手续。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