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属不属于遗产
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区分,我国的抚恤金分为两种,一种是发给伤残者本人的,另一种是发给死者家属的。这两种性质的抚恤金在遗产继承中的结果是不同的。如果抚恤金是有关单位发给伤残者本人的,这就属于伤残者本人所有,一旦伤残者亡故,此部分抚恤金就成为遗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如果该抚恤金不是对死者的经济补偿,而是有关单位给予其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那么该种抚恤金属于家属的个人财产,而非作为死者的遗产被继承。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Ⅱ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一次性抚恤金发
有什么不好理解的??
40个月不用说了。由谁发已经确定的。
基数是什么也已经确定了。
Ⅲ 请提供民发〔2007〕64号《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应该按每个月多少钱发放
Ⅳ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待遇20个月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的
民政部 人事部 财政部 文件
民发〔2007〕64号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事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人事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财务局:
2004年10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提高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2006年7月1日,国家机关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为适应有关政策的调整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本《通知》下发后,《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民优函〔1994〕212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Ⅳ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一次性抚恤金发
兵团属于企业单位,不是国家机关,按照企业人员死亡待遇发给,至于发多少,按照兵团的规定办理,各地是不一样的。
Ⅵ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是由谁领取
根据规定,职工死亡,或者离退休死亡,发给的一次性抚恤金,是发给其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也就是职工生前供养谁,就发给谁,是对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的一种补偿,并不是遗产,不能按照遗产继承顺序分配,现在很多人回答都是按照遗产分配是错误的,违背了抚恤金发放的原则和本意,
Ⅶ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事业单位是否执行
自200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回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答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标准基数(标准基数如下文解释),因公牺牲(因工死亡)为本人生前40个月标准基数,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标准基数。
2005年12月29日之后,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含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抚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省的贯彻实施办法执行。
Ⅷ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指哪些人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专员和国家属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离退休人员中不仅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包括事业单位的人员。
男职工60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女职工50周岁退休。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Ⅸ 民发[2011]192号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国家单位包括 商务局 吗
当然包括商务局。商务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呢,其单位公务员应该享受你所说的文件规定的抚恤。
Ⅹ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是不是你咨询的文件,和你的情况不符?你说的死亡人员是做什么的??你要明白,内上面的文件最新容的是2011年的,只针对国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从政府机关离退休的人员,其他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单位,是不执行上面的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