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每月护理费标准是多少
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每个月护理费要按地区不同不一样。一线城市和五线城市的价格肯定不一样,价格也从4000块到8000块不等。
㈡ 最新离休干部护理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组通字〔2013〕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00元。
二、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按现行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200元)。
三、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按现行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000元)。
四、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与上述一、二、三项不重复享受。
五、离休干部的护理费与自雇费不重复享受。
六、所需费用按现行开支渠道解决。
七、本通知自2014年1月起执行。
㈢ 陕西省80岁以上退休老职工每月的护理费是多少
如果请保姆的话 最起码也在500以上了 因为现在保姆都不愿意去有老人和小孩的家里工作 比较难找 追问: 我指的是国家在退休工资里一并发给本人的,好像人人有份 回答: 是有这个说法 但是不同单位不同的情况 不是全部哦 追问: 企业呢 回答: 企业就很难保障了 政府单位是财政管的 事业单位财政管一半 企业属于自创盈利 要看管理层是怎么决定的 追问: 谢谢你的热心回答,企业职工退休后,退休金早已纳入社会统筹,和企业完全脱钩,退休金和企业盈利与否已没关系,就不知道护理费是谁来出,具体出多少 回答: 呵呵 那你说为什么政府的退休职工和企业的退休职工确实待遇上有差别呢?
㈣ 如何申请离休干部特殊护理费
联系老干部局进行申请,具体各地政策有差异,一般是写份材料,提供一些证明(比如医院开具的证明)进行申请。
目前文件明确了的,是指离休干部年满70周岁每人月均可享受特殊护理费200元;如离休干部本人患病卧床不起,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核,批准,再可享受600元的特护费。
已享受此待遇的离休干部,身体恢复,且生活能自理,经核实,600元特护费不再享受。
(4)陕西省离退休人员护理费相关规定扩展阅读:
根据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在京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护理费调整的范围,仍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财政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组通字〔1992〕1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即: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抗日战争时期的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和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且年满70周岁的离休干部。
二、护理费调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51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原已发放自雇费的离休干部,不重复享受。因公伤残离休干部的护理费发放问题,仍按国发〔1980〕253号、劳险字〔1992〕28号、人退发〔1993〕1号文件执行;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发放问题,按人发〔1998〕56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三、经费来源。调整护理费所需费用按现行经费开支渠道解决,由财政开支的纳入预算。中央国家机关在京企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1998年1月起执行。
㈤ 离休老干部护理费
1.标准: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者、年满70周岁、患有癌症者每人每月150元;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者每人每月400元。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分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一部分护理依赖三种情况,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40%、30%标准发给护理费。
全省从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正常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到劳动局人事科交表并交纳鉴定费用,然后鉴定部门根据个人申请和实际情况,给予鉴定。工资发放单位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发给护理费。
具体标准为:①部分护理依赖每人每月400元;②大部分护理依赖每人每月500元;③完全护理每人每月600元。(上述三项都含基本护理费300元)。
2.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⑴部分护理依赖:
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自我移动等5种动作,其中有一种不能自理。
⑵大部分护理依赖:
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自我移动等5种动作中有3种动作不能自理。
⑶完全护理依赖:
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自我移动等5种动作都不能自理。
3.执行时间:1998年1月、2001年10月(生活不能自理的)、2005年10月(生活不能自理的)。
说明:对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鉴定护理依赖程度的,执行时间为:从医疗鉴定部门批准时间的下月执行。
希望对你有帮助
㈥ 90岁老离休干部护理费
建议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国家对离休干部有特殊待遇,
1,按国家规定,有护理费,可专用护理人员,
2,有高令补贴,9岁以上月补贴约有300_500元,
3,工资待遇与在职干部同享,每年有15个月工资。
㈦ 离休干部护理费追讨(请求帮忙!!!)
据我所知,最初离休干部的护理费发放是这样规定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或患有严重疾病,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离休老干部,可发给护理费,由单位发放。后来,大约2002年左右,规定所有离休干部每人每月200元,并纳入劳动保险统一列支发放, 大约2006年提高到300元,2008年提高到600元。大致如此,仅供参考。
建议最好通过单位的主管部门逐级反映,打官司可能不太行。
㈧ 离休干部护理费是从哪年开始发放的,怎么申请
离休干部护理费是从2012年10月起提高部分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申请方式是回到当地登记的答老干局索取正式的表格,填好后,单位盖章,定点医院老干科签字。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㈨ 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是多少
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组通字【201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2014年是新中国成立65周年。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创建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经中央同意,决定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
二、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三、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
四、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与上述一、二、三项不重复享受。
五、离休干部的护理费与自雇费不重复享受。
六、所需费用按现行开支渠道解决一。
七、本通知自2014年1月起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18日印发
㈩ 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定要卧床不起,才能申请吗
离休干部的护理费,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两个阶段,费用不同,抗日战争离休干部的护理费多,解放战争的护理费相对少些,发工资时一块发放,这个已经好多年了,不用申请,民政部门就可以给发,不过要有革命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