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欠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对退休职工有什么影响
企业如果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只欠缴补充大额医疗保险的话。你所住院花销的费用只能在职工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行报销,而不能再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报销。在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时候,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会告知你的。因为各省的医保政策规定的都不太一样,所以你最好还要咨询你参保地的医保中心,以他们所说的为准
B. 企业欠缴医疗保险退休职工住院就不能报销药费吗
对于退休职来工来说就不仅仅是欠缴源问题了,即是企业欠费,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仍然满足男性25年,女性20年要求,退休后仍然享受终身医疗保险,不足这一年限退休后终身不享受医疗保险,要想享受就的一次性补足这一年限。
C. 企业欠缴补充医疗保险对退休职工有什么影响
如果欠缴补充医疗保险的话,那么你住院治疗只能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超过额度以后则不能使用补充医疗保险进行大额医保报销。
D. 公司社保欠费,会影响个人的医保吗
社保中断,主要会影响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只要退休时累计缴满15年可以享受待遇。因为可以累积,所以影响不大。主要影响的医疗保险,具体变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临时中断缴费
如果临时没有交社保,次月1日起,可使用医保里的个人账户余额即医保卡,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
2、如果中断社保缴费3个月以下
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
3、如果中断社保缴费3个月以上
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重新计算。
4、影响缴费年限长短
从长远看,中断缴费还会影响合计缴费年限的长短,很可能造成到达退休年龄时不符合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男30年、女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5-10年),从而影响到退休后医疗待遇的享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 企业欠缴社会保险会有什么后果
主要有以下不良后果:
1.欠费未缴清之前,员工个人的社保是不能转出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出现住院、工伤等不能报销,不利于员工个人生活。
2.欠缴的社保在补缴时,会被征收一定比例的滞纳金,造成企业的成本负担。
3.员工可以以此为理由离职并可依法取得经济赔偿金,同时面临社保部门的罚款及滞纳金。
(5)企业欠缴医疗保险会影响退休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F. 医保缴满了30年但是中间由于以前的另外一个公司欠缴有几个月会影响退休吗
缴纳社保满30年就不影响退休了。国家规定,养老缴纳满1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医保缴纳满20年可以享受退休一般待遇
G. 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能报销吗
答:自2009年1月1日起,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与单位缴费挂钩,其门诊和住院医疗费按规定报销。已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之前由于原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造成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H. 职工医疗保险够年限,但是中断过一段时间,如果不补交会影响退休吗。会不会影响医疗报销
甭管你中断多长时间,只要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男性累计不足25年,女性不足20年退休后不享受终身医疗保险。要想享受就得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
I. 养老和医疗欠缴会有什么影响
养老和医疗保险中断了会有什么影响?相关政策规定,如果社保中断缴费,可以补缴。但是中断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详见本文。
养老和医疗保险中断有什么影响吗
关于养老医疗中间几年停交,后面又交上延续至今有什么影响
社保局回复:
职工医疗保险存在欠费三个月及以上则影响正常住院报销,其余则无影响;停保期间若未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则无法进行补缴。
退休后需要补缴医保吗
同事89年在本市某国企工作,95年转为全民工,并开始参保交费,今年退休,并补交了89年到95年的社保费,社保视同交费到89年,医疗视同交费还是95年,市医保从2002年才开始交费,请问还要补交95年到89年的医保吗?请回复。
社保局回复: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期限,统一确定为2003年9月,参加工作至2003年9月期间记视同缴费,2003年10月以后参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补齐中断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和利息,方可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故您所问89年-95年期间医疗保险无需补缴。
医保补缴新规定
社保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我市医疗缴费年限,男性职工满30年,女性职工满25年;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期限,统一确定为2003年9月,参加工作至2003年9月期间记视同缴费,2003年10月以后参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补齐中断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和利息,方可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J. 医保断交会有影响退休
不为求赏,愿意帮忙!
各地方的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政策,各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但是,普遍地都规定有参保职工的参加医疗保险及缴费的累积年限的具体要求,如果参保职工的累积缴费年限少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所规定的年限的话,则即便职工要退休了的话,也必须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或者一次性缴清,否则,视为中断缴费,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这个原则,各地几乎都是如此规定的!
既然楼主是天津的,鄙人就结合天津的城镇职工医保政策的规定,加以解释和解答:
1.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11月01日颁布、实施)的规定(楼主可以查询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查看该文件内容,网址:)
第十一条本规定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应当一次性补足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本规定实施前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可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本规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显然,天津市规定的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的“累积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最少不得少于“男25年,女20年”
2.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来看——
AAA.如果参保职工在退休时(目前的规定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参保且缴费的累积年限少于最低限定年限的话,则,或者要一次性补缴(含单位应缴的部分以及职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或者退休后继续缴纳直至符合最低限定年限(恐怕是不会有单位愿意承担后续缴费的吧),一般就是从应发给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中划扣。否则,退休职工就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职工退休后,年老体弱、疾病缠身,恐怕是不争的事实!没有医疗保险待遇的保障,真的很难!
BBB.根据第八条的规定“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随着本人的工龄延长、技能的提高、以及社会平均工资的普遍提高,想必自己的工资水平也是会逐步提高的,如果到了退休时再想一次性补缴或者退休后继续缴纳的话,则因为缴费基数(也即“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的提高,自己实际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也就“水涨船高”,实际缴费额要远远高于逐年缴纳的累计数额。况且,退休后退休金没有增长机会(全国性普调的情形暂不讨论),继续缴纳医疗保险缴费,不能不说是一种负担(毕竟退休后的收入条件固定,增加收入的难度很大呀!)。
CCC.根据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应当缴纳而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并交纳滞纳金后,职工和退休人员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缓缴医疗保险费的,在缓缴期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中断缴费的话,一是会影响本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二是会发生滞纳金(补缴医疗保险费时需要额外缴纳的一部分金额,也是一种额外负担)。所以,也只有在政府的社保机构核准同意“缓缴”的情况下(一般是针对“特困”国有企业的暂时性优惠政策),才可以暂时中断缴费,不过,以后还得补缴的。
综上,医疗保险中断的话,不仅影响到本人的医保待遇的享受,也会影响的累计缴费年限,对于退休后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建议:楼主不要中断(尤其是不要长时间中断)医保缴费,如果确实因为失业、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导致医保缴费中断或者经济收入状况失常,也应考虑依据《天津市城镇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自己安排个人参加医疗保险及缴费。当然,个人参保的缴费数额(绝对数额)较低,但也不享受“统筹基金向个人账户划入资金”的医保待遇。关于此问题,楼主可以查看鄙人为其他网友解答的问题。
以上的解释和解答,是根据天津的、现行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文件而作出的,如果天津市政策调整,或者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或许应有新的说法,也未可知的!不过,这种医保模式,全国各地大同小异的,变化也不会很大!毕竟需要吸纳职工缴费、充实医保统筹基金账户,医保统筹基金才有能力支付(报销结算)患大病职工的医疗费用的!这是职工医保制度基本模式的设计。
其实,这也并不仅仅是天津的情况,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规定,例如,上海市规定15年,南京市规定男满30年、女满25年(似乎比天津的规定还长呢!)。其他网友有类似疑问的,也可以参考鄙人的意见。道理是一样的!
以上意见,供参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