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有权提出要求集体企业终止并变卖资产参与分配吗
当然有权。
社保局发放职工退休金的来源,其中就有集体企业上缴的一份。即使退休职工全部推向社会,也可针对该企业不合理的经营目的相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退休职工并不具备企业破产的资产分配权。
⑵ 集体财产的分配单位职工,退休,买段 ,离职,调走的所有职工都有分配权吗
在职员工有权参与分配,其他情况不能参与分配。
⑶ 集体企业,退休老职工权利怎么保障。。。
只需要给予退休金。
⑷ 集体企业改制后原领导还有权力干涉退休工人吗
摘要 亲,您好,没有权利了
⑸ 集体企业的退休职工待遇
你好!
如果企业改制时,你已经退休了,那什么都与你无关了。
⑹ 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还是企业的主人吗
不是。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⑺ 集体工人退休新政策
2017年大龄下复岗失业职工现制行政策:
1、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
2、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
3、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勉缴养老金。
下岗失业职工“提前”或“正常”退休政策规定:
1、男、年满50岁,工龄30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2、男、年满55岁,工龄15年以上的,为“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
3、女、工龄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旦发测菏爻孤诧酞超喀,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⑻ 集体企业退休人员霸占领导岗位合理吗
在中国这都是合理的,想想国营领导岗位的都是什么人,后面没人别想上位。
⑼ 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是否享有原企业资产的所有权
集体企业是由集体出资兴办的企业,其资产属于出资方所有。而集体企业的员工是企业经营人雇用的人员,不一定是出资人中的一员,因此不一定享有企业资产。
⑽ 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退休的职工应该给于经济补偿吗
根据国务院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四条: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财产属于“本集体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规定及改制的规定和做法,企业资产全部出卖后,其资金在偿还内、外债务,补发职工工资,补偿临时工、合同工及工伤人员等各种经济补偿后,剩余的净资产可以按出资多少、供献大小、工龄长短等因素进行量化分配。 “本集体企业”的劳动群众,应该包括本企业退休职工,(已死亡一年以上的因失去主体而除外)。而临时工、合同工除在遣散安置时应按规定给予以经济补偿(含两金三险)外,不应再参与这种属于“本企业劳动群众”的所有权分配。这点,就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国营企业以及和改制后已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根本不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