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交通事故赔偿中,公务员和退休人员性质的护理人有护理费吗
有,护理费并不是减收收入的补偿,从一定程度上是对护理人支付劳动的一种补偿。此处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与护理费差别就在于此。你可相信比较你下误工费与护理费的区别你就明白了。所以不管你有没有工资收入,都可以主张护理费,标准参照相近或相关行业的工资标准给付,个人认为参照居民服务业标准较为事宜。
② 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省赣财社【2012】70号文件精神规定,目前,我省执行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护理费标准为1000元;
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为6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为400元。
因公致残和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经批准后在此标准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0元护理费。此外,离休干部住院实行在规定可报销范围内实报实销,具体由医保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014年是新中国成立65周年。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创建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经中央同意,决定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
二、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三、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
四、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与上述一、二、三项不重复享受。
五、离休干部的护理费与自雇费不重复享受。
六、所需费用按现行开支渠道解决。
七、本通知自2014年1月起执行。
③ 无其他收入的退休人员参与护理,护理费怎么算
完全应该主张护理费。
因为你付出的劳动,
必须的要获得相应的报酬,
不管你有没有收入。
收费标准可参照三个方面的情况:
第一个是本院护理工酬劳水平;
第二个是本地区护理薪酬水平;
第三个是个人服务能力和水平。
综合考量出一个标准,
得到三方认可就行了。
当然要旅行一定的手续,
必须要和他们双方签订三方协议,
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 退休职工病了有护理费吗
退休同志:你好!你写给市长信箱关于《》的信件收悉。现就你版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权答复如下:
你在信中提到解决护理费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川劳社发﹝2000﹞11号文件规定,病人住院期间,医院按护理级别收取的护理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其它,如:自请人员护理、陪伴等发生的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⑤ 工伤退休人员护理费问题
可以申请工伤复查。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如果之前有工伤等级(工伤证及结论单),可直接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复查申请。
如果没有,可能比较复杂。
持有关伤退手续、当年受伤的相关资料、49元护理费资料等,所有能证明你为老工伤并且一直享受工伤待遇的资料,向当地设区的市(地级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复查申请。并按其要求准备材料。
如果接受了复查申请,进行鉴定后,按实际工伤等级及护理费等级发放长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没有的)。
⑥ 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是多少
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组通字【201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2014年是新中国成立65周年。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创建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经中央同意,决定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
二、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三、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
四、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与上述一、二、三项不重复享受。
五、离休干部的护理费与自雇费不重复享受。
六、所需费用按现行开支渠道解决一。
七、本通知自2014年1月起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18日印发
⑦ 如果护理人员为退休人员,能不能计算护理费
要计算护理费有点讲不过去,因为退休了本身有退休金的,应该和对方讲清,用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来替代护理费
⑧ 工伤职工在退休后如何发放生活护理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支付生活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退休人员护理费扩展阅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⑨ 如果是已经退休人员生病不能自理可以找劳动局申请护理费吗
您好!首先要告诉您,劳动局这个政府机构在政府机构改革的时候早就撤销版了。以前劳动局的职能权现在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护理病人的职责,所以是不会为您提供护理服务的。可行的方法是,与您居住地所在社区的社区工作站联系。社区工作站会安排家政服务员或者护工为您提供有偿服务,费用由您的子女承担。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