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为什么机关与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有年终奖和综治奖。而企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都什
阶级差异。农民每月163元,也不合理。
『贰』 劳动法有无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在退休这一年是否会得到年底发的年终奖金
年终奖不是法律规定的!是公司福利,看公司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1、如果你的年终奖是每月工资扣部分金额用于年终发放,那年终奖必须支付;
2、如果公司制度有年终奖明确的发放条件和计算方法,应该按制度执行;
3、如果年终奖人人都有就你没有,你可以去申诉同工同酬同福利;
4、如果年终奖的发放没有公司制度的约定,也不是从你工资扣出来的金额,也不是人人都有的,你很难索要到!
『叁』 劳动法有没有关于年终奖的规定
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年终奖规定扩展阅读
《“年终奖入社保”背后的公平焦虑》
最近,部分省份将年终奖计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引发争议。
心疼当期收入减少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者不满意:本来工资就不高,再从年终奖里划掉一笔,入社保岂不变成了降收入?为什么很多企业不把年终奖、股权、期权收益通通计入缴费基数?
参加企业养老的人也不满意: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待遇原本就比企业高一截,年终奖纳入后,未来差距可能更大,改革真的是要缩小差距吗?不同地方的参保者更免不了做比较:为什么有的省份没提年终奖的事儿,是不是自己所在的地方养老基金不够用了?
年终奖计入缴费基数,影响并不复杂:当期收入降低、未来养老待遇提高,对参保者总体上不构成利益的减少。小细节引来大动静,背后指向不同人群对养老保险的公平焦虑。
促进公平,是养老并轨的最大意义所在。此前养老“双轨制”屡遭诟病,主要是由于“制度轨道”不统一。并轨后,人人要缴费,缴费比例一致,退休待遇计发办法一致。有了统一的制度安排,养老公平就有了制度基础,改革因此赢得最大共识。
此次部分省份年终奖计入缴费基数,恰恰触动了人们对制度不一致的担心。这一风波提醒政策制定者,在大的制度并轨后,还要力争在操作中尺度一致,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
一方面,操作办法要立足“全国一盘棋”,不同省份、大中小城市,在缴费基数、项目选择上应当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并做到公开透明。另一方面,要正视多年来企业参保员工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最终影响养老金替代率的问题,完善实施细则,使缴费基数的确定更接近真实的缴费能力。
一谈到缴费人们就紧张,也反映了对社保的纠结。多缴多得,这道理讲了这么多年,谁都明白。但现实生活中,那些日子过得不太宽裕的参保者,宁愿先管眼下。去年以来,为降低企业成本压力,我国两次下调企业缴纳的社保费率。
实际上,类似的压力对参保者个人同样存在,年终奖计入缴费基数也由此引起不小的情绪反弹。化解这种纠结,有必要在明确缴费基数的同时适当控制基数、降低费率,增加公民的获得感,也让所有参保者愿意据实缴费。
『肆』 年底退休企业单位不发本年年终奖,一月工作240小时没补助的问题
第一,你的爸爸属于轮班制,没有加班费,只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需要支付加班内工资,容
第二,年终奖,年终奖,是企业规定的内部行为,发或者不发,怎么发,是企业规定的,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必须要发年终奖,所以,应该根据企业制度决定,
『伍』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退休职工还有年终一次性奖金吗
现在很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每年年终时,会考虑给退休人员发放共享基金,这也类似于对退休人员的一种年终补偿了。但这不是法定的,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也有不发的。
『陆』 机关事业单位当年离退休人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吗
机关事业单位当年离退休人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年终清槐奖金主要体现对一年工作的奖励。当年离退休的人员,在岗期间做了一定的贡献,应适当享受年终奖,奖金基数为本人退休时的月基本工资。上半年退休的,减半发放;下半年退休的,全额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桐前次性奖金。
(6)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年终奖规定扩展阅读
机关事业单位当年死亡的在职人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当年死亡的在职人员参照当年离退休人员的办法计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即当年6月底以前死亡的,按其死亡时的月基本工资的一半计发,6月底以后死亡的,按其死亡时的月基本工资的全额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当年调入人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如果当年考核为称职的,可以全额发答轮友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柒』 年终奖国家有规定标准吗
没有规定的,只规定了年终奖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具体如下: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七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二、关于奖金的范围
(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7)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年终奖规定扩展阅读:
目前企业发放年终奖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年底多发一个月工资(此种方式法律上应界定为年终双薪):二是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收益、部门绩效、个人绩效,让每个员工“对号入座”得到全年一次性奖金:三是老板给“红包”,给不给、给多少就都由老板说了算。
对于第—种形式,此时的“年终奖”属于实质上的年终固定工资,劳动者即使未到年终提前离职的,也可以主张按工作时间的比例要求单位支付,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则构成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工资。
对于第二种形式,企业如规定在职员工“年终”才能拿到“年终奖”,如果员工提前离职,就会丧失这部分潜在利益。当然如果企业规定了所有员工都可以在年终获得年终奖,员工提前离职则可以索要相应比例的奖金,但若发生争议,劳动者主张年终奖仍然面临证据不足的风险。
对于第三种形式,由于年终奖完全取决于老板的个人自愿,未到年终提前离职,员工就不可能拿到年终奖。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