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本人2018年26615月退休40年工龄河南省企业退休能拿多少退休金
无法计算来,养老金计算需要许多个自人社保数据,仅有一个40年工龄的数据是不够的,还得需要:缴费年限、缴费平均指数、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法定退休年龄时的社平工资数额等,对你而言还有视同缴费年限,这些数据都要套进退休金计算公式进行计算,没有这些数据是算不出退休金的。
Ⅱ 河南省2018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怎样规定的
河南省的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应该是与全国一致的,即截止到2017年底前退休人员普涨工资,平均涨幅为5%。
Ⅲ 河南省怎么计算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养老金
全国统一的政策。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l%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规定退休年龄为止。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从1995年起(这个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参保人员当年缴费工资指数为本人当年缴费工资额与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
Al、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系数
另外当地开展养老保险之前参加工作的,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Ⅳ 河南省退休职工补贴原文件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就越高;个体户正常参保可享受和企业退休职工同等待遇的养老金……6月7日,《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布。这一新政策将从7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昨天记者采访了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刘义庆,请他对新政策做一梳理解读。
个体户享受养老金和企业职工一样
今后,我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只要正常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就可享受到和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同等待遇的养老金。“其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比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比例低8%,但两者的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相同的。”刘义庆说,这是新政策中的一个“亮点”,目的是从政策上给灵活就业者以倾斜,鼓励他们参保。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待遇越高
政策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刘义庆解释说,新办法看似复杂,其目的是强调了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待遇越高,鼓励参保人员不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
另外,新政策还规定,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并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这样调整的结果是待遇结构发生了变化,但待遇水平不会降低。”刘义庆说。
女性参保人员可自选退休年龄
新政策规定,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达10年以上,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性参保人员,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本人可选择在50到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
另外,如果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个人也可自愿选择向后延长缴费年限,但最多不超过5年。
“4050”人员享受政府养老补贴
新政策规定,7月1日起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并已就业的“4050”人员只要参加养老保险,政府将出钱给其补贴。补贴数额不超过其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三分之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已停产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郑州市每人每月可拿到220元。
河南商报:7月1日起 多缴费就能多拿养老金
不少市民前往社保服务大厅咨询
商报记者王利军/文王春胜/图多缴费就能多拿养老金;个体“小老板”享受同等待遇;做实个人账户不再担心空账;就业困难群体参保有补贴。昨日,省政府下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新政策7月1日起就将正式实施了,那么,和我省700多万参保者密切相关的新政策将有哪些新变化呢?养老金是多了还是少了?本报为读者一一解读。
全省养老保险700万人参保
目前,我省参加养老保险在职职工超过538万,正在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150余万人。全省累计发放养老金540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100%。2005年全省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超过了130亿元,而今年,我省养老保险要新扩面20万人,基金征缴143亿元以上。但我省养老金发放方面也面临着巨大压力,一些省辖市的养老基金已经亮起红灯。这也是省政府出台此次新政策的原因之一。
个体“小老板”享受同等待遇
今后,个体“小老板”也能和企业职工享受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通知》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月起,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费,其中缴费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达10年以上,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性参保人员从事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至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手续。
省劳动厅养老保险处刘义庆处长介绍,目前,我省国有、集体企业从业人员逐渐减少,各种私营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不断增加,但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没能纳入养老保险体系,等步入老年时,没有收入来源,他们的生活将陷入困境。享受同等待遇后,将为他们提供“老有所养”的长远稳定保障。
“4050”人员参保享受补贴
对下岗职工、就业困难群体而言,能参加养老保险是好事,可工资比较低,参保缴费比较困难又让他们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就业、医保尚且得不到根本解决,几十年后的养老问题就更无暇顾及了。那么,这些人如果交不起费用该怎么办呢?
《意见》中明确规定,要让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及时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让他们也能有养老金个人账户。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给予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停产多年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其已退休人员直接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参保愿望的职工可比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中人”能拿过渡性养老金
“中人”就是指《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决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我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由省劳动厅、财政厅另行制定。
而《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保证他们的待遇水平能有所提高。
“新人”多缴一年多一个百分点
按照现行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基础养老金都按照当地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的20%计发。以后不管再缴多少年,享受的待遇都一样,这样对多缴费者明显不公平,也使得许多人都有“反正缴够15年就行了,多缴也不会多领”的心理,缴够年数后往往就停止缴费。《意见》中对市民关心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后养老金如何计算做出了明确规定。
“新人”就是指《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新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放养老金,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其中,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缴费越多退休时领得越多。”刘义庆说,拿个人账户养老金来说,原来的计发月数都为120,如果一个参保者的个人账户上累计有5万元,那就是5万除以120,那么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就是416元左右。新的政策规定,计发月数将从40岁对应的233一直递减到70岁的56。可以看出,40岁退休和50岁、60岁直至70岁退休时领到的养老金差距将会很大。
退休时缴不足15年终止关系
今后,再拖欠养老保险费,参保者将有可能被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据了解,对长期欠费者,《意见》规定,凡到达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累计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终止。
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如果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本人自愿,可以向后延长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但不得以向前追溯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刘义庆强调,养老金缴足15年是个坎,达不到缴费年限而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将只能一次性拿到个人账户里的钱,并且单位缴纳的部分保险费也拿不到手,将拨入我省养老基金。
7月1日起做实个人账户
从今年7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据了解,这次调整制度,单位的缴费比例仍旧是20%,比例没有做任何调整,并没有增长。个人账户的规模虽然缩小了,但是也标志着个人在养老保险当中的责任相应也减少。
“个人账户里的钱专款专用。”刘义庆说,以前,个人养老金账户里的钱有可能被支付给正在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参保人员,而7月1日起个人账户里的钱将专款专用,严禁互相挪用,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虽然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于账户缩小了,会有所减少,但这将形成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多缴保费,不吃“大锅饭”,自己个人账户金额越多,退休时领得也就越多,总体来说略有提高。
“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
目前,我省一些省辖市先后实行了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即各省辖市实行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统一筹集和管理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社保经办机构和人员管理、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管理体制。
“我省下一步要由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刘义庆说,我省将努力实现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市到省提高养老统筹的“档次”,主要是增强互济作用。养老保险制度以“大数法则”为基础,只有实现较大范围的统筹,才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养老金发放。这样也有利于人员流动,提高统筹层次,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各地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享受待遇标准的统一,加大基金调剂功能,消除参保职工跨地区流动就业的障碍。
Ⅳ 河南省直属企业2020年退休职工养老金多少发放退休工人手里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河南省直属企业2020年退休职工养老金多少发放退休工人手里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这两种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Ⅵ 河南养老保险金政策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2015河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等相关政策。内根据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定容,职工个人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的8%缴费,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灵活就业人员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二:2015河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据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计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的8%缴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缴费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2:个人账户资金每年按照不低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3: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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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谁知道河南省退休工人的退休金计算办法
全国的养老金计算方法都相同,无非就是平均工资的城镇工资水平不同而以,下面是新政策版的养老金计算工权式,98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到现在还没到领养老金时候,其公式偶就不附上了。
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参保、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
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补贴
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社平工资*20%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本市社平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职工97年底前的缴费年限*1%
点工资=(92年缴费基数/92年社平工资+93年缴费基数/93年社平工资+94年..+95年…+职工退休上一年缴费基数/职工退休上一年社平工资)/92年至退休上一年应缴费的年限
Ⅷ 河南省退休工资计算办法
在养老金的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
(8)河南企业退休金政策扩展阅读
养老金如何调整,何时调整到位,退休人员都非常关心。昨日上午,河南省人社厅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2017年7月5日,河南省已发布《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从2017年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通知》要求,河南省这次调整增加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定额调整就是每个人先增加相同的金额。根据规定,我省定额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挂钩调整中,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4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同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2.8%计算增加。
此外,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部分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其中包括,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此外,按照《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据介绍,国家再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预计全省将有3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400多万退休人员。
Ⅸ 电视已播放企业退休职工要涨养老金,但河南省的退休职工具体上涨标准如何规定
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豫人社养老[2012]16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统筹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人员范围
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原则
人社部发〔2012〕5号文件规定:“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因素挂钩。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调整标准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
1、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对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5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6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8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9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110元;年满90周岁125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00元、180元。
退休前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并被聘任在企业技能岗位上工作的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退休前没有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在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四、审批事项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由省和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已经认定的人员,此次不再重新认定;未经认定的,由所在单位初审并填写《2012年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审批表》(见附件),按参保范围分别报审,在省本级参保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在市县参保的,报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符合本通知其他条款的,不再审批,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
五、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深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各地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件:2012年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审批表.doc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