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人员占用办公用房不愿清退怎么办
❷ 上海市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款纠纷问题
到该事业单位的上级行政部门反映自己的情况吧,让行政机关出具行政决定书,如果对行政决定书不满,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了。
❸ 国企职工退休后占用宿舍闲置着应该怎么处理
建议你完善行政部门的管理制度,在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将自己原来上班时居住的宿舍移交房管部门盖章,缺少此项章不能办理退休手续。以免留下后遗症。
❹ 退休职工占单位房子不腾,可以报警解决吗
不属于警察管辖范畴。职工不清退住房,属于民事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提交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搬离房屋。
❺ 退休职工住房要被收回,又不给安置住处,即将无家可归,这样的征拆合理吗
自谋出路。现在除了高官在退休后有免费住房保障,其他人不要想。
买得起就买,否则租房。
❻ 国有企业职工使用单位住房标准,退休后能继续占有单位住房吗
企业职工使用单位住房,退休后对该房产有居住权可以继续使用。
❼ 退休职工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的还能享受此政策吗
建议带复好材料直制接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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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退休职工承租单位公房,现单位欲收回该房屋而起诉至法院,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么
法院会受理的。您应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
❾ 发放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属权利与义务关系吗
根据复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❿ 我是一名退休职工因我家的住房是公司的集资房现在出现了问题是找单位解决还是
如果是小问题自己能解决那么先自行解决,如果问题比较大,那就要找单位的房产科或房管所,因为毕竟是集资房,大产权还在单位,你可以通过报备和协商来请房管部门解决,有可能会有一定的费用要由你承担,这要和房管部门协商好,免得日后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