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职工的丧葬费在哪儿领取
㈡ 丧葬费由哪个部门发
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去世后由国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最新标准为: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补40个月;病故的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具体标准各地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离退休费的,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不过有的地方为了推行殡改,规定亡者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
还有遗属生活困难的可申请补助.这个遗属是指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上述范围的人员,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的,如果是以死者工资或退休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内符合下面条件之一,才有资格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3、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4、死者的子女未满16周岁的;
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0周岁的;
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6周岁的;
7、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6周岁的。
不要只顾着抚恤金和丧葬费,后面这个遗属补助每人每月有几百元呢(各地的标准不同)!建议家属可去亡者原单位咨询一下,自己看看是否有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申请!
由哪个部门发?如果是事业单位的,肯定是由财政拨款啦。其实根本不用遗属自己去搞,把死者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遗属身份证、户口薄等提供给死者单位,单位自然会派人帮你搞定。
希望能帮到你。
㈢ 甘肃省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甘肃退休工人死亡待遇是全国最低省份,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享有一次性丧葬补助费2500元,一次性抚恤金1200元。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按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甘劳社发〔2007〕46号)执行,
即“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由现行1200元调整为2500元”,“一次性抚恤费由现行的800元调整为1200元”。
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甘肃省关于调整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经研究,决定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发放标准。现将全省调整后的发放标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丧葬补助费:2500元。
一次性抚恤费:1200元。
资金来源按原渠道列支,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配套文件出台后,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新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3)甘肃省退休职工丧葬费归什么部门扩展阅读
各类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标准
一、国家机关人员。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二、公务员。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
职工工伤死亡,即享受工伤死亡的待遇,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就享受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不能享受两种待遇。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㈣ 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单位还是社保发
丧葬人员的抚恤金。应该有单位出这笔钱。这笔钱不归社保管。社保只负责把退休的工资。
㈤ 甘肃省退休工人丧葬费标准
甘肃省兰州铁路局嘉峪关工务段退休工人丧葬费标准
㈥ 丧葬费由哪个部门发原单位发还是社保发
有社保的丧葬费是由社保来进行发放的,其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6)甘肃省退休职工丧葬费归什么部门扩展阅读:
《郑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退休、退职职工死亡的,其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办法支付。
第三十二条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及利息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及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在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后,由社会保险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在职死亡或退休、退职后死亡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或余额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或余额作为职工个人遗产,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㈦ 甘肃省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2015丧葬费抚恤金全国没有统一标准。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内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容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㈧ 甘肃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发放
参军社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没有参加社保的由所在企业发放。
根据《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4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将由原6407元调整为7352元,一次性抚恤费由原3203元调整为3676元。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公死亡后,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中列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由所在企业发放。
(8)甘肃省退休职工丧葬费归什么部门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发放标准。现将全省调整后的发放标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丧葬补助费:7352元。
一次性抚恤费:3676元。
资金来源按原渠道列支,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配套文件出台后,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新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㈨ 老人的退休证是甘肃省劳动厅发的+去世后丧葬费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