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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1-12-24 12:37:54

退休人员死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退休人员死亡之后,一般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死亡证明书;
2、火专化证(允许土葬的办属理民政部门批准证明);
3、户籍注销证明;
4、法定继承人委托自然人办理死亡待遇结算协议;
办理死亡待遇结算的热那亚,可以持上述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等,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死亡待遇结算和个人账户余额领取手续。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② 陕西省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如何领

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最新规定: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者不工作死亡后,按照国家机关退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处理方式支付。

1.丧葬费用:部门及以上职工(包括经批准办公级待遇的员工)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葬礼费用以干燥方式使用,部分节省的费用由亲属拥有。

2.一次性养老金:一次性养老金的金额根据员工死亡的性质确定。如果患者因病去世,根据员工的疾病,10个月的工资将支付给牺牲时牺牲20个月的人。支付工资额;如果它被批准为革命烈士,则在牺牲时的40个月工资时发行。

(2)陕西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办理程序扩展阅读:

第七条按本规定第六条发给死亡职工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和救济费,发至供养直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为止。

第八条供养直系亲属的确认,按《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确定;夫妻双方供养的独生子女,可按死亡一方供养的直系亲属享受待遇。

第九条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和条件发生变化时,企业应从供养人数和条件改变的下月起,改变抚恤费和救济费的发放数额。

第十条职工离、退休后死亡待遇与在职职工死亡的待遇相同。
因病退职职工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与在职职工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相同。

第十一条职工因工死亡后,由企业通知前来处理丧事的直系亲属,可报销一次二个人以内的往返车船费。

第十二条在本办法施行前死亡职工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所领取的救济费或抚恤费低于本规定标准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六日发布的《企业职工死亡待遇的规定》,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企业职工死亡待遇的规定

③ 办理退休人员死亡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退休人员死亡需要的手续: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对于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死亡人员家属持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死亡人员身份证、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农业银行开具的领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在职死亡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

(3)陕西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办理程序扩展阅读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注意事项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需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将死者的户口簿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④ 退休职工死亡,如何办理社保,程序怎么走。

社保是可以退保的,高核橡只要退保资料齐全就可以退保。

退保所需资料:

  1. 养老专保险手册;属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退保办理程序:

  1. 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2. 由主管局长签戚旁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

社保非因以下情况不得退保退费。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参保人出氏弯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在职死亡;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重复参保的人员。

⑤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准备哪些材料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应准备哪些材料到社保局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这是一个涉及面比较广的问题,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的那一天,但是作为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从购买了养老保险开始,其实也就包含了死亡待遇的享受。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可以享受死亡待遇,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加提供的资料包括死亡证明、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等,向参保地或是领取养老金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

⑥ 陕西省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的办理程序及标准

1,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劳社发[2008]82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好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丧葬费及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丧葬费标准
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三、条件、范围和支付渠道
遗属的条件、范围及丧葬费、生活困难补助的支付渠道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2,抚恤金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而言的,企业职工没有该项抚恤金。

⑦ 退休职工死亡后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凭参保人死亡证明,家属带身份证明到社保局窗口办理领取个人账户本息手续。

⑧ 退休职工死亡社保怎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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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人账户金额是可以退的,内具体的时限在死亡的容次月去申请办理,否则就成了冒领养老金,是违法行为。办理手续可能还比较麻烦,死亡证明,遗产继承手续,具体的细则每个地方会有些差异。丧葬费一般是当地上年度三个月的平均工资。

⑨ 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领取程序

项目名称
申领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
办理对象
已死亡企业退休人员之直系亲属
提交材料
1、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医院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休人员生前领取养老金的银行存折;
3、直系亲属领款人(按继承顺序)的有效证明材料:
①与退休人员同一户口的凭户口原件,
②与退休人员不同户口的需由退休人员生前所在社区居委会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③领款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④领款人不能亲自领款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他人代领)和代领人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依据
《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试行办法》;《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机构
请带如下资料到退休人员生前属地管理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
受理地点
厦门市莲滨里28-33号一楼接待大厅.
联系电话
5377210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备注
领款地:1.市属企业在长青路191号(厦门市劳动力大厦)三楼社保中心待遇审核科;2.区属企业在禾祥东路168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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