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怎么退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1.需要准备的证件有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然如果大家是男性,年龄满60周岁,或者是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不过必须年龄方面达到标准才可以,大家要注意一下。
2.本人无法办理的话,可以委托配偶办理,但是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这时候我们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网上直接办理也是一个办法,也方便许多,如果是本人首次办理,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咨询一下那里的银行就可以办理。
4.办理银行的事情后,就可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退休销户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5.退休的公积金提取,目前也可以直接找自己的单位,因为现在单位会根据本企业的情况,集体进行退休公积金的办理,这样的话办理起来会比较方便,最主要的是自己不需要耽误时间。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3.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4.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㈡ 退休人员还有公积金吗
没有了
个人没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㈢ 退休人员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退休人员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有能力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不建不缴或少缴的单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㈣ 退休人员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退休人员不能继续缴纳公积金。
根据国家审计署对于北京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审计报告(审社报〔2020〕1号),已**养老金的退休职工仍继续缴存公积金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十五条“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的规定,要求北京市人民政府责成北京住房管理中心对退休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进行清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规定,返聘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应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予以封存。
㈤ 退休人员有住房公积金吗
办理退休手续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仍有余额的,可以全部提取出来。退休后,不可以继续缴纳公积金,也不能享受公积金了。
退休人员从退休之日起,单位就巳经与你解除了劳动关系,你巳经不是单位的在编员工,单位巳经没有义务和责任再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了。因此,职工退休后国家就不再为他们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了。
公积金账户虽然是自己的,却并不能够随时存取。它是按月缴存,并只有当个人要买房、租房或装修时,且能够提供出相应的证明材料,方可申请提取出来,否则,就要等到退休后一次性全部取出。由此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了保障在职员工住房问题的一种激励机制。
(5)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网络
㈥ 正常退休后单位还给交住房公积金吗
不会继续享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在职职工是指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由于已经退休,所以原单位不用再为非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
拓展资料:
1、简介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主要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㈦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以北京市为例,其他省市可参考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您可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7.退休销户】,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并点击右侧“上传相关退休材料”。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提取本金”、“提取利息”、“本息合计”三项为自动返显。选择【收款人户名】,自动显示相应的公积金用卡卡号。
如选择【收款公积金卡或储蓄卡银行】,系统出现下拉菜单,选择银行并输入卡号,也可将提取资金打入申请人的非公积金用卡号中。选择【联行号查询】可精确或模糊查询到所选银行卡发卡行的联行号码。
提示:
1.“缴存状态”必须为“封存”方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2.相关退休材料一般为:退休证、企业职工退休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等。
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第五步,查看进度。
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
【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
【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系统为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
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时,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如退休证或企业职工退休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等)。
第二步,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申请人本人填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交由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㈧ 退休人员是否可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8)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