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私营企业企业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吗
私营企业特殊工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是可以办理提前退休的,即达到相关的退休标准即可办理退休。
根据《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简称企业、机关)的工人、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工人、职员年满六十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下同)满二十年的;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女职员年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损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职员,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其连续工龄和一般工龄又符合本条(一)项条件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的工人、职员,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四)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二十五年的工人、职员,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五)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满二十年的工作人员,因身体衰弱不能继续工作而自愿退休的。
(1)私企特殊工种人员退休问题扩展阅读:
《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第五条工人、职员因工残废,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也应该退休。退休后的待遇,在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企业单位,仍然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没有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企业、机关,其退休费,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的,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直至本人去世的时候为止,其中对于社会有特殊贡献的,同样享受本规定第四条(四)项的待遇。
㈡ 私企的特殊工种不能按特殊工种的法定年龄退休吗
私有企业的职工符合要求就能享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待遇。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特殊工种办理条件: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流程: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
㈢ 私企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你好,只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全部条件,民营企业的员工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关键是要让你的单位去向劳动部门去申报确认,每年都要去备案,到退休时才能顺利的提前退休。
退休条件与全民、集体企业是一样的。
㈣ 私营企业特殊工种怎么办理五十五退休
凡是符来合国务院《关于工人源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提前退休条件的私企员工都可以依法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申请办理提前退休须在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 1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构确认的提前退休工种批件的复印件一份;
( 2 )本人《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张;
( 3 )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5 )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㈤ 我是在私营企业工作属于特殊工种,请问能否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特殊工种可以按规定办理提前五年退休,从事特殊工种职工的个人档案中必须有单位填写连续从事8年以特殊工种的记录,并且单位已在当地社保部门备案,到达提前退休年龄时,个人社保已交纳十五年以上的就可以提前了年办理退休手续,你若对本人挡案是否有填写记录,你可以直接去咨询单位人事部门,若无记录,社保部门不承认你是从事特殊工种的,也不会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的
㈥ 私企的特殊工种能否提前退休国家有新政策吗
一 可以提前退休,只要是涉及过分伤害身体健康,过度劳损行业,是可以的
二 根据2014年的国家民政总局和国家人力资源总局最新安排,维持原来的政策
三 也就是,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㈦ 私企员工能办有害工种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吗
您好!凡是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提前退休条件的私企员工都可以依法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国家劳动总局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
(摘 录)
(1978年7月11日)
四、从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范围和工种名称,除过去已经批准的一些工种外,需要新增加的工种,由中央各主管部门会同卫生部提出,经国家劳动总局同意后实行;也可以由省、市、自治区的主管局、会同卫生局、劳动局提出,上报有关的主管部和卫生部审查,经国家劳动总局同意后实行。
从事高温工作是指经常在摄氏三十八度和热辐射强度三卡以上场所工作。
五、原劳动部过去已经批准一些部门列为第一条第二项的工种(见附表),其他部门如已有与已批准的工种名称相同、劳动条件相同、专业性质相同的,也可以由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提出,经同级劳动部门审查同意后实行,报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备案。但是,其劳动条件应当与批准该工种当时的劳动条件相同。虽然工种名称相同,其劳动条件变化了的,就不应当再列为第一条第二项的工种。例如混凝土工原来是手工搅拌,现在已改为机械搅拌的,就不应列为第一条第二项的工种。
六、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够按照《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指实际工作年限。但是,在计算连续工龄时,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和常年在海拔四千五百米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区流动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工人办理;常年居住在四千五百米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办理。
谢谢阅读!
㈧ 关于私营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
理论上的私企是不会被审批特殊工种退休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制度设立之初是针对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直没有扩大到私营企业。
㈨ 私企能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吗
能。只要企业有特殊工种,有特殊工种社保报备,就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