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军转到企业退休生活补助标准多少
一、范围对象: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二、补贴标准
1、生活补贴:按转业时所任部队职务发放补贴。其中: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每月补贴500元;原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450元;原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400元;原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360元;原营职职务每月补贴320元;原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300元。
2、门诊医疗补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发放30元门诊医疗补贴。
三、补助标准:从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下列标准的(不计算今年的高龄、高级技术职称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增发部分),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予以补齐。
1、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
2、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
3、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
4、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据实补齐。
(1)企业退休后生活补贴标准扩展阅读:
补贴政策
一:享受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的条件:需要在1954年11月1日前入伍,年龄在60岁以上(含),并且没有享受到国家关于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退役士兵的服役年限:服役年限是按年计算的,不满一年的也按照一年计算,算头算尾。
三:农村籍转业志愿兵享受生活补助:对于转业志愿兵,服役年限可以计算为享受生活补助的年限,但是转为志愿兵以后的服役年限就不能计算在内了。
四: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申请老退伍军人补贴待遇: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退伍证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和退伍证明材料,向本人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并且办理手续,填写相关登记表。
五: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的标准:2010年8月1日起,按照一年兵役每个人每个月发放10元的老年生活补助来计算补贴标准。例如,服役四年,则每个月发放标准为40元。
2.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工资有什么区别
当然是原单位发。
一.吉人联[2007]6号文《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发放意见》明确规定:“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的执行范围为省直在长的事业单位”。没有把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排除在外。
二、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退休人数庞大,国家财经负担很重,虽然养老金几经调整,也只能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退休职工养老金相对滞后,比如,1998年的1000元和2008年的1000元,绝对是不同的两个概念,1998年养老金1000元,几经调整,2008年升到1300元,生活水准最多只能说维持了原有水平,这是纵向分析。再横向比较,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上升,职工工资不断增长,刚工作不久的职工工资就二千多元,而很多工作一辈子的退休职工退休费只有一千多元不到二千,退休职工实际生活水平相对下降,这,有失改革的公平原则。国家也看到了这一点。现在正在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的主要改革内容有:事业单位职工不但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还要实行职业年金制度(补充养老保险)。其精神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能保障基本生活,实行职业年金制度能提高生活水平,享受国家经济发展成果,防止退休后生活水平大幅下降。这一切都在试点中。那么,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也就是现在,国家是什么政策呢?国家的政策是:“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在职职工调整工资标准的同时,离退休人员增加适当离退休费。”(摘自国人部发[2006]60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所以,在在职职工新增绩效工资的时候,给离退休职工发放生活补贴:以体现公平和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三、我们再逆向思维一下:在吉人联字[2007]6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新增生活补贴发放意见》文件中分类阐述了如何给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差额拔款事业单位、自支自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我们知道,自支自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参保了,如果政策是不给他们发放生活补贴,那么有必要在文件中大篇幅阐述如何给他们发放生活补贴吗?有人可能说,有不参保的。我们说,参保是我国劳动法规规定的,不参保,单位法人是违法的,难道政府部门文件会为违法个例大篇幅阐述政策吗?
有人认为,领重了。其实是两个慨念,社保发的是基本养老保险,生活补贴是和事业单位以后实行的职业年金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相衔接。
这是个人见解。希望和提问者商讨。
3. 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包括什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提前退休行为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4. 企业退休人员有津贴补贴吗
企业退休人员一般都有一定的补贴或津贴,但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不同,标准也有很大差异。补贴一般是指一种收入补贴形式,用以补偿员工或居民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费和生活费用的额外支出。劳动中最常见的工资收入形式是地下采矿津贴、高温津贴、岛屿津贴、困难和偏远地区津贴、医疗保健津贴等。生活费用补贴,虽然价格补贴被称为补贴,但它实际上是补贴的性质。
在北方省市,不能忘记的待遇是冬季取暖补贴。目前,宁夏是全国冬季供暖补贴最高的地区,2019年冬季供暖补贴标准为3996元。青海省冬季供暖补贴标准为3900元。山西是3360元,陕西是2360元,山东是1700元,甘肃是1750元,天津520元(冬季供暖补贴335元,每人每年集中供暖补贴185元)。河北省张家口、承德坝上地区1560元,张家口、承德秦皇岛青龙、保定涞源县1400元,其他地区1240元。河南省据说是480元。当然,一些省市政府机关和企业对退休人员的标准是不同的。
5. 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
退休养老金公式:社平工资*20%+个人帐户*1/120之和,显然跟社平和个人交纳金额有直接关系
6. 企业退休教师生活补贴
方案明确了实施范围及补助对象为全县乡中心学校(幼儿园)、乡镇村级完全小学(幼儿园)和村级教学点(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含县城所在地的农村学校教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每年按12个月计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根据工作条件、生活环境的艰苦、偏远程度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学校人均每月补助500元;二类学校人均每月补助600元;三类学校人均每月补助700元。
该县对乡村教师生活的补助将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教师调入乡村学校,从调入的次月起享受调入学校补助标准,调出的次月停发原补助。在编不在岗、外借、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教师,从执行之月起不再享受。当月请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旷工超过1个工作日的均不得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7. 企业退休工人去世后,其配偶每月有生活补贴吗
企业退休工人去世后,国家没有规定其配偶每月有生活补贴,但是有丧葬补助费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
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第二十六条
工伤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第二十七条
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计发有关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具体计发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8. 企业退休职工安zhang费怎么算
一、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二、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其丧葬补助费,不分年龄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发给。
三、企业离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照国家机关离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待遇支付:
(一)丧葬费按600元一次性发给。
(二)一次性救济费按10个月本人基本离休金(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发给。
(三)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居住在市区内的(含开发区、乡镇)的,每人每月补助110元,另发给物价补贴。
9. 企业退休职工退休后除了基本养老金还有其他生活补助吗
如果您是企业退休职工,“退休后除了基本养老金还有不有其他生活补助”,那就要看您原来单位的具体情况了。有些效益好,领导关心的单位,也有发一点困难补贴费的,过年过节发点慰问品或慰问金的。
仅供参考,祝您好运!
10. 企业职工退休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这里需要按照时间段来进行划分,2020年底前是一类;2021年开始是另一种情况,影响当前变化的是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2020年以前企业退休人员可能有的工资如下:从我个人掌握了解的情况来说,目前企业退休人员有三种工资待遇,一是社会养老保险金;二是企业补助;三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按照相关要求,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权限完全划归所属社区,这意味着与原有企业彻底割裂。随之带来的变化是企业曾经有的各项补助和补贴将不再有效(企业补助没有了,但在职时参保的年金还正常发放)。
结合题主的补充问题来看,退休一年只拿生活费这个意思我是没理解上去,是单位没缴纳社保还是本人没缴纳社保,亦或是档案丢失一直没办理正式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