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人员能否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三)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四)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② 退休后还可当法人代表人吗
③ 退休人员可以开公司当法人吗
因为你已经退休了,不是在职人员了,没有国家规定的戒指。公务员去做的事情啦,所以可以当法人代表的。
④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退休后能否继续当
如果是正式退休的话,也就是说男性如果60周岁以上的话,肯定是不能再担回任其它任何单位的法人答代表了。除非是国家特殊人材,但这种人特别少,可能一个省也没就是几十个人吧。多数要有教授以上职称人员。
如果是私营企业,则不再这里讨论了。那个属个人行为了。
⑤ 公务员退休后开公司能当法人吗
公务员退休后开公司是否能当法人应当根据当地规定执行。
以山东省为例回,公务员退答休不满三年,不能到异地商会任职。记者从相关方面了解到,《山东省异地商会管理办法》已开始施行。该管理办法中明确,在职(含辞去公职或退休后3年内的)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能在异地商会中兼职(包括担任名誉职务和临时职务)。
异地商会是指由同一原籍地的外来投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注册登记地自愿发起组建,带有原籍地行政区域名称特征的商会类社会团体法人。
(5)退休后担任企业法人扩展阅读:
山东省公务员可任的职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满3年以后只可兼任异地商会聘任制秘书长及异地商会秘书处聘任制工作人员,不得在兼职的异地商会中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任何报酬,不得获取其他任何额外利益。
具体限制规定:
1、不能利用异地商会开展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活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不能在异地商会内部结成不同的利益集团;
3、不能设立地域性分会;
4、不能限制或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加入异地商会;
5、不能利用异地商会非法为个别单位牟利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山东公务员退休3年内不得到异地商会兼职
⑥ 2020年7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能否担任企业法人
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如不从事以前所管行业就可担任企业法人,否则就要有三到五年的回避期。
⑦ 企业法是否有规定退休法人退休后可否继续担任法人
企业抄代表退休能再继袭续担任企业代表;其否入股私企或退休私企兼职家没硬性规定 认私企兼职或入股审慎宜免认利用原关系中国脉谋利洗钱嫌疑 央组织部领导职务退休干部兼职或入股类问题非重视再三发文约束甚至禁止钱带进棺材要让钱带进棺材 约束自金钱贪婪少趟些浑水既已退休洁身自家颐养吧
⑧ 退休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法人
担任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没有年龄限制,退休的人依然可以担任公司法人。因此,到达退休年龄的人担任公司法人并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⑨ 企业法人可以是退休人员吗
可以的,但要符合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条件。
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家庭成员里的户主,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2、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3、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9)退休后担任企业法人扩展阅读:
责任和义务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
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⑩ 公务员退休后是否可以做企业法人
可以。
如果是领导或特殊行业的公务员是有某些限制的,而且某些地区有地方法规限制( 比如上海),具体限制参见公司法和公务员法以及你所在地区的相关法规。
(10)退休后担任企业法人扩展阅读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体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2000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指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准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不准个人从事或代理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