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职工医疗保险至要缴够多少年,退休时候能够享受医保待遇
职工医疗保险至要缴够多少年,退休时候能够享受医保待遇?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说是有“累计缴费”年限的,除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医疗保险外,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能分别参保,必须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因此理论上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医疗保险缴费但是,除非部分加入较早的老人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相同。特别是对于即将退休的“即将退休的人”来说,必须注意自己的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是多少,这直接决定了退休后能否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退休后,只有医疗保险累计缴纳年限达到相关要求,退休后才能在不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② 单位医保和个人医保在退休以后有什么区别
武汉市女性劳动者退休,医疗保险缴费需要达到满25年才可以不缴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事人仅缴费5年,还需要补缴20年。
当事人补缴办法如下:补缴金额=办理退休时上年度武汉市职工平均工资5%×20年。
在个人窗口和单位窗口办理并无区别,单位窗口是单位办理,个人窗口是以个人双方办理。
依据
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二十七条 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累计满2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满本条规定年限的,退休时由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的计算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足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武人社函[2015]360号
二、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用人单位在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按有关规定履行职工医保缴费义务(包括用人单位按月正常缴费和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职工缴费年限仍未达到我市规定标准的,职工可选择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足缴费年限,以在退休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也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职工选择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可自愿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不愿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费用由职工自主承担,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强制用人单位缴纳。
三、职工退休时,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都未达到规定标准,职工选择补缴费用以享受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的,则先补缴费用以补足实际缴费年限,并将补足的实际缴费年限计入缴费年限,若缴费年限仍不足,则继续补缴费用以补足缴费年限。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补足缴费年限的计算公式为:
缴费金额=年度缴费标准×应补足的缴费年限
上述公式中,年度缴费标准为补缴费用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应补足的缴费年限中不足一年的月份折算成年,并保留两位小数。
五、在个人窗口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在个人窗口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参保的人员),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都未达到规定标准,也按本通知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补足缴费年限。
③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的待遇和缴费年限有关吗
报销待遇与年限是没关系,但是交费年限与退休后是否继续享受医疗保险有关系。
④ 之前交的是职工医保,离职后转入居民医保,半年后再加入职工医保,对于退休后算医保缴费年限有影响吗
不可以的!
职工医疗保险必须有相对的缴费年限,退休以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而居民医保是终身缴费的,没有缴费年限制。
再有,职工医疗保险是单位负责交钱,不允许个人代替缴费。
居民医保就是个人缴费个人享受,二者之间起点就不一样。
⑤ 职工医保退休后能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医保退休后能享受待遇吗?如果你到了退休年龄,你的医保缴费足够年限,退休后就能享受医保待遇,如果缴费年限不够的话可以补交医保到足够缴费年限,这样就可以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⑥ 退休人员医保费缴满多少年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不同地方的政策不一样,很多地方都是医保缴纳够25年,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是20年,30年,都不相同,只是25年的相对来说比较多点。
想要享受医保带来的福利,那就需要缴纳够一定的年份,只有缴纳够年份了,医保带给你的福利才可以最大化,一般情况下,医保缴纳年份都是女士20年,男士25年,但是一些地方可能要求时间更长,在正常缴纳医保的时候,出现疾病或者其他问题,医保可以给你报销一部分,但是如果你太长时间没有缴纳医保,或者没有缴纳够一定的年份,那么医保是没办法给你报销的,你所有看病的费用都需要自己去承担。
我爷我奶,现在已经八十多了,每年都会按时缴纳医保,所以即使是身体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报销掉很多,就在四月多的时候,我奶奶住院,如果没有医保报销的话,肯定又是两千块钱,幸好有医保报销了一大半,最后花钱并没有那么多。
综上,退休人员一般都是需要缴纳20或者25年的医保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且以后都不用交了,如果我们退休的时候,医保没有交够年份,那我们可以直接把它补齐,或者每年都交一次,交够年份。
⑦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7)职工医保交费年限与退休后待遇有关吗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二、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 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
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⑧ 职工医疗报销和医保交的年限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的,只要参保了就是一样的赔付。社保医疗其实是交一年保一年的短期附加险,只有在办理退休的时候如果交满了一定的年份则可以办理社保医疗的退休手续。否则退休之后就不能享受医保。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祝您生活愉快!如有疑问请追问
⑨ 单位医保年限和退休关系
武汉市女性劳动者退休,医疗保险缴费需要达到满25年才可以不缴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事人仅缴费5年,还需要补缴20年。
当事人补缴办法如下:补缴金额=办理退休时上年度武汉市职工平均工资5%×20年。
在个人窗口和单位窗口办理并无区别,单位窗口是单位办理,个人窗口是以个人双方办理。
依据
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累计满2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满本条规定年限的,退休时由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的计算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足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武人社函[2015]360号
二、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用人单位在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按有关规定履行职工医保缴费义务(包括用人单位按月正常缴费和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职工缴费年限仍未达到我市规定标准的,职工可选择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足缴费年限,以在退休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也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职工选择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可自愿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不愿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费用由职工自主承担,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强制用人单位缴纳。
三、职工退休时,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都未达到规定标准,职工选择补缴费用以享受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的,则先补缴费用以补足实际缴费年限,并将补足的实际缴费年限计入缴费年限,若缴费年限仍不足,则继续补缴费用以补足缴费年限。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补足缴费年限的计算公式为:
缴费金额=年度缴费标准×应补足的缴费年限
上述公式中,年度缴费标准为补缴费用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应补足的缴费年限中不足一年的月份折算成年,并保留两位小数。
五、在个人窗口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在个人窗口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参保的人员),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都未达到规定标准,也按本通知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补足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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