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多久发放
职工去世后丧葬费抄和五险一金一般半个月能办下来。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㈡ 2020年卫生系统退休人员离逝的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多少
20个月退休费是抚恤金。
丧葬费各地不同。
㈢ 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需要什么证明
退休人员死亡后有10个月的丧葬费和3个月的抚恤金.
如果在社保开资,到社保领取,
如果未纳入社保,到单位领取.
去社保领取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㈣ 职工和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有关政策的文件请告之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
民发〔2007〕64号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本通知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望采纳,有问题可继续追问,谢谢!
㈤ 请人社局或知情的朋友说说我市退休人员病故丧葬费或抚恤金是怎样规定的
各地的政策是不同的。企业和事业也是不同的。
事业现有的政策是40个月,但好象都没有这么执行。
吉林省是10个月。
㈥ 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和抚恤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工残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计发标准调整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省直管参保企业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执行
你的情况是4个月的。
㈦ 退休人员丧葬费怎么办理流程
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具体如下:1、企业退休职工2、在家死亡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该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