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太原退休老人去世补助是多少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一次性抚恤费为3000元;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家居省辖市的,每人每月由100元调整为140元,家居县(市)、镇的,每人每月由80元调整为120元,家居农村的,每人每月由70元调整为100元。供养直系亲属,凡孤身一人生活者,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20元。
职工退休后死亡的,其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也按上述标准进行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待遇仍按国家机关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贰』 太原市小店区的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如何补助
家属通知单位~办理手续~报销丧葬费~住房补贴(买房的除外)医保中心退钱~补发一年的退休金~
『叁』 太原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是多少
企业职工丧葬费大概都是5000元左右,另外有家属的有抚恤金,一般为两年的基本工资,到原单位工会报。
『肆』 请问外省人员在山西太原铁路退休后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多少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你问外省人员在山西太原铁路退休后死亡后丧葬费和助学金是多少?这个是有标准的,这个可以能算出来的,你找有关部门去算一算就知道了。
『伍』 山西省抚恤金丧葬费标准
关于提高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
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和中央在晋有关单位:
根据近年来丧葬收费标准不断提高和城乡居民生活费支出不断增加等实际情况,为减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家属的经济负担,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丧葬费标准
1、凡病故的工作人员,其丧葬费由现行1500元调整为4000元。
2、凡因工(公)死亡的工作人员,其丧葬费由现行2000元调整为5000元。
3、关于丧葬费发放有关的其他事项仍按省人事厅、省财政厅湘人险[1990]100号、湘人发[1997]169
号、湘人函[1997]7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1、遗属系非农业人口
(1)居住在太原市市区一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190元调整为230元;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165元调整为195元。
(2)居住在本省其他地区城市一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180元调整为210元;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160元调整为190元。
2、遗属系农业人口一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标准由现行140元调整为170元;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120元调整为150元。
3、上述对象中不论家住何处,对经组织确认因工(公)死亡工作人员的遗属,在前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由现行增发45元调整为65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遗属(不含配偶)每人每月由现行增发60元调整为80元。红军遗属(不含配偶)每人每月由现行增发80元调整为100元。遗属系孤身一人,无直系亲属者每人每月由现行增发50元调整为70元。具备两项以上增发补助费条件的按其中金额较高的一项标准发给。
4、红军时期、抗战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遗孀生活补助标准按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老干局《关于适当提高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配偶、遗孀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建国后退职干部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湘老干[2000]4号)的规定办理。
5、其他有关事项仍按省人事厅、省财政厅湘人险[1992]75号和湘人发[1997]170号文件规定办理。
三、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后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四、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山西省人事厅
山西省财政厅
二○○五年七月九日
『陆』 太原退休职工去世丧葬费领取需要什么手续
那要看死者是什么身份了。如果是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只要提供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抚恤金领取人的身份证、户口薄(领取人户口要与死者户口在同一个本子)交给死者原单位,单位自然会派人去当地人事局填表审批,下个月抚恤金就能打入工资卡。如果死者是企业的,且是纳入社保统筹的,则到社保局办理和领取。
『柒』 太原铁路职工,退休铁路职工死亡后还可以领几个月工资或是抚恤金、丧葬费之类的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企业退休职工去世的,应该是一次性发放20个月的工资,是丧葬、抚恤等,应该是有社保部门发的。
『捌』 太原市自由职业者退休死亡待遇结算
持职工身份证,社保卡,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到参保的社保局办理领取死亡抚恤金的丧葬费。
『玖』 山西省太原市铁路局退休的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应该是多少
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丧抚待遇政策是不同的。
1、事业单位版: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丧抚待权遇为:
①丧葬费:5000元;
②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
2、企业单位:
①丧葬补助费: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间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标准支付;
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间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标准支付。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抚待遇标准每年是不同的,随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加而不断调整。
『拾』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还能领几个月的工资
以广东省职工为例,职工死亡后领取三个月工资。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三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六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六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三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由企业发给丧葬补助费,标准为一个半月工资。
(10)太原市退休职工死亡待遇扩展阅读:
休人员去世后,家属能够领取的补贴是不一样的,不能单一的说补几个月工资这么简单。首先要搞清楚能领取补助的项目,有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生活特困补助以及个人账户养老金退还。
活特困补助因为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领取的,因此常常被忽略,各个地区的特困补助标准也不同,比如山东省最高特困补助为460元/月。特困补助仅限由死者抚养的无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的亲属申请领取,比如未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配偶以及没有养老金的父母等。
另外,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可能还会领取一笔钱,逝者的养老账户余额。当然这要看逝者的年龄,如果在逝者去世时个人养老账户中的钱已经作为养老金领取完了,那家属就没有余额可领取;如果没有领取完,那么这个余额就可以由继承人申请领取。
参考资料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