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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未领完退休金死亡

发布时间:2021-12-09 04:22:08

㈠ 2015社保改革后,如果职工参保人在未领完退休金就死亡,其子女还可以继续领取退休金吗

无论怎样改也不会改到这,如你这般想法,10年后你能想象出社保会是个什么状态吗? 早就被你吃空饷的吃垮了。
社保纯粹是参保者个人的,不可转让、不可过户、不可继承,人死如灯灭,有关社保的一切都随着死者驾鹤西去了,到另一个世界继续享受去了。

㈡ 社保已经交满了,还没领退休金就去世了,会有什么补偿吗

由于一个月的养老金也没有领取,所以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储蓄额呢,都可以依法继承。

如果他是岁退休的话,那么就意味着139个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都可以全部由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的。

所以,交满15年社保,还没退休就因故去世,虽然其他待遇是享受不到的,但是参保人自己交的钱是可以领回来的。

综上,也就是说,参保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凭遗属获得: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此算起来不算太吃亏。

㈢ 职工如果未领够139个月即死亡,养老金余额可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规定的比例分别缴纳,缴费进入两个账户,一个社会统筹账户,一个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由92年4月开始的个人缴费100元以下工资2元,100元以上3元,到1995年全面改革,建立两个账户,个人缴费由工资的3%,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直到8%。个人账户按11%进入,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不足部分由单位缴费补足,2005年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8%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进入统筹账户。
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早在1995年开始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职工在离退休前或者离退休后死亡,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其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规定发给职工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 承人;从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记人的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离退休后,基 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已领取完毕时,由社会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继续支付,直至其死亡”。 2010年10月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进一步明确:“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㈣ 养老保险在还未领养老金死了怎么办

遗属可以继承的。

根据我国《社保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职工在职期间死亡,那么可以继承的部分是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二是退休后死亡,死亡时,继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4)职工未领完退休金死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养老保险的规定: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㈤ 职工死亡,但是已经办理退休未拿到退休金能退个人部分吗

职工死亡,不管是否刚退休后死亡还是几年后死亡,都可以退返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并且社保部门还会支付抚恤金和丧葬费。具体标准你问问当地社保经办部门。
希望采纳。

㈥ 假如社保交纳了15年,员工没领退休金就去世了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被保险人个人死亡,可以继承个人账户的钱。但是保险在职者死亡和保险退休者死亡,继承额算法不同。办理继承手续,保险人的部门负责人或继承人必须到社会保障机构申请。随着国内法的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社会保障。但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想在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必须累计缴纳15年以上,如果不缴纳15年,老了就不能领取养老金。

因为很多地区不管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基本养老金的平均标准计算,他都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远远高于养老金的标准,所以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规定了约10个月到12个月,但如果按照平均养老金的标准计算,就可以根据那个时间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丧葬补助金和我们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余额最终是不到10万韩元的标准,那么这10万韩元是给谁的呢?这个问题要根据法律的第一等级继承人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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