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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退休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1-12-09 02:42:02

Ⅰ 河南省中人退休金基本工资算出来,死亡抚恤金怎么计算

Ⅱ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企业退休职工死亡丧抚费支付标准

Ⅲ 亲人去世,养老保险和社保如何处理

养老保险是一种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模式

我们缴纳养老保险,相应的费用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的。每年会根据国家统一公布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利息。2016年以来有人社部和财政部统一公布相应的记账利率,高达7%~8%以上。从这个角度讲,养老金可比个人理财要强得多。


毕竟在企业参加社保的情况下,职工缴纳的部分就是缴费基数的8%,相当于自己给自己存钱了,还有这样高的记账利率非常划算。

养老金个人账户什么时候可以领取?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只有三种情况可以领取个人账户。第一,是到达退休年龄按照计发月数按月领取;第二,参保人死亡时可以由继承人一次性继承;第三,参保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可以在离境时或者离境后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这种情况相当于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肯定不会亏本。有的职工还惦记企业负担部分,但是我们要记住企业缴纳社保并不是跟职工有关系的,而是跟法律要求有关系,所以不给职工返还也是应当的。

不过,如果是没有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20%的缴费比例自己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记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仍然是缴费基数的8%,因此有可能亏本。

(二)统筹账户,主要是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每年增加的各项养老金部分、退休职工的各种补贴补助、养老金领取完毕后的个人账户,以及去世职工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统筹账户里的钱,并不仅仅是企业缴纳的单位缴费基数的16%部分,还包括大量的国家补贴等。2017年各级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基金高达8004亿元,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养老保险基金补贴就达到亿元。另外还有历年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利息等等,2019年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高达50869亿元。


关于因病非因工去世职工的待遇,实际上最初源于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最初国家规定因病非因工去世的职工丧葬补助费是两个月的企业平均工资,一次性救济金的标准是根据供养亲属的不同,发放6~12个月的本人工资或养老金。

经历了七十多年的变迁,相应的待遇一直保留了下来。1969年劳动保险制度已经终止,但是相应的福利待遇有用人单位承担,毕竟当时都是国有集体企业不存在倒闭的可能。1986年我国开始重新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但是相应的待遇都是沿承下来了。

相对而言,各地的标准产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说关于丧葬费山东省是1000元,陕西省是1500元,重庆市是2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上海、福建、天津等一些地区则是2~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一次性救济金,北京市是20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山东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河北省是最高20个月的省平养老金,宁夏自治区是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另外,山东、上海、陕西等一些地区还有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目前只有300~500元每月的标准,但也是一份待遇啊。

所以,参加养老保险国家的各项待遇是非常优厚的,基本上可以说95%的人不会吃亏。还是建议年轻人好好思考一下,趁年轻参加养老保险更划算。

Ⅳ 退休职工死亡后工资还能领几个月

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公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以及《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一、如果逝者是企业(含央企、国企)在职和退休职工的话,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
2、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3、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4、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二、如果逝者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在职和离退休),则享受以下待遇:
1、退休公务员病逝后有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般为2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公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4、退休公务员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与在职国家公务员去世后一样对待。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Ⅳ 河南省对离休干部去世发放抚恤金是只按养老金基数发放四十个月的吗

依据:民 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 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 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 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Ⅵ 企业为职工交了十年养老保险,职工死了,他的丧葬费能有多少

各省、市、自治区标准略有不同,但大体差不多,具体咨询所在社保部门。比如河南省,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7]36号),具体标准、对象和支付渠道如下:
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发给。

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具体是:
(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三)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四)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生活补助费条件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费。

六、支付渠道
本通知规定的各项待遇由原支付渠道支付。

七、其他
本通知规定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适用本通知。
退职人员只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丧葬补助费。
本通知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离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调整时间按机关离休干部调整时间执行。
本通知内容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Ⅶ 河南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办法

一、国家法 定退休年龄为男 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但 是因为特殊情况可以提前申请退休。
二、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三、如果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没有缴纳15年退休金会相应减少。
1、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Ⅷ 请问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什么标准发放,大概是多少

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如果职工是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供养亲属抚恤金其具体赔偿标准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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