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已退休教师去世,自然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领取
Ⅱ 湖南省退休工人自然死亡后有还可以领取多少个月的工资
Ⅲ 退休之后自然死亡,退休金怎么办
去社保窗口咨询,这个归他们管,带好死亡证明,去办理,一般有丧葬费和补贴的。
Ⅳ 没有退休人员自然死亡待遇
一、社保买了15年,还没退休,人去世了,可以享受哪些死亡待遇?
死亡人员的待遇主要包括:一是丧葬费;二是一次性抚恤金;三是遗属主活困难补助费;四是个人养老账户退付;五是个人医保账户退付。
二、非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的申领标准
关于参保人员死亡待遇的申领标准,全国各地略有差异。下面以武汉市为例,仅供参考。
(一)丧葬费
1.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
3个月即为:6730*3=20190元。
2. 因工死亡的,发给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6个月即为:6730*6=40380元。
(二)一次性抚恤金
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
10个月即为:6730*10=67300元
3. 因工死亡的,发给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因工伤被评为1一4级伤残等级的伤残人员在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发给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4个月。
48个月即为:48*6730=323040元。
24个月即为:24*6730=161520元。
(三)遗属主活困难补助费
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每人每月发给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的25%;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不含超计划生育的子女),补助标准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企业月平均工资的70%。
2.因工死亡的,配偶每月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其它供养遗属每人每月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若配偶或者其他供养遗属为孤寡老人和孤儿的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10%,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本人工资。
(四)个人养老账户退付
主要是指由养老保险基金,将个人缴纳的15年养老保险费用中的个人缴费部分(8%),全额退付给死者的继承人(家属)。
(五)个人医保账户退付
主要是指由医保基金,将个人缴纳的15年的个人医保账户中的费用,全额退付给死者的继承人(家属)。
三、如何办理非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手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经办主体
企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去世的,应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人参保在缴费期间去世的人员,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办理。
(二)所需材料
1. 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火化收据、死者身份证、社保卡、死者养老金存折或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2.若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与死者的关系在户口注销证明里不能清楚反映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要求写明关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关系),办理时需法定继承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
(三)办理流程
1.法定继承人或单位经办人本人持以上材料到社保局办理拨付手续。
2.核实拨付单内容准确无误后,法定继承人或单位经办人签收拨付单,并留下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1. 若死者存在医疗保险报账未报完的,需要等待报账完结后再继续办理拨付手续。
2.办理完拨付手续后,若医保卡上有剩余金额,可至医保局办理退费手续
Ⅳ 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有哪些补偿
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为离休、退休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再加上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退休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5)退休人员自然死亡扩展阅读
补偿的领取程序
1、职工去世后,生前所在单位通知社会保险科。
2、社会保险科凭医院死亡或火葬有效证明进行登记,根据规定核算丧葬费、抚恤金,出具领取丧葬费供订垛寡艹干讹吮番经、抚恤金通知单(其工资、福利等待遇自去世后下个月停发)。
3、去世职工家属持通知单到计划财务处领取丧葬费、抚恤金。
4、社会保险科对有关材料分类保存。
基本特征
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
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为,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抚恤金一般不作为遗产。
Ⅵ 退休工人正常死亡,抚恤金问题
土葬的话应该是不可以的。
如果是双方共同收养,或女方带来时养女属于未成年人,养女有权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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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公务员退休自然死亡有抚恤金发放吗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保险制度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保险制度由丧葬内补助费、
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
1.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
2.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
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职工死亡后,由其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Ⅷ 退休人员死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退休人员死亡之后,一般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死亡证明书;
2、火专化证(允许土葬的办属理民政部门批准证明);
3、户籍注销证明;
4、法定继承人委托自然人办理死亡待遇结算协议;
办理死亡待遇结算的热那亚,可以持上述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等,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死亡待遇结算和个人账户余额领取手续。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Ⅸ 退休人员自然死亡的安葬费是好多
各地丧葬费标准不一样的,建议向当地社保咨询或拨打12333电话咨询,也可以向当地任何一个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