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年金退休后可按月领取也可一次性领取吗
企业年金退休后可按月领取,也可以一次性领取。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企业年金待遇:
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1)退休后办的领企业退休年金银行卡可以更换吗扩展阅读:
企业年金的优点及缺点:
优点:
1、简便灵活,雇主不承担将来提供确定数额的养老金义务,只需按预先测算的养老金数额规定一定的缴费率,也不承担精算的责任,这项工作可以由人寿保险公司承担;
2、养老金计入个人账户,对雇员有很强的吸引力,一旦参加者在退休前终止养老金计划时,可以对其账户余额处置具有广泛选择权;
3、本计划的企业年金不必参加养老金计划终止的再保险,如果雇员遇到重大经济困难时,可以随时终止养老金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缺点:
1、雇员退休时的养老金取决于其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数额,参加养老金计划的不同年龄的雇员退休后得到的养老金水平相差比较大;
2、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受投资环境和通货膨胀的影响比较大,在持续通货膨胀,投资收益不佳的情况下,养老金难以保值增值;
3、缴纳年金鼓励雇员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但因为一次领取数额比较大,退休者往往不得不忍受较高的所得税率;
4、缴纳年金的养老金与社会保障计划的养老金完全脱钩,容易出现不同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偏高或偏低。
⑵ 年金退休时选择按月领取了,可以在更改成一次性领取吗
实践中,对于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年金方案普遍设置了归属于职工个人的规则,但一些企业年金方案设置的归属规则不够合理,不利于保护职工权益。《企业年金办法》兼顾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企业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规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全部归属于职工的期限不超过8年,并明确了几种例外情形。 《办法》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时,可以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中,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领取企业年金是新增内容,这有利于进一步体现企业年金的保障作用,适当改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生活。 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方式比较灵活。据介绍,一是倡导按月领取,以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二是允许分次领取,有利于退休人员根据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结合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三是保留了一次性领取方式,更加人性化,给予退休人员更多选择。四是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丰富补充养老保险方式。
⑶ 退休后企业年金可以按自己提供的银行卡领取吗
一般企业都会要求职工办理同一家的银行,然后集中打款,否则各个职工办理不同的银行卡,财务要增加额外的负担和费用。
⑷ 单位为员工办理的企业年金,达到退休标准后,办理完退休手续,我的企业年金中的钱怎么领取
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按月发放。我们单位目前都是一次性领取出来的。
单位会帮你办,一般会要你的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退休证复印件等,再提供些个人信息。
⑸ 办理提前退休可以提取企业年金吗
⑹ 退休后可以以现金形式领取企业年金吗
与职业年金办法基本一致并保持适当灵活性,是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方式的特点。人社部负责人指出,一是倡导按月领取,有利于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二是允许分次领取,有利于退休人员根据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结合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一般情况下会把钱打入你的银行账户内。
⑺ 退休后企业年金怎样返
一、一次性返还个人退休之后,企业年金需要返还了,单位在办退休的时候,也会一并办理企业年金的返还的,如果想一次性把企业年金领完,则需要向单位申请,然后由财务向缴纳机构上报,符合条件的可以一次性领取。返还的数额,就是上面说的三个条件的叠加。
二、按月返还如果想到细水长流,过一个舒舒坦坦温文尔雅的老年生活,也可以申请按月返还,这一块就可养老保险是一样的。
三、购买商业保险返还当然,退休职工也可以选择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里的全部或部分资金用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并根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⑻ 企业年金退休后如何领取
职工退休,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五条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企业年金办法》
第十七条 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合理确定本单位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的差距。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不得超过5倍。
第十九条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
(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
(二)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
(三)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五)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