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8年退休中人能补发多少钱
⑵ 企业年金“中人”如何定 补偿规定有待明细
“中人补偿”有两种定义,一种是指建立年金计划后退休的职工,即建立计划时的所有在职职工都属中人;另一种是建立年金计划并在一定时间内(如五年内)退休的职工,即临近退休的职工。 由于国有企业存在职工历史贡献等问题,建立年金需要对“中人”进行适当补偿,保证各阶段职工退休待遇的适度公平。对“中人”企业可采取一定时间的划断式界定进行补偿性缴费,但实际上,企业中人的年龄是连续分布的,简单划断有欠公平。 地方企业年金政策不统一 安徽、江苏、广东等三省有关企业年金文件中明确:对已退休职工和中人可以参与年金缴费分配。如下: “积极做好衔接稳定工作。企业建立年金制度时,可以根据本企业经济承受能力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采取追记或一次性补偿等办法,让已经退休的人员参与年金分配,并稳妥做好衔接工作”。——《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允许企业从企业筹集资金中划出一定数额,用于对本企业已退休人员的适当补偿”。——《江苏省劳动保障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通知》 “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经济承受能力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采取追记或一次性补偿等办法,让已经退休的人员参与年金分配,但企业缴纳企业年金费用总额及其税收政策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 国家各部门年金制度也不统一 从国资委的文件看,是要求“中人”参与年金缴费分配,来替代和规范企业已有的各种福利补贴的。 2005年,国资委出台的《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后离退休的人员,企业不应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和企业年金之外再支付任何福利性项目”。 2007年,国资委出台了《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前已离退休人员由企业发放的基本养老统筹外项目的水平,原则上不再提高”;“对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后退休的人员,企业不应在基本养老保险金和企业年金之外再列支任何补充养老性质的福利项目;其个人年金账户中企业缴费部分低于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前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养老统筹外项目的,可通过在企业年金计划中设计过渡期补偿缴费、采取加速积累或一次性补偿的方式予以解决。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 财政部34号文规定“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企业缴费总额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对于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之前已经离退休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内退而未纳入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职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的养老费用,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从以上文件中,可以看出,135号文件是要求企业年金完全性替代;而152号文件,则范围缩小,特指了企业在基本养老统筹和企业年金之外不再列支任何补充养老性质的福利项目。两个文件虽有细小差别,但都是通过企业年金规范和替代已有福利性养老补贴项目的思路,来解决“中人”问题。 而财政部的34号文件,则直接导致了国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无法实现“中人”年金对已有福利项目的完全替代,因为4%缴费比例替代不足。但34号文件中对“老人“和因内退没有纳入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职工反而有明确的当期费用列支渠道。
⑶ 16年退休的中人现在应补发多少钱
不要以为就你是中人,什么性质中人什么性质中人说明白,中人最早是企业中人,2014年10月后出现公务员事业编中人,你属于哪种
⑷ 我是2014年一月一日退休的企业职工能领中人退休补贴吗
你知道何为“中人”吗?
企业中人社保账户前,劳动局计划指标招工的原固定工,合同制工人,社保账户后参保缴费的人为“中人”,这种“中人”除了计算退休养老金时计算公式与普通人有所不同外,没有你想要的什么“中人退休补贴”。
⑸ 有企业经历的退休中人什么时候补发到位
补发到位,这个各省不同浦发的时间大体也不同,一般在7到9月能补发到位
⑹ 那企业经历的事业单位退休中人.什么时候补发.有没有文件
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这些关于退休金补发的问题,你得了解一下
任何时候的改革,必将会存在一部分不上不下的同志,保持不变或根据最新的规定似乎都不太稳妥。事业单位改革,相信每一位亲或多或少都了解,那么关于事业单位“中人”处理方式如何?有哪些我们不知道的点?一同去了解了解,学习学习。
为保证新旧老办法,退休待遇计算公式顺利过渡,不造成前后退休人员待遇差距过大,国家规定从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为十年过渡期。这个被称为中人!具体的调整规则就是以下几个!
第一,保证养老金待遇不降低!
第二,采用新老办法进行调整!
第三,一般补发是从小县城开始补发的,主要就是为了保障不出差错,从小县城补发从中总结经验,改正错误。
事业单位过渡期间,老人和新人分配实行不同的政策。老办法退休待遇高,就按老办法发放退休待遇;新办法退休退休待遇高,就增发一部分新办法高出比例的退休待遇。
在老办法待遇基础上,增发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差额的一定比例。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是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按照相关政策,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加发过渡性养老金,并设置10年过渡期,实行新老计发办法对比,就高不就低。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对于“中人”的养老金金额,按照新旧两种方案测算,按照测算结果金额高的那个数据发放,其中的差额,由国家财政补贴。
在退休后的待遇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有额外的补助,即职业年金。在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里面确实有关于职业年金的条款,即“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不过,自2014年10月以后陆续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直领的仍然是按2014视年9月工资标准计算的预发养老金。当然,等到各地正式养老金方案出台后一定会一分不少补上的。比如江西省赣州市2018年1月份就出台了中人过渡性养老金正式方案,不但陆续把巳退休中人时预发养老金按新标准如数补发到位,还从2月份起发放了正式的过渡性养老金。
⑺ 在事业单位退休有企业经历的中人增补工资的政策
假设这个人在企业和在事业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差不多,那没什么区别。企业和版机关事业单权位养老保险的计算、发放方法是差不多的。
区别主要在于,一是缴费基数的确定。按企业养老保险的规定,应当按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来确定缴费基数,但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不给员工足额申报缴费基数,一些员工为了多拿钱,也主动和企业商量好不足额交社保,也就是说在企业里,违规不足额交养老保险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机关事业单位虽然基本上都足额给职工申报缴费基数,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规定是不按工资总额来确定的,只将工资中的部分项目作为缴费基数,那么也有可能造成和足额申报缴费基数的企业之间的差距。要知道,在职期间缴费基数越高,养老保险交的就越多,退休后拿的就越多。因此两者之间缴费基数的差距会造成退休后的差别
二是如果你是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原则上来讲你会比一直在企业工作的同龄退休人员拿得多,因为你在退休工资制度下有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⑻ 有企业经历的事业单位退休中人什么时候能补发工资待遇
每个企业的福利待遇都不一样,而且还是根据各地的政策来决定了。但是,事业单位退休会有很多的福利待遇,至于什么时候能补发。这要根据你当地的政策。
⑼ 在事业单位退休有企业经历的中人增补工资的政策
以前在企业,后转为事业已退休,但是中人有什么新规定吗?
⑽ 在事业单位退休有企业经历的中人什么时候补发退休金
有企业经历的老人退休待遇最好,不仅要退还已经缴纳的企业养老保险个人部分,退休工资还按照退休时工资为基础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