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员工资和福利费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问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2. 离退休人员福利费能否税前列支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作为职工的延期福利,财务处理时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支出时应该有费用真实发生的凭据或收款人签收证明,发票抬头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不影响该费用的列支。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没有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明确为福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文件对此明确之前,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仍不能将此类费用作为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因此,该单位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节日慰问金和补助费在财务处理时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列支,但不能在税前扣除。
3. 为离退休人员发放补贴可以税前扣除吗
关于离退休人员行业自建补助等统筹外费用,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中职工福利费包括(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进一步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统筹外退休津贴、统筹外费用,不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直接扣除。
4. 问职工福利费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
由于新准则要求按福利费、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列支,与税收规定不一致时,应作纳税调整。
具体如何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做了明确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年终汇算清缴时,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应当作纳税调整;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当年应当作纳税调整,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 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一次性支付福利费要交所得税吗
6. 发给退休人员工资和福利费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税总办函「2014」652号一、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7. 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8. 为什么企业给职工发福利费教育费支出还要交企业所得税
1、如题所指情形,是对超出(福利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法定可税前扣除标准的部分进行的纳税调整,各项目分别按工资总额的如下比率计算额度内可税前扣除:福利费(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8%);
2、可见,对于超出上述法定税前扣除标准的部分,应予调增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9. 企业离退休人员费用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是从职工福利费科目支出的吗。
职工福利费支出的标准是工资总额的14%,超出14%的部分,需要做纳税调整,调增纳税利润。
10. 企业所得税对福利费的新规定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