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退休人员的节日慰问金有几次
不是这样的。现在大部分退休人员连企业都没有了,谁还会来管这些退休人员。这也是国家规定根据各个地区的社保福利机构发放的。
⑵ 退休慰问金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求答案
》(财企[2009]242号)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作为职工的延期福利,财务处理时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支出时应该有费用真实发生的凭据或收款人签收证明,发票抬头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不影响该费用的列支。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规定,没有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明确为福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文件对此明确之前,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仍不能将此类费用作为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因此,该单位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节日慰问金和补助费在财务处理时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列支,但不能在税前扣除。
⑶ 已退休职工的节日慰问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计提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⑷ 公司给退休工人慰问金应计入什么科目
工会发给退休人员慰问金,应该计入工会经费,而不是职工福利费。
全国总工会日前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规定。其中,工会经费可用于集体福利的支出主要在四个方面: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因此,对于工会发给退休人员慰问金,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慰问金)
贷:库存现金
(4)退休职工节假日慰问支出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没有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明确为福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文件对此明确之前,按照现行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前仍不能将此类费用作为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因此,该单位为退休职工发放的节日慰问金和补助费在财务处理时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列支,但不能在税前扣除。
⑸ 企业在社保局发放基本养老金之外支付给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和节日慰问费可否计入营业外支出
非上市公司适用
1、这部分支出如属于国家规定的支付范围,必须支付的,则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内;
2、如没有规容定,我认为是对个人的直接捐赠,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上市公司目前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后,计入管理费用.但上市公司应该是严格执行国家养老制度的,对于国家未明确规定给予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和节日慰问金应该是不会支付的.
⑹ 提取工会经费是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那么退休的人员的节日慰问金能在工会经费支出吗
退休的人员的节日慰问金肯定不属于“工会经费”。因为普通企业的工会经费是由地税局代收的。只有通过地税上缴且有地税出具的缴款凭证支出,才能计入企业的工会经费科目。
⑺ 中华总工会关于节假日慰问金发放规定
具体如下:
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7)退休职工节假日慰问支出扩展阅读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各级工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限期整改;涉及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⑻ 离退休干部节日有什么慰问的开支,在职的发节日礼物,说是工会开支,离退休没有份,有这样规定吗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内部的暂行办法》容(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⑼ 职工和已退休职工的节日慰问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1,计提时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或工会经费
2,发放时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或工会经费
贷:库存现金
⑽ 慰问退休人员物资款应列什么科目
1、如题所述,企业行政方慰问退休人员的开支,一般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者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核算;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第一条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见,该开支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整;
3、目前各地在执行上不尽一致,例如,《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中的第15个问题解答如下:企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不能在税前扣除,给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节日慰问、生活补助等费用可作福利费按规定在税前扣除;《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9〕91号)文件的第十条规定“纳税人为离退休人员发放(报销)的取暖补贴(取暖费)、医疗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的离退休人员)等相关费用,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4、综合以上,应结合当地财税机关颁发的具体文件规定再作判断;
5、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