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留用退休工人的工资处理
按照规定,退休工人的工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人员再次工作,其无论是在本企业继续留用还是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均不属于免征税款范畴,而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税。
Ⅱ 退休后单位留用,是否能索要工资
你退休之后,单位留用你,你既可以拿到退休工资,还可以拿到单位重新聘用你的工资。
Ⅲ 劳动法中对于退休仍留用的职工的工资是按兼职算,还是按原来的工资算
处的这种情况,首先如果你退休了,那么公司还利用你这种情况,应该叫聘用的工资可高可低,这在于你与甲方的协商了。
Ⅳ 企业退休人员留用的话,工资应该放入哪个科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应该减除费用3500元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由于其所得2000元未超过3500元,因此无需缴纳个税。
应当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就“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问题进行了明确。该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依据“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是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是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是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四是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如果未能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根据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Ⅳ 公务员退休后留用的工资及待遇怎样发
公务员最重要的工资主要取决于职务和工龄决定,只要工作年满30年的,按85%的比例计发。同时退休工资也和自己的退休前职务和级别有关,现在改革后,和企业并轨,除了稳定之外,再无优势可言。
Ⅵ 企业员工退休后留用工资怎么算,是不是与退休工资捆绑一起算
那肯定不是企业员工退休后留用工资怎么算?那要看你这个企业怎么给你的员工算工资?并不是不可能跟他的退休工资红榜一起算的,他留用的工资跟企业嗯,跟你的退休工资是不能一起结算的那另外兑付给你刘用你的工资?
Ⅶ 国有企业退休后继续留用请问社保退休金应包括在年薪当中吗国家有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