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假如退休后一次性领100万,企业年金应该交多少
首先,应当看个人的投资理财能力。如果说个人投资理财能力比年金的投资收益更强。当然是在最低税率情况下,提前全部支取最划算。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最优的选择还是按月领取,规划个10~15年左右就可以了。毕竟随着时间的推移,养老金也会慢慢增涨,也能够有效覆盖领取完企业年金后的待遇差,形成良好的衔接。
『贰』 今年十月办退休了,每月扣169,79元的医保基金还会继续扣吗
你好,虽然说你是今年10月份办理的退休,每个月嗯还要扣一百多块钱的。医保基金,那么只要你医保基金没有交足25年,那你还是要继续交的直到交到25年为止 这样你才能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
『叁』 企业退休人员大额医保交多少
为更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大额互助金保险办法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法,相关部门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个人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原来的每月由3元调整为4元。 与此同时,城镇职工大额医保基金起付线,即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也作出了相应调整,由原来的3.2万元调整到3.7万元。职工大额医保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实行风险共担。 对今年提高参保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和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元后,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应缴纳的职工大额医保费。对个人缴费,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按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其每月应划转的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代缴
『肆』 退休人员每年缴100元的大病保险能给报多少
每年的报销上限是20万。
『伍』 单位每年强制退休人员交纳70元大病医保合法吗
单位每年强制退休人员缴纳70元,大病医保,这个是不合法的。大病医保是自愿缴纳的。如果是在职职工。那是必须缴纳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交纳大病医保如果是生病,特别是大病,那么对于缴纳的人员是很合算的。所以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大病医保还是缴纳为好,报销比例会很高,报销额度也会很高。如果是不缴纳大病医保,那么如果生大病报销额度会相对较少。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陆』 2019年起退休人员医保费个人只交80元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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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保可以退。
一、多缴职工医保费的退费处理
(一)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以下简称个人参保人员)政策性因素的退费,要严格以政策文件为依据,客观公正的处理。
1、根据区县在市级统筹前贯彻落实以上文件精神及趸缴时的缴费标准,由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核定退费金额,并提出退费申请,经本区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报市社保局复核,经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退费。
2、对个人参保人员按年度正常缴费后,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优惠政策,但又转为单位参保职工或死亡的,按其享受医保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退还。具体退费标准按本项第1目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并缴费,同时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形成重复的缴费,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应扣除其重复期间已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
(二)个人参保人员死亡的退费,要遵循缴费与待遇享受期对应关系,实事求是的处理。
1、对一次性按二档标准趸缴的个人参保人员在按规定享受了该笔缴费对应的医保待遇(含划个人账户)后死亡的,仍按照人社58号文件处理,即按其死亡当月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及一次性趸缴的剩余年限(计算到月),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剩余年限应划资金,纳入统筹基金和大额医保费的部分不退。
对个人参保人员按二档标准按年缴费,并按规定享受了该笔缴费对应的医保待遇(含划个人账户)后死亡的,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当年剩余月份应划资金,纳入统筹基金和大额医保费的部分不退。
2、个人参保人员在当年内完清次年1月1日起的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费用后,于次年1月31日前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请全额退次年1月1日以后对应的参保费用。按年缴费的个人参保人员在当年1月31日前死亡,其缴纳的年度医疗保险参保费,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请全额退费。
(三)个人参保与单位参保重复缴费,以及退休后多缴费的退费,要确保缴费年限接续,不重不漏的处理。
1、个人参保人员按年缴纳医保费后,年中转为随我市单位参保形成重复的缴费,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应扣除其重复期间已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
2、个人参保人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仍继续缴费,经审核其满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对退休后超过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年限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含大额医保费),可申请退还。对其个人账户按退休且满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后的划入标准和多缴费月数等进行清算,多计入额应在退费时抵扣。
3、参保职工因参保单位办理退休手续滞后,其应退休时已满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应退休之月后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扣除按规定计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额的余额退还单位,个人账户计入额按退休标准规定进行清算(对多计入额应抵扣),期间形成的医疗待遇差额由参保单位参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负责支付。对于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审批造成的滞后,期间形成的医疗待遇差额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
(四)其他退费
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前,对区县已出台政策明确应退还参保单位或个人多缴的医保费,按照锁项目、锁标准、锁人头的原则处理。由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经区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报市社会保险局复核、经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退费。
二、多缴居民医保费的处理:
(一)对参保人员全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后,经审核符合享受财政补助,应退还其多缴纳的财政补助额。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全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按280元/人的标准退还。
(二)对参保人员(含大学生)已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后,获得享受有关部门批准享受参保资助资格的,应退其应享受的资助额。
(三)参保人员完清次年缴费后,且在次年1月1日前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请退还个人缴纳的医保费。
三、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发生以下情况的重复缴费不予退还:
(一)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形成的重复缴费,其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合并。
(二)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其重复的缴费不予退还。
(三)对全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公布前,由单位为其办理完医疗保险停保或关系转移的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其职工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不再清算和退费。
(四)个人参保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按一、二档缴费后,不得以退保或转档的名义要求退还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五)对个体参保人员按一档标准按年缴费,并在保险生效期间死亡的,纳入统筹基金和大额医保费的部分不予退还。
(六)市级统筹前,参保人员在市内不同统筹地区间发生的重复缴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按规定合并。
四、对符合退费条件的参保单位或个人,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单位或本人向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填写《参保单位(个人)医疗保险退费申请表》(附件1),说明申请退费原因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由受理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的退费情况进行审核,并送多缴费发生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退费事项和金额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受理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报当地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审批(本通知第一条(一)款1目、2目,以及第一条(四)款情形除外),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单位或个人有关原因。
(三)经当地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审批同意的退费应于当月内及时通过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或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给申请单位或个人。其中,当年多缴费的退费,由征缴户退出,冲减当年收入;往年多缴费的退费由财政专户退出,列其他支出。
『柒』 退休人员每年交95元大病医保交和不交有什么区别
退休后每年交大病医保与不交肯定是有区别的。交大病医保后,如果后来得了大病需要内治疗,那么有的用药容就可以划入医保报销范围,国家可以分担一大部分的费用。如果没有交大病医保,那么患重大疾病后的治疗需要用费可能不能划入报销范围,有些费用可能需要个人全部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