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知青在外地买断工龄5年后,回上海时是否还要在上海缴纳5年的社保金
1自由职业缴费分两部分,养老30%医疗14%,也就是2140*44%=941.6期中约11%计入个人账户,余下的由国家统筹,缴得基数越高每年医保局打进你社保卡里的钱也会相应多一些,但是报销百分比不变,同样今后退休计算养老金时也比缴最低基数要高一些,这取决于你自己的经济能力,经济能不强的情况下,如果为了追求将来养老金能多拿点而抬高缴费基数,本人个人认为没有必要。
2补缴和医疗报销没有关系,因为上海社保都是养老医疗捆绑缴纳,所以要补缴养老金就必须要把医疗也带上,但是不会影响到你今后医疗报销的比例。部分临近退休人员可能因为未缴费满15年而需要补缴,补缴是否合算要视情况而定。
3部分人员,类似知青返沪等情况,年轻时上山下乡,在外地有工龄和社保缴费,退休前因户口迁回上海,这类人有的虽然有15年以上工龄和社保缴费,但是在上海没有社保账户,需要在上海社保开户,然后将社保转回上海,且按月缴费累计满5年才能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这类情况很多,这里举一例。
4如果现在或将来准备买房况且与现行房产政策不冲突的话,自己缴纳公积金不能说合不合算,毕竟于贷款有利,如果不准备买房,那交公积金就是多此一举,交进去不到退休或死亡几乎拿不出来,这也得看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
5公积金可以凭劳动手册和社保缴费证明到各个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详细情况要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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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知青回沪 养老金
在上海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条件:
1本市户口
2工龄+缴费满15年
3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户口回来就可以领取养老金这个说法并不正确
外地退休的知青回沪的话可以享受 上海市市民互助帮困
也需要3个条件
1知青或支内支疆人员
2外地退休
3户口迁回上海
享受基础每月100元 再加上分档补助(根据外地养老金多少再算的)
❸ 2020年上海返沪知青,支内退休人员帮困补助到帐了吗
上海企业退休的员工650元春节补助到账了。
❹ 上海在外知青可否将退休养老转回上海
不可以的。你没有在上海缴纳社保,就没有上海的个人账户,加上你的档案也在外地,就无法在上海办理退休手续,也不能按上海的标准领取养老金。
❺ 上海知青已拿到了上海社保的养老金还能不能再拿插队地方的养老金
上海知青已经回沪、入籍、就业的退休人员领取上海养老金的,已经不能再回插队下乡地区领取养老金了;在异地插队期间的年限,已经由上海政府折算为社保缴费累计年限,已经计算入本人每月发放的养老金之内了。
❻ 上海知青退休后户口才回上海,以前下乡的时候也没有工作,那现在有什么补助没
是否有直接补助,不是很清楚上海的政策。但在缴纳社保费用时,应可免除下乡年限。这位知情到退休才回上海,应该有很长的下乡时间了吧?建议咨询他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看能否全部免交社保费用。若如此,他就可以直接领取社保退休金了。
❼ 上海知青回外地落户直至退休,在上海还可以拿补贴吗
离开上海就没有补贴了。
❽ 上海 知青退休补贴问题
现在知青户口要回上海,只要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所谓政策放宽,只是不需要在上海报三年临时户口。另外有二个子女的只要有一个户口在上海就可以投靠这个子女了。以前非要退休后在上海报三年临时户口,并且投靠的还必须是独生子女。
审批时间大约为:派出所15个工作日、分局40个工作日、市局6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个人情况越简单批准时间越短。总的来说是个好消息。派出所的同志也说最好抓紧时间,说不定以后政策又变回去也难说。请大家速速办理!
请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申请及户主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2、在沪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3、本市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同意接收意见书(入农业户口)
4、单位证明:
(1)基本情况(a、本人;b、配偶;c、父母;d、子女)
(2)子女情况(无业人员应出具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计生部门的两级证明,独生子女证及独生子女审批表)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全家户籍证明及所有子女在何处的全家户籍证明(注明户口性质、身份证编号)及身份证复印件
6、原从上海迁出时全户户籍资料摘录或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
7、职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复印件(a、本人;b、配偶;c、父母;d、子女)
8、离、退休证及离、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9、结婚证、离婚证(含调解书、判决书、协议书)及目前婚姻状况证明
10、房屋产权证及购房合同
11、在沪子女参加工作时第一份人事档案(干部履历表)及中学生毕业登记表复印件
12、子女回沪审批材料及在沪户籍证明(注明户口性质及迁移项目)
13、在沪居住的暂住凭证
注:
(1)各种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单位行政或组织人事或劳动保卫部门的公章
(2)有关证件可用复印件,但必须送派出所验收复核,必要时出具原件
具体可以到街道详细咨询一下,或者电话24023456
关于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因补助的通知
沪工总保〔2007〕35号
各区(县)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医保办、财政局:
市委、市政府对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十分关心,明确提出要通过多种帮困渠道,缓解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的生活困难(编者注:参见上海市政府:做好支内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困补助对象 原本市户籍并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的支内、支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山下乡知青、易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等人员;上述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 上山下乡知青及外省市籍配偶中,因养老收入水平目前尚未列入补助对象范围的,可列入生活补助及节日补助范围。
二、帮困补助金额 (一)“春节”、“国庆节”发放节日补助原每人每次60元,现调整为“春节”200元,“国庆节”100元; (二)新增“五一国际劳动节”节日补助每人100元; (三)原每人每月生活补助50元,现调整为60元,月养老收入超过2000元的不再调整; (四)对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实行分档帮困补助。以本人养老收入为依据,月养老收入不足600元的,按实补足到600元,再给予每人每月帮困补助50元;600—649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60元;650—699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50元;700—750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40元;751—800元的,每人每月帮困补助30元。 经过上述帮困补助后,家庭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可通过市民社区综合帮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市民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帮扶。
三、申请受理程序 (一)本《通知》下发后, 已享受补助人员中符合分档帮困补助条件的人员和新申请人员,向现户籍(居住登记)所在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设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二) 申请人应填写统一印制的《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原本市户籍迁出证明、现本市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养老收入证明(养老收入领取卡,领取卡无明确记录的凭退休时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凭单位证明及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证明)。 (三)受理窗口收到申请人材料后,按规定确认帮困补助金额,交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复核后转回受理窗口。受理窗口根据复核意见汇总并组织发放。 (四)本《通知》下发前,已经享受补助的人员资料,由原经办部门负责汇总造册,分别移交承担受理、发放工作的民政部门和承担帮困补助复核工作的劳动保障部门。 (五)享受帮困补助人员的生存状况,由户籍(居住登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定期核实,并将去世人员通知受理窗口,从次月起停止发放其帮困补助金。 (六)享受分档帮困补助的人员,于每年十一月份向受理窗口提供上月养老收入证明。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复核,通知受理窗口调整或停发分档帮困补助金。无法提供上月养老收入有效证明的,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分档帮困补助金。
四、资金来源及拨付方式 (一)每人每月的生活补助和三大节日补助所需资金,仍按原规定由各区(县)财政列支。分档帮困所需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对等比例分担。 (二)开展这项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各相关工作部门的年度部门预算,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核拨。
本《通知》执行日期:每人每月生活补助—和三大节日补助的调整,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分档帮困补助,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过去下发的有关文件与本通知精神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❾ 上海知青在外地失业后,随配偶将户口迁回上海,原有工龄如何在上海享受养老金
也自己找,56岁也难一些,但工作肯定有,只是你愿意的事了,到退休年令用所在交纳金的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