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事业是完全不同性质的单位 你既然是企业身份不可能退休再转为事业单位。更不可能有事业编制的。
❷ 干部退休时单位把编制给报错了怎么办
如果你确认单位将本单位退休干部的编制报错了,很简单,可以要求单位重新进行申报。
其实,单位在办理退休干部的退休手续时,不应该出现“编制给报错了”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上出错(特指“干部退休时单位把编制给报错”的行为,应该是由于工作出错而不是工作人员故意为之吧),上报人社局审批时,人社局工作人员应该仔细核实。之所以出现干部退休时“单位把编制报错”的情况,除了单位工作人员在相关的退休人员的表格填写错误外,人社局工作人员的审核也同样存在马虎。
但既然已经发现了错误,那就及时要求予以更正,这才是积极的态度。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❸ 退休证编号怎么编
退休证编号是根据身份证号码编的。
一、自2010年元月1日起,新退休人员的退休证编号即在个人身份证前冠以年份后两位数。退休证编号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负责档案托管的机构填写,退休审批单位复核验印。
二、2010年元月1日前已按有关规定发放的退休证,其编号可以继续使用,不再变更。
三、2010年元月1日前未办理退休证的,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负责按新的编号补办。
(3)如何给离退休职工编制代码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规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❹ 单位职工某某退休了,腾出一个编制给没编制的人员怎么写便函给编办
单位有职工退休,就空出了一个编,直接写明当时的情况给编办就行
❺ 离退休人员是编制内职工吗
已经离退休,就不属于单位的职工了,归属社保发放退休费,现在企业只是代管一些管理工作,逐步会纳入社区管理。
❻ 以现金支付退休人员工资4200元如何编写会计分录
离退休人复员的工资不是离退休人员为制单位提供劳务的报酬,是社会养老保障的一种机制,所以不应计入职工薪酬。应计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的劳动保险费。
分录: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4200
贷:现金 4200
❼ 有关聘用离退休职工的有关规定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三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第二条规定: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四十八条规定:职工被借调或者聘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组部、国家科委、劳动人事部等七部门〈关于发挥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86〕32号)规定,离休退休人员在外单位受聘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由聘用单位按本单位人员待遇负责妥善处理。
为保障受聘退休人员工伤后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聘用协议有约定,可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沈阳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现,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机构。以上文件都包含你想要找的资料。
❽ 我是挂编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怎么办理
退休人员是需要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中断缴费又续缴的,之前的缴费年限将作废。
按照《内城乡居民基本容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参保人自缴费后的下一医保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结束后,除符合规定的新生儿可以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医保待遇外,其他城乡居民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过期则无法补缴。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从持卡人类型来看,可以分为两类,即: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
我国劳动保障部有关卡规划和规范的重点为社会保障(个人)卡,各地区实际发放的也多集中于个人卡,所以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障卡,就是指社会保障(个人)卡。
❾ 如何赞美离退休职工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发挥余热,青春不老!
❿ 离退休局是什么编制
供参考:民政部离退休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编办《关于民政部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批复》(中编办[1994]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民政部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制定民政部离退休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二)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文体活动以及生活服务、福利等工作;
(三)负责安排离退休干部的保健医疗、健康休养工作;
(四)负责办理离退休干部易地安置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离退休干部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六)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七)负责对部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
(八)完成部党组、部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内综合协调、人事、文秘工作;拟定本局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离退休干部局办公业务经费的管理;负责车辆管理;负责本局行政事务工作。
(二)组织活动处:落实有关部门关于司局级及以下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方面的规定,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司局级以下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文体活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易地安置、探亲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丧葬和善后事宜的处理;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三)生活福利处:落实司局级及以下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的规定,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工资发放和困难补助的申报工作;组织安排对离退休干部的巡诊、住院看望;负责司局级及以下离休干部健康休养等。
(四)秘书处:落实有关部门关于部级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定,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部级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承担部级离退休干部外出调查、休养等活动的秘书工作;承办部级离退休干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民政部离退休干部局单列行政编制32人。设司局级领导职数3人,处级领导职数10人。
干部管理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有关干部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