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社保对企退休金人员有一次性补贴过节费吗
退休过节费
给退休人员的节日补贴,发放渠道一般是有两种,专一是原任职单位发属放的过节费,另一种是社保机构发放的过节费(个别地区有)。目前,上海、杭州、宁波等地的社保部门公布了过节补贴的标准:上海:春节期间,上海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节日费,80岁以下650元,80岁以上750元。杭州:从2011年开始,纳入杭州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每年能拿到2800元的过节费。
宁波: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补贴,由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可以发现,目前公布退休人员有过节费的城市都是经济发达型城市,过节费也比较高,2000元以上,而这些城市的企退人士退休金也比较高,所以,经济发达地区的退休人士晚年物质生活更丰富一些。
2. 员工退休,一次性发放一笔退休补贴给他,该笔补贴是否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公司发放给员工的一次性补贴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西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补助多少钱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西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补助多少钱?这个全国各地都不一样,应该是父母退休后每人补助2000。
4. 离退休人员年终一次性补贴怎么扣税
一般按照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纳税是只要工资达到纳税的标准,就应当依法纳税;
一、一般现在工资纳税的标准是3500元;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5. 江西省的离退休人员有哪些福利和奖励金发放
6. 江西省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补贴安葬费和抚恤金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发〔2011〕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2011年8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调整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适应有关政策的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公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行政机关人员都执行了新的标准,企业人员为什么还是老标准,难道是同命不同价吗
7. 江西省有没有发放过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年老一次性奖励
你好 江西省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自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2013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由每人每月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元。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提高后,奖励费发放渠道不变,仍按《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原资金渠道解决,即:属公务员的从财政部门核拨的行政运行经费中统筹列支;事业单位人员从单位经费中统筹列支;企业职工从企业福利经费中列支;农村居民以及城镇无业居民从市、县(市区)财政“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8. 江西省退休职工生活补贴有多少
江西:未参保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补助再次上调每人每月可获补贴245元 发布日期: 2010年04月02日 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保障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今年我省财政新增安排4500万元,将月人均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5元,达到245元。 据了解,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为:已无缴费能力且未参保的城镇大集体企业中,符合国家原招工政策规定,经县以上劳动部门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已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退休职工。由于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晚年生活保障成为这些退休职工最为担心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机制,2007年,我省财政安排资金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为其发放养老生活补助,让他们的忧愁烟消云散。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上涨、生活水平的提高,2009年我省调整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220元,增幅为10%。今年,再次上调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245元,省财政总量达到2.12亿元。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项政策运行3年多来,已较好地保障了近10万名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来源:省财政厅网站 http://www.jiangxi.gov.cn/dtxx/tjdt/201004/t20100402_209011.htm
求采纳
9. 2019年春节退休人员有一次性补贴
社保部门从未发过退休人员过春节的一次性补贴,到现在也未听说有这样的说法及政策出台,如果退休人员过春节时有补贴的,也是退休人员单位工会发的福利,